关于印发2015年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龙政综〔2015〕127号
颁布日期:2015-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5年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5年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根据《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和《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5年,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市整治村庄130个以上,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以上,重点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5条以上、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22个、推进集中棚户区改造11片、打造城市完整社区12个,新建改造各类市政道路和地下管网100公里以上,新建绿道100公里以上,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建成“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及土楼保护区范围内3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推进龙厦铁路等公路铁路沿线景观整治,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景观面貌,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

在确保完成以上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力争新增实施一批、二季度提前加快开工一批宜居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促投资、稳增长。

二、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十个方面任务,初步安排实施600个项目以上、计划投资约100亿元。

(一)“点”

1.建设美丽乡村

落实全省“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串点成线、连线扩面,分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先行推进重要通道沿线、重要区域周边和具有特殊意义的村庄整治。2015年,全市推进133个村庄整治,其中新罗区19个,永定区20个、上杭县20个、武平县17个、长汀县20个、连城县21个、漳平市16个(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按照“三整治三提升”要求,即:整治旧房裸房,整治生活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生态保护管理水平。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打造城市完整社区

推动城市社区建设,打造设施完备、服务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温馨舒适的完整社区。2015年,全市打造12个城市完整社区示范典型,其中新罗区打造御佳园社区、永兴社区、兴门社区、青草盂社区、凤凰社区5个,永定县打造南郊社区,上杭县打造金山社区,武平县打造东城社区,长汀县打造中心坝社区,连城县打造莲西社区,漳平市打造上桂林和菁东社区(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要求,即:有一个综合服务站、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幼儿园、一片室外活动场地、一套完善的市政设施、一套便捷的慢行系统,外观整治达标、公园绿地达标、道路建设达标、市政管理达标、环境卫生达标和组织队伍完善、社区服务完善、共建机制完善。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

按照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的要求,落实“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开展相应环境整治内容。2015年,中心城区整治“三边三节点”2个,新罗区4个,永定区2个、上杭县1个、武平县5个、长汀县5个、连城县1个、漳平市2个,全市安排“三边三节点”整治项目22个(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三边”整治要按照“显山、露水、透绿、靓景、洁净”的要求,突出互通互联,亲近山水,织绿成网,打造城市景观走廊;“三节点”突出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控制城市天际线、轮廓线、景观线,强调建筑风格、景观风貌、整体效果和环境特色。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

4.推进试点小城镇建设

围绕提升功能,打造精品,凸显小城镇个性和地域特色,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推进街道景观整治,推进公园、街头、庭院绿化,开展慢行系统(绿道)建设。2015年,全市实施新罗区白沙镇,永定区高陂镇,上杭县古田镇、才溪镇,长汀县河田镇等5个试点小城镇建设(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完善污水、排水、人行道、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街道景观整洁清楚;新建公园、绿道等绿荫工程;具备一定的个性和地域特色。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5.改造集中成片棚户区

推动老城区、棚户区、城中村、农村危旧房更新改造。2015年,启动建设改造各类棚户区和保障性住房16248套,基本建成9497套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实施西山羊古墩小区、莲西小区(南区)、董邦小区A-1地块等3个项目建设,新罗区实施榕树小区一、二期建设,永定区实施永高安置小区建设、上杭县实施建设路(东侧)道路改造安置小区建设、武平县实施平川桥西桥头两侧及周边地块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长汀县实施东门街棚户区项目改造、连城县实施连城县保障性住房(姚坊)建设、漳平市实施漳平菁城街道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隍庙片区)和漳平市华龙广场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全市共实施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项目11个(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建立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集中改造的项目储备库;配套完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给水、排水、污水、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二)“线”

1.实施市政提升“五千工程”

抓好市政提升“五千工程”,即全市新建改造雨水管道、污水管道、供水管网、燃气管网、城市道路等各100公里以上(具体见附表)。

——雨水管网。主要加强城市易涝点整治,提高城市排涝安全保障,推动排水管道建设。2015年,全市新建改造城区排水管网100公里以上,中心城区新建15公里以上、改造15公里以上,每个县(市)各新建5公里以上、改造5公里以上(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到2016年,全市基本完成城区易涝点整改;到2018年,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暴雨,县(市)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暴雨。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污水管网。加强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厂进水浓度。2015年,全市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市本级新建20公里以上、雨污分流或截污管改造20公里以上,每个县(市)各新建4公里以上、雨污分流或截污管改造4公里以上(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到2016年,全市污水收集率、污水厂进水浓度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供水管网。全面淘汰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和漏损严重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老旧管网,降低管网漏失率。2015年,全市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其中中心城区新建20公里、改造老旧市政供水管网15公里以上,每个县(市)各新建5公里、改造老旧市政供水管网5公里以上(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到2016年,全市完成所有老旧管网改造,供水管网二次污染问题有效解决,二次供水合格率达95%以上;到2018年,全市供水普及率达99.3%以上。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燃气管网。加快建设龙岩市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推进县城燃气管网建设,未建设管道燃气的市、县启动LNG气化站建设。2015年,中心城区新建改造50公里,已有管道燃气的县(市)随新改建道路各建设15公里以上,新开工建设管道燃气的县(市)各10公里以上(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城市管道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满足主城区居民用气使用7天以上,基本完成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和管道违章占压整改,到2016年,所有县城基本使用管道燃气;到2018年,所有市县及较大的集镇全部使用天然气。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城市道路。新建一批道路项目,完善城市干道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联系,打通影响通道贯通和网络形成的断头路,消除瓶颈路段,拓宽小街巷,提高路网密度。2015年,中心城区新建20公里、改扩建30公里,每个县(市)各新建5公里、改扩建9公里。中心城市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探索工作。加快城市危桥改造,2015年启动永定南门大桥,上杭南门大桥、张滩大桥,武平平川大桥、东门大桥、北环路大桥等6座危桥改造(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到2018年,全市完成500公里市政道路建设或提升,形成便捷畅行的交通路网体系。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

2.推进绿道网建设

加快构建绿道系统生态网络,打造慢行景观廊道。2015年,全市新建绿道100公里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建成30公里以上,漳平市建成20公里以上,其余各县建成10公里以上。(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绿道网总体规划及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绿道网规划要求。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

3.推进公路铁路沿线整治绿化。大力整治沿线两侧涉及的城乡结合部、村庄和企业厂房,开展植树绿化,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2015年实施项目6个,分别是永定县西环路铁路下穿框架桥工程、上杭高速出口沿线绿化整治工程和南二环绿化提升工程、长汀县省道205线绿化提升和国道319沿线绿化提升、连城县高速收费站至石门湖景区、漳平市进庄高速路进出城各10公里绿化等项目。同时,继续完善龙厦铁路沿线绿化整治提升(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按照“三整治二构建一建立”要求,整治城乡结合部、整治沿线村庄、整治企业环境、构建绿色通道、构建生态环境、建立长效机制。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铁办】

4.打造特色景观带(廊道)选择连接市与县、交通枢纽至城区、城区至景区的路线和主要对外通道,打造特色景观带(廊道)。2015年,新罗区重点打造黄地村~白沙镇罗坪村美丽乡村景观带、永定区打造黄金走廊特色景观带、上杭县打造沿才溪溪美丽乡村景观带、武平县打造国省道沿线美丽乡村景观带、长汀县打造铁长~庵杰~新桥美丽乡村景观带等工程(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景观带能够凸显连线成片整治效果,每条规模不小于10公里。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责任单位: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

(三)“面”

1.小流域治理。加大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打好以龙津河为重点的新一轮水环境综合治理战役,努力建设生态之河、宜居之河。2015年,全市共实施小流域整治项目16个,(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态环境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为重点,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同时加强生态护坡、驳岸及岸线景观建设,打造生态水利景观工程和青山绿水的田园风光。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九龙江、闽江、汀江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加快建设九龙江、闽江、汀江流域1公里范围未实现污水有效处理和土楼保护区范围内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2015年,全市完成32个九龙江、闽江、汀江流域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到2016年底,三江流域和土楼保护区范围内乡镇全部实现污水有效处理。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推进城乡垃圾处理。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所有建制镇和“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未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的乡镇建成1座以上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或实现直接压缩运输。提升完善已建成垃圾处理设施的乡镇和村庄的设施建设和保洁水平。中心城市推进水泥旋窑协同焚烧垃圾污泥处理项目和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粪便处理厂等工程建设;2015年完成永定区的湖雷、下洋镇,上杭县的中都、白砂镇,连城县的莒溪、北团、庙前镇,漳平市的溪南、象湖镇等乡镇的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到2017年实现全市6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四)四项行动

1.增加城市停车场。2015年完成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8个,其中中心城市重点推进闽西交易城停车场建设,新罗区实施北市场16米通道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上杭县实施城区停车场建设工程,武平县实施东门市场和迎宾路停车场建设,长汀县实施南寨儿童乐园停车场建设,连城县实施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建设,漳平市实施景城公园停车场建设(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2015年全市完成300个城市公共停车位以上。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扩大城市片林。中心城区重点实施莲东滨河、中央苏区公园、理想城、万宝广场、紫金山体育公园、阳光城一期、博士园、南中旭日新城等城市片林,武平推进将军广场、碧水公园城市片林建设,漳平市推进景城公园城市片林建设(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片林建设25公顷以上。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3.保护城市湿地。各县(市)在2014年城市湿地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城市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上杭县推进水西渡大桥西侧湿地公园建设,长汀县继续完善三洲湿地公园建设(河滩公园)建设(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省级的相关规范标准,对湿地公园进行保护、建设。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住建局】

4.城市景观绿化。中心城区围绕“项目会战年”要求,加快城区景观整治,提升城市景观风貌;其他县(市)继续推进街区立面景观整治。启动实施三年绿荫行动,实施小区、单位、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园林绿化提升和立交桥、高架桥、河湖驳岸护岸立体绿化。2015年,全市实施街区立面景观整治6处,城市内河整治9处,提升小区、单位、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园林绿化57处,新增绿地建设33处,新建改造6处林荫停车场建设,新增城市立体绿化22处(具体见附表)。

工作要求:2015年各县(市、区)都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创国家园林城市。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力量,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把业务工作与宜居环境建设紧密结合,合力推动。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项目资金,盯紧项目推进,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倒计时安排推进计划,狠抓项目实施。

2.抓紧组织实施。一是实行绿色通道,推行“捆绑审批”、“容缺预审”,加快宜居环境建设项目的审批。二是尽快制定完善宜居环境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等各项导则和标准,相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提高项目质量水平。三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严格把控工程质量与安全,努力把宜居项目建设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四是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及时将项目开竣工及进展情况上报指挥部。

3.落实资金保障。一是各县(市、区)财政根据宜居环境建设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相关部门要把可以安排的资金、可以倾斜的政策优先用于城乡宜居环境建设。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争取在宜居环境建设各方面更多地享受苏区、老区政策支持。三是进一步发挥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深化政银企合作,破解资金筹措难题。五是加快城乡建设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开一些领域和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

4.严格督查落实。一是建立指挥部推进机制。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按照“月通报、季考核”推进工作开展,年底统一组织项目验收。二是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制定完善项目实施具体考核办法和奖补实施细则,明确每个项目工作职责,每月准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三是建立绩效考评办法。将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进行督办和通报。

5.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推介龙岩市宜居环境行动计划工作。闽西日报、广电集团、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开展专栏专题报道,发掘鲜活事例和先进典型,宣传项目进展、城乡面貌改善、群众受益等消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营造合力推进美丽龙岩宜居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一览表

http://xxgk.longyan.gov.cn/srmzf/zfxxgkml/11/04/201506/t20150609_530085.htm

延伸阅读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