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2]1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4

1.1编制目的4

1.2编制依据4

1.3适用范围4

1.4工作原则5

2组织机构与职责6

2.1市三防指挥部6

2.2各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13

3预防预警机制13

3.1预警信息13

3.2预防预警行动16

3.3预警支持系统21

3.4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及发布22

4应急响应31

4.1总体要求和先期响应31

4.2应急响应权限32

4.3防汛应急响应32

4.4防旱应急响应51

4.5防风应急响应55

4.6防冻应急响应64

4.7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响应措施66

4.8安全防护66

4.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67

4.10信息报送和处理67

4.11新闻报道68

4.12应急响应的级别改变和结束68

5后期处置69

5.1救灾救济69

5.2基础设施应急修复70

5.3防汛抢险物料补充和征用补偿70

5.4恢复重建70

5.5调查分析、后期评估和总结71

6应急保障71

6.1通信与联络保障71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72

6.3技术保障75

6.4宣传、培训和演习76

7附则77

7.1名词术语定义77

7.2预案管理8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完善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减灾体系,提高抢险救灾能力,有效防御水旱风冻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防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管理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若干规定》、《江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门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与职责》、《江门市区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和市区学校停课信息发布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水旱风冻灾害是指河库洪水、内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热带气旋、风暴潮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引发的水利工程出险等灾害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减少水旱风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把防洪安全、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经济建设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主要目标,预防与处理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水旱风冻灾害实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相关工作负总责。

(4)全民动员,协同应对。坚持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

(5)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和利用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6)依靠科学,有效应对。坚持依靠科学技术,全面提高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及早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称市三防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以下称省三防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与协调全市水旱风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以下称三防工作)。各市、区政府同时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三防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三防工作。

2.1市三防指挥部

市三防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三防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市三防办,挂靠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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