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口岸与海防办漳州口岸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口岸与海防办漳州口岸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口岸与海防办漳州口岸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漳州、常山、古雷港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口岸与海防办《漳州口岸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主动加强与市口岸系统各部门沟通联系,用足用好优化通关环境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有关措施,促进漳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漳州口岸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的若干意见
市口岸与海防办
(二○一一年五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漳州市委、市政府“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不断优化通关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助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市口岸与海防办牵头口岸系统各部门,结合我市口岸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的若干意见:
一、完善协调机制,服务五大战役
1、主动服务、关口前移。市口岸与海防办协调口岸查验部门将服务关口前移,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为“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进口设备、原辅材料及出口产品提供通关便利,对因生产和进口设备急需临时进靠的外轮,积极给予支持并迅速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加强大通关协调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口岸现场通关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各口岸通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及时协调解决通关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3、实行全天候工作制。口岸部门对“五大战役”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实行“5+2”工作制和24小时预约加班制,实行优先审批、优先报关、优先查验和优先放行。
4、实施贵宾式服务。口岸部门对“五大战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建设实行“一厂一策”,专人跟踪,全程提供贵宾式服务。对其进口设备实行项目管理机制,提前介入,力促项目早日投产,早日见效。
二、创新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
5、推进海关进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在出口分类通关的基础上,将进口分类通关的范围推广至全市主要口岸通关业务现场。
6、海关完善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对企业实行实时动态分类管理制度,及时、主动通知有条件的企业上调管理类别;以跟踪服务为基础,确保企业在关区内转型或搬迁过程中,企业的信用记录、管理类别维持不变;加快审批速度,缩短企业申请A类、AA类的审批时间;对A类、AA类企业提供提前申报、预约报关、门到门服务、适用较低查验率、优先办理通关手续、优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
7、海关扩大担保通关应用范围。对进口有税费报关单,在遇到价格疑问时采用先担保通关,事后磋商的方法,化解通关瓶颈压力;在遇到价格、归类、验估等疑问时采取先担保通关放行,事后磋商和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等措施提高通关效率。
8、压缩检验检疫签证工作周期。进一步降低抽检频率和缩小检测范围,缩短企业出货周期;推行《CCC免办证明》网上审批,将其办证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从实验室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到检验检疫放行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企业自理报检单位备案和报检员注册做到当场受理申请,存在问题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当日办结。
9、检验检疫局大力推行出口直通放行。扩大出口直通放行产品范围,对于在厦门口岸出口的产品,无论是否列入出口直通放行商品目录,企业均可凭出具的通关单直接在厦门海关报关,减少口岸换证环节,提高通关效率。
10、检验检疫局强化出入境船舶风险管理。对入境船舶实行风险管理:低风险船舶可直接进港作业,中等风险船舶登轮查验率控制在10%-30%范围,高风险船舶登轮逐批查验;对自本口岸其他港区入境的出境船舶原则上不登轮检疫查验,直接在岸上办理出境手续;对首次入境以及需要检疫的船舶实施登轮检疫,一般均按照低风险船舶进行管理。
11、边检站加快出入境船舶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办理船舶出入境手续在30分钟内完成,办理《登轮证》、《登陆证》、《搭靠证》即时完成,需总队审批的3-5个工作日办结。
12、海事局简化入出境船舶办理手续。实行不登轮查验,手续岸上办理;对国际航行班轮重点保证,优先办理,正常情况下,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一次查验后不再重复检查;为电煤运输船舶开辟“绿色通道”,节省船舶营运时间。
三、应用科技手段,提升信息化水平
13、推进电子口岸平台建设。扩大福建电子口岸平台的覆盖面,争取古雷报关报验业务用房与电子口岸配套设施同步建设,早日投入使用,为口岸通关提供技术支持。
14、海关大力推广电子联网。大力推广税费网上支付,实施海关与企业电子联网,加快办理电子手册的速度支持电子口岸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缩短与检验检疫、外汇部门数据核对、核销时间。
15、检验检疫局利用技术平台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实验室建设,充分利用罐头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海峡两岸农产品检测分中心、水产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技术平台,不断缩短检测周期,开拓新的检测项目,降低企业送检成本。
16、边检站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每日17∶00前通过信息平台将信息及时通知服务对象,缩短办理出入境手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边检证件管家软件,定期提醒即将过期的证件持有人及时申请办理证件延期手续;开通服务热线(热线号码:0596-2969110),24小时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等各项服务。
17、海事局加强船舶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船舶、船员管理信息网络、航行安全信息网络、海事政务信息网络,提供查询、咨询、网上申报服务,满足公众对水上安全信息的需求。
四、落实优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18、海关积极服务企业尽快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只要企业手续齐全,出口货物结关后即可办理出口退税证明联签发手续,方便企业到税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退税手续。
19、减免检验检疫收费。检验检疫局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它出口食品、农产品减半收取。降低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收费30%,包括品质检验、数量鉴定费、纺织品产地标识查验费、签发证(单)费、纺织品类实验室检验等项目收费;对经机电产品型式试验确认的产品型号报检时降低检验收费30%。
20、检验检疫局简化原产地注册申报手续。加快原产地注册企业和注册产品调查流程,及时签发原产地证书,争取出口企业获得更多的国外减免关税优惠待遇,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21、海事局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种、费率标准收费,规费有上下限额的就低不就高。
五、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个性化服务
22、海关开通“12360”服务企业热线。对企业提出的一般性的问题,在1-3个工作日内反馈;对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原则上在3-5个工作日内反馈。月初通过电话主动提醒本月到期的企业按期换证,减少企业因超期换证而影响通关速度的现象。
23、检验检疫局帮助企业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实验室能力促进计划,免费对其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加强对国外技术标准和动态等的搜集、研究和跟踪,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企业应对。
24、检验检疫局支持做大做强光电产业。进一步完善电光源出口综合风险分析,提高通关速度,做到2小时内完成常规项目检验检疫流程;完善型式试验,为企业减免检验费30%;加快建设(云霄)光电产品检测综合实验室,为做大做强云霄光电产业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平台。
25、海事局帮助企业提高危险货物监管水平。为船东、代理等培训危险货物申报员,解决企业自行办理危险货物申报问题。简化手续,对部分危险货物实行传真申报,并逐步采用网络平台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危险货物申报。
六、服务对台通关,促进漳台合作
26、海关推动对台贸易便利化。加强ECFA背景下两岸海关执法合作的研究,支持招银港区发展对台客、货运直航,发展对台小额贸易和台湾农产品进口业务,支持发展对台临港加工、转口贸易及物流配送业务,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加大与检验检疫部门的合作力度,联合执法,加强对ECFA项下货物的监管。
27、检验检疫局对两岸直航ECFA货轮采取“风险评估+电子检疫+电子通关”检疫监管新模式。对涉ECFA直航船舶全面实施电讯检疫和“零待时”制度,允许船舶抵港后直接靠泊作业,实现到港即卸,船舶入境手续可与出境手续一并在离港前办理。设立ECFA货物专用申报窗口,对涉ECFA货物优先报检、签证,口岸现场开辟绿色查验通道,提高通关速度。
28、促进对台小额贸易发展。按照“对台小额贸易船舶检验检疫监管本”监管办法,简化对台小额贸易船舶检疫手续;采取快速检验检疫、快速检测、快速放行的“三快”现场检验检疫措施;实行检验检疫局、对台小额贸易专业公司、台商代表共同把关输台水产品质量的“三线”监管模式,促进对台小额贸易发展。
29、海事局为两岸直航船舶开通直航签证“绿色通道”。受理船舶办理进出港手续,在查验、收费等环节实现“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办妥、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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