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稳增长46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5〕92号
颁布日期:2015-08-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稳增长46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稳增长46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8月7日

北海市稳增长46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稳增长48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督查〔2015〕9号)要求,为推动我市关于稳增长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促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稳增长工作,对全市贯彻落实稳增长措施形成高压态势,推动稳增长46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督查内容

对《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北政发〔2015〕23号,以下简称稳增长46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时间及步骤

总体安排:由市政府督查室为总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从2015年9月至12月,每两个月全面督查1次,并分别组织专题督查;年底组织1次重点督查,将督查情况报市政府。具体安排:

(一)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委督查室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稳增长46条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查。

时间安排:2015年9月。

督查方式: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

工作安排:由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委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稳增长46条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于9月25日前报市委、市政府。

(二)定期汇总并报告总体进展情况。

时间安排:2015年9—12月。督查方式:书面督查。工作安排:各县区、各责任单位分别于9月10日、11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贯彻落实稳增长46条政策措施阶段性进展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汇总全市总体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分别于9月15日、11月15日、12月15日前将总体进展情况报市政府,抄送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李敏慧,联系电话:202053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年底组织开展1次重点督查。

时间安排:2015年12月。督查方式: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工作安排:在县区、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1次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于12月25日前报市政府。

(四)组织开展专题督查。

专题一:开展“以金融创新为手段,进一步扶持实体经济”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督查方式: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工作安排:一、各部门于10月10日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包括已开展的工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于10月15日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政府督查室邮箱:[email protected]。二、由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金融办于10月中旬牵头组织对“以金融创新为手段,进一步扶持实体经济”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于10月31日前报市政府。

专题二:开展“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扩大投资”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时间安排:2015年10月。督查方式: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

工作安排: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对“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扩大投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政府,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专题三:开展“以降电价清收费为突破口,进一步减轻负担”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督查方式:由部门自定。工作安排:由市物价局牵头组织对“以降电价清收费为突破口,进一步减轻负担”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政府,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专题四:开展“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为核心,进一步巩固农业”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督查方式: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工作安排: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对“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为核心,进一步巩固农业”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于10月31前报市政府,抄市政府督查室。

专题五:开展“以扶持企业生产经营为导向,进一步壮大工业经济”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督查方式:由部门自定。工作安排: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对“以扶持企业生产经营为导向,进一步壮大工业经济”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政府,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专题六:开展“以加快资金下拨和盘活存量资金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支持”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督查方式:由部门自定。工作安排: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对“以加快资金下拨和盘活存量资金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支持”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政府,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专题七:开展“以促消费扩贸易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第三产业”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督查方式: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工作安排:一、各部门于10月10日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包括已开展的工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政府督查室邮箱:[email protected]。二、由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委督查室,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部门对“以促消费扩贸易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第三产业”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委、市政府。

专题八:开展“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服务”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督查方式: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工作安排:一、市各有关部门进行自查,并于10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已开展的工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政府督查室邮箱:[email protected]。二、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合市编办、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服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政府。

专题九:开展“加大扶贫攻坚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督查方式: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工作安排:一、各部门进行自查,并于10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已开展的工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政府督查室邮箱:[email protected]。二、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以扶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项督查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台账、列清单,逐项查明原因,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限期解决落实。

(二)创新督查方式。各项督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在运用以往督查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三)加强指导和服务。各项督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树立督查服务理念,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稳增长46条政策措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加强指导,做好服务,推动问题解决。

(四)做好舆论引导。各项督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可视情况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督查,对工作落实好的进行正面宣传,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曝光,为凝心聚力抓落实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五)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工作效果差、政策执行“中梗阻”等问题,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诫勉等措施;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坚决追究责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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