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做好“三农”工作的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1〕200号
颁布日期:2011-08-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做好“三农”工作的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2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做好“三农”工作的整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北海市做好“三农”工作的整改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0年度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整改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转发切实做好“三农”工作的整改方案的函》,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认真做好2010年度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整改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城乡就业统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提高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等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三农”工作,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二、整改内容

(一)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方面。

到201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75%以上,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45以上,全面恢复建立乡镇水利管理机构。2020年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以上,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完成时限:20l5年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中低产田改造和落实惠农政策推进粮食生产方面。

2011年,全市推广中低产田综合改良技术目标任务3万亩,力争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面积5000亩以上。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万亩以上,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37.5万吨以上。

完成时限:2011年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实施“126”工程方面。

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农业,形成我市农业链比较完整、核心竞争力强、综合效益高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做强水产百亿元产业。主要开发新品种的培育,发展罗非鱼、对虾、珍珠等优势水产品养殖和远洋捕捞,整合海港资源,向精深加工业推进。到2015年,产业总产值130亿元以上,其中:水产养殖40亿元,海洋捕捞45亿元,水产品加工产值45亿元。二是培育速丰林、非粮生物质能源2个百亿元产业。推进速丰林种植,加强原料林基地建设,全面促进林浆纸一体化发展。到2015年,产业总产值120亿元以上,其中:林木产业20亿元,浆纸产业100亿元。建立以木薯种植和乙醇燃料为主的非粮生物质能源产业,引进高产高淀优良品种,探索发展其他非粮生物能源。到2015年,产业总产值108亿元,其中:木薯产值2亿元,以木薯、秸秆等原料加工为主的乙醇燃料106亿元。三是壮大粮油、畜禽、蔬菜、蔗糖、水果、生态休闲观光6个十亿元产业。到2015年,粮食生产总产值17亿元,其中:粮食产值8.5亿元,粮食加工产值3亿元,油料产值2.5亿元,油料加工产值3亿元;畜禽生产总产值35亿元以上,其中:畜禽产值31亿元,畜禽加工产值4亿元;蔬菜生产总产值12亿元以上;蔗糖生产总产值13亿元,其中:原料蔗产值8亿元,糖蔗加工产值5亿元;

水果产业总产值34亿元,其中:水果产值5亿元,水果加工产值30亿元;生态休闲观光产业总产值11亿元以上。

完成时限:2015年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信委、林业局、扶贫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旅游局、科技局、移民局、水利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规划局、招商局、海洋局、烟草局,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海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

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2011年北海市阳光工程培训任务预计在2000—3000人之间(具体数量农业厅下达后方能确认),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农民创业培训15—20天),本年度阳光工程于年底前完成。

完成时限:2011年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三、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要不断加大对水利投入的力度,“十二五”期间财政预算用于水利的资金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水利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统筹管理好用好各种财力性补助资金,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制定我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基金从土地出让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车辆通行费、征地管理费、城建维护税等地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税收收入中提取,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每年的投入。市本级每年安排相应的预算内基建资金用于重大水利项目前期经费和水利建设,各级政府也要加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要加强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安排,以县级为单位,整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海洋工程、“一事一议”等专项资金,实现水利投资效益最大化。把水库防汛公路纳入乡村公路建设的范围。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建设。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有条件的县区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鼓励支持发展洪水保险。对农村供水等公益性项目实行政府贴息贷款。

三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建立工业反哺农业投入机制,实施蔗水、烟水配套工程,鼓励制糖企业和烟草行业加大对原料基地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行业发展与水利建设的利益联结机制。各级财政要设立补助专项资金,逐年增加资金规模,按照多筹多补的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补贴力度,引导和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形成推动水利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是深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按照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要求,强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或流域为单位,建立健全乡镇水利站,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落实惠农政策,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粮食生产。

一是落实政策稳面积。要狠抓良种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确保政策惠及种粮农户,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建立起粮食播种面积占补平衡制度,采措有效措施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大力发展间套种,不断提高复种指数。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种足种满,杜绝耕地撂荒,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万亩以上。

二是落实政策增投入。建立粮食补贴资金与粮食生产成本上涨、与甘蔗、水果等主要经济作物收益增加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维持种粮比较收益的基本稳定;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粮食收购政策,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扶持种粮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施粮食增产重点工程;要建立粮食奖励基金,加强对粮食生产地区、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和产粮大户的奖励;积极开展粮食保险试点工作,减少种粮的风险。

三是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各县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中低产田改良工作作为耕地质量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在工作上的重视和资金上的支持,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共同参与,推进中低产田改良工作;每个县(区)因地制宜选择一种符合当地推广的综合改良技术进行布置对比试验,建立中心示范样板,做好试验示范;每个县(区)开展以中低产田改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培训,印发技术资料,搞好宣传培训;全市农业部门要履行好工作职责,在抓好试验示范同时,兼顾抓面上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经常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改良区进行技术指导服务,解决技术难题,强化技术指导。

四是推进高产稳产标准田建设。集中开展我市农村土地整治,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连片实施的总体思路,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主动战”,力争建成高产稳产标准田5000亩以上。

五是稳定提高粮食单产。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继续实施“看禾选种”活动,引导农民正确选用良种,力争全年全市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加快推进“千万亩超级稻行动计划”实施,确保全年24万亩推广任务的完成。结合良种推广,开展“种三产四”、“两分地养活一个人”试点,全面开展高产创建。

(三)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全面推进“126”工程。

一是优化区域布局,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编制重点产业优先发展规划,引导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重点培育壮大以甘蔗、桑蚕、木薯为代表的特色经济作物产业,以草食动物、奶水牛、优势水产品为代表的特色水产畜牧业,以林浆纸、木材加工、林产化工、花卉等为代表的特色林业优势产业,发展连片集中种养,形成“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突出区域特色,通过提高复种指数向时间要面积,通过间套种向空间要产量,通过良种良法向科技拓展农业深度,通过提高加工能力拉长产业长度,努力建成全区蔬菜生产基地、生猪禽蛋基地、海鲜产品基地。

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多渠道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经营主体,着力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大力推行“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化模式,带动农业规模化经营。选择一批优势产业,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强信贷支持,落实税收优惠,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和承包进行规模扩张,培育上市公司,着力打造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区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2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10家年销售收入l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三是挖掘农业功能,建立一二三产业紧密联系的现代产业体系。把握农业发展的新趋势,不断拓展农业功能,促使三次产业融合,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形成现代农业经济新形态。“接二”指的是与工业实行对接。就是要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为依托,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连三”就是把农业导入第三产业,开发农业的生态调节、观光旅游、休闲养生、文化传承等功能,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协调发展,提高农业资源的附加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四)大力推进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强化农民工职业技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等形式,大力宣传阳光工程培训。挖掘当地在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学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宣传。

二是整合培训资源。严格执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面向各类培训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培训项目招标,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优质农业教育培训资源用于阳光工程培训。

三是突出培训重点。围绕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培训,为国家涉农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围绕促进农民创业开展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围绕规范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开展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围绕农业服务体系发展开展培训,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提供人才支撑;围绕农产品加工开展培训,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特色职业农民培训,促进特色职业岗位开发;围绕提高农民就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展引导性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业部等六部门阳光工程培训4个监管办法、5项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推行项目监管8项制度,即:基地认定制度、公示制度、三堂课制度、台账制度、培训券制度、月报制度、备案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项目实施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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