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各县区单位GDP能耗降低任务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惠府办〔2012〕18号
颁布日期:2012-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达2012年各县区单位GDP能耗降低任务指标的通知

惠府办〔201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部门:

为确保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任务指标的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各县、区的节能任务指标下达给你们,请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确保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2012年各县、区单位GDP能耗指标任务

序号

梯队

县、区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在2011年的基础上)

1

第一梯队

龙门县、大亚湾开发区

下降3.89%

2

第二梯队

惠阳区、博罗县

下降3.66%

3

第三梯队

惠城区、惠东县、仲恺高新区

下降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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