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0〕255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北政办〔2010〕255号
各有关单位:
严格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和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的一贯要求。目前离年底还有不到10天时间,但仍有一些工作和项目落后于“四定”要求。近日市政府办、市项目办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再次梳理,将未按进度推进的工作和项目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详见附件)。现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引起高度重视。附件所列的未按进度推进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尽快赶上“四定”进度,尽量多完成任务,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应能加快推进而没能推进的工作和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二、要按时报送进度。各责任单位要将前段时间市政府领导已经协调解决问题的有关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认真整理,于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重点工作部分报至市政府办对应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汇总交综合科;重点项目部分报至市项目办)。
此外,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日前市政府办有关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度“两日一报”的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度,以便如期编印简报。第二期简报的内容要在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报送,此后隔日报送,报送渠道同上。
三、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将推进过程中自身确实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责任领导,由责任领导牵头协调解决。需市政府主要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在12月24日(星期五)前报告,报送渠道同上。
附件: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简报(1)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简报(1)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项目通知
抄报: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
抄送:市政府办副主任、副调研员、各相关科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2日印发
(共印80份)
内容概述:北政办〔2010〕255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和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的一贯要求。目前离年底还有不到10天时间,但仍有一些工作和项目落后于“四定”要求。近日市政府办、市项目办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再…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办〔2010〕255号
各有关单位:
严格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和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的一贯要求。目前离年底还有不到10天时间,但仍有一些工作和项目落后于“四定”要求。近日市政府办、市项目办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再次梳理,将未按进度推进的工作和项目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详见附件)。现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引起高度重视。附件所列的未按进度推进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尽快赶上“四定”进度,尽量多完成任务,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应能加快推进而没能推进的工作和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二、要按时报送进度。各责任单位要将前段时间市政府领导已经协调解决问题的有关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认真整理,于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重点工作部分报至市政府办对应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汇总交综合科;重点项目部分报至市项目办)。
此外,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日前市政府办有关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度“两日一报”的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度,以便如期编印简报。第二期简报的内容要在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报送,此后隔日报送,报送渠道同上。
三、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将推进过程中自身确实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责任领导,由责任领导牵头协调解决。需市政府主要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在12月24日(星期五)前报告,报送渠道同上。
附件: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简报(1)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简报(1)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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