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百政办发〔2009〕40号
颁布日期:2009-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9〕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三日

关于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全市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工作和政务公开,长效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桂政发〔2009〕15号)要求,我市将着力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全市政务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要求,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以“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目标,以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对权力监督制约,同时,加快调整部门内部职能,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大力推进集中审批模式,努力建设市县(区)联动、资源共享、运作规范、管理科学、便民利商、廉洁高效的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加快部门内部审批职能调整,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内部职能调整,重新明确各部门“三定”方案,将部门审批权相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按照撤一建一、不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原则,根据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和审批流程,采取桂政发〔2009〕15号文件中提出的四种模式进行改革,调整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成建制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透明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请各具有审批权限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重新修订的“三定”方案送市编办审核。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

参加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

完成时间:2009年4月25日前。

(二)修订完善审批目录,实现行政审批目录全区统一。

根据桂政发〔2007〕4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市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对照清理,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名称、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的统一。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参加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

完成时间:2009年4月15日前。

(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授权标准。

各部门要以授权书方式确定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具体权限,赋予行政审批办公室充分权力。其中受理权、审核权、协调处置权、办理结果送达权、应诉代理权授权率应达100%,制证权、审批权授权率应达80%以上。有条件的部门要争取达到“双百”目标,即向部门政务服务窗口授权100%,现场按时办结率100%。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参加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

完成时间:2009年4月20日前。

(四)统一采用业务软件,强化效能监察。

各部门要统一采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建立行政审批信息化管理和电子效能监察监督管理体系,开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有条件的部门可以利用该软件提供的网上审批和网上传递功能,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信息化。监察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效能监察结果,积极推进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现因市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限制,已设立分中心的部门必须保证视频监控到位,分中心和在原单位受理行政审批业务的部门必须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办理业务,保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和电子监察系统覆盖率为100%。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参加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

完成时间:2009年4月10日前。

(五)配强窗口人员,加大管理和培训力度。

各部门要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取得相应资格并能够履行首问责任人职责的骨干到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政务服务窗口负责人应当配备与机关内设机构同等级别的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考核结果报人事部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最终结果,填入个人年度考核表。参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做法,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实行“早九晚四”连班工作制度,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餐补贴费由市财政解决。今年在自治区统一安排下,在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窗口工作人员在区内外学习考察,经费由市财政解决。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和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

完成时间:2009年4月15日前。

(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工作督查小组,检查各部门和各县(区)对执行市有关加强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市监察局、编委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本级各部门推进集中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市级绩效考评机构要将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评指标,对做得较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开展红旗窗口等评选评比活动,形成积极向上,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法制办,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

完成时间:2009年4月15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要从优化我市政务环境、促进发展的大局出发,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上的突出问题。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可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县(区)贯彻落实桂政发〔2009〕15号文件精神的工作方案。

(三)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于2009年4月25日前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四)各有关单位要主动配合,从讲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桂政发〔2009〕15号文件精神,各责任单位要按时完成所履行的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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