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三农天地”电视栏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三农天地”电视栏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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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三农天地”电视栏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漳政办〔2014〕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大“三农”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经市政府同意,今年决定继续开办“三农天地”电视栏目,总体要求是跟形势、接地气、抓热点、重实效、助推“三农”发展。为切实办好“三农天地”电视栏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栏目概况
“三农天地”电视栏目系2013年以来在漳州电视台黄金时段开办的农业节目,主要宣传报道我市“三农”先进典型。节目自开播以来,总体良好、效果明显、深受欢迎。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办好该栏目,重点围绕现代农业、扶贫开发、富美乡村、农村改革等方面典型做好宣传。一周播出两期,每周四、六20∶20分在漳州电视台一套首播,翌日上午7∶20、中午12∶00和二套中午11∶40重播。每期播出时间12分钟。
二、有关要求
(一)重视典型筛选
市直相关单位要根据各地的特色,结合部门职责,围绕我市“三农”工作的重点和热点,分类梳理整合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的宣传典型。注重挖掘新的题材、新的亮点,防止“老调重弹”“旧料重炒”。每个宣传典型要提供500字左右的简介材料,并附上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建议拍摄时间。按照2014年“三农天地”电视栏目安排表要求(详见附件),于3月28日前将推荐典型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农办基层科。(联系人:郭晓义,2050326邮箱:zz2026556@163.com)
(二)做好节目采编
市直相关单位、漳州电视台要加强对接,做好沟通衔接,研究确定典型的拍摄时节、宣传角度、亮点成效,统筹安排相同题材的典型拍摄,确保宣传的时效性和代表性;漳州电视台要借鉴外地农业节目先进经验,精心采编制作,努力打造精品节目。宣传典型确定后,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好安排,抽调人员配合漳州电视台记者深入实地采访、拍摄;县(市、区)对应部门及电视台要密切配合,协助做好节目采编工作。
(三)积极宣传发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该栏目及其播出内容的宣传力度,节目播出前,节目涉及的相关单位及所在县(市、区)要以传真、短信、电视预告等形式通知组织收看。节目播出后,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村庄要结合实际组织讨论,学习经验、寻找差距、取长补短,切实使典型宣传起到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效果,为推进富美漳州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正能量。
附件:2014年“三农天地”电视栏目安排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2014年“三农天地”电视栏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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