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云兵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姜云兵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甘政任字〔2014〕1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姜云兵挂职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田国林挂职担任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相毅挂职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严明挂职担任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江飚挂职担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燕明挂职担任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金斌挂职担任甘肃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何晓鸣挂职担任甘肃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边海河挂职担任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冯宝忠挂职担任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小琳挂职担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龙挂职担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程蕖挂职担任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建伟挂职担任甘肃省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铜华挂职担任甘肃中医学院副院长;

张健挂职担任甘肃省科学院副院长。

挂职时间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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