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统一土地报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龙政办〔2010〕50号
颁布日期:2010-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实施统一土地报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

龙政办〔2010〕50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土地报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1279号)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土地报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9号)精神,从2010年1月1日起,涉及下列坐标数据须以西安80大地坐标系为准:

1、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申报报件中项目地块的坐标数据。

2、上报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动态监管系统、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报备系统的项目地块坐标数据。

3、上报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省厅“福建省建设用地供应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升级改版后将改称为“福建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项目地块坐标数据。

4、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中的地块坐标数据。

从2月26日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不再受理非西安80大地坐标系的新的用地报件。为了做好衔接工作,使我市项目用地顺利报批,请市城乡规划局、区城乡建设规划局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今后提供项目用地报批蓝线图、红线图以及相关资料图件时,将北京54坐标系转换为西安80大地坐标系。

特此通知。

附件:

1、《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土地报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土地报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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