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河池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文号:河政发〔2011〕31号
颁布日期:2011-06-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河池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

河政发〔20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粮食是国计民生的根本,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2011年我市粮食生产,全面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经研究,现就开展2011年河池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今年我市粮食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保障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对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农业和农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克服灾害性天气等不利因素,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实现粮食稳定生产的目标。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市粮食生产面临的形势仍十分复杂,制约粮食稳定增产的不利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今年1月以来,由于低温寒冷阴雨寡照天气持续较长时间,致使我市粮食生产受到很大影响。一是全市玉米普遍生长缓慢,长势差,玉米植株比正常年同期矮30厘米左右;早稻浸种、播种时间推迟,早稻插秧进度比正常年推迟了7天左右。由于早造粮食生产季节推迟,不仅影响了早造产量,而且会造成晚造生产季节相应推迟,晚造受干旱、寒露风等灾害的影响风险加大。二是今年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价格普遍较大幅度上涨,平均增幅10—30%,其中超级稻种子同比涨幅达30—50%,由于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导致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国家的粮食政策性补贴,农民的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影响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三是由于糖料蔗、蚕茧等价格不断提高,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争地矛盾突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难度加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粮食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落实稳定粮食生产的有效措施,全力保持粮食生产发展好势头。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决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推广落实防灾减灾增产关键技术,全力实施粮食增产项目,强化粮食生产绩效考核,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稳定在414万亩以上,粮食亩平均单产239公斤以上,粮食产量99万吨以上。

——力争夏粮获得丰收。加强田间管理,实行分类指导,落实防灾减灾措施,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害信息,抓好迁飞性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等重大病虫害的防控,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

——力争秋粮保持稳定。一是扩大秋粮种植面积。扩大晚稻、晚玉米等高产作物种植面积,力争产量稳中有增。全年晚稻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产量14.4万吨以上;晚玉米种植面积35万亩以上、产量7.19万吨以上。二是加快增产关键技术推广。全力推广粮食“三免”、抛秧、秸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植保防灾、施沼气液肥等集成技术。其中:在水稻生产上,大力推广超级稻良种,通过“一增四推”(即增加穗数,推广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简化栽培技术,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肥水科学运筹技术,推广编织袋育秧技术)为核心的技术集成,促进水稻高产创建,提高水稻单产。及早抓好寒露风防御工作,确保水稻安全成熟。在玉米生产上,推广熟期适中、耐密植和抗逆性强的新一代杂交种,采取“两增三改”(即增施有机肥、增加种植密度和改翻耕平板种植为免耕垄作栽培、改露地栽培为地膜覆盖栽培、改粗放用肥为测土配方施肥)重大关键技术的配套,大力推广地膜覆盖和玉米免耕技术,推广保护性耕作,实行免耕或少耕,残茬覆盖地表,根茬固土,保护土壤,减少风蚀、水蚀和水分无效蒸发,提高天然降雨利用率。在薯类生产上,重点推广脱毒种薯、少免耕栽培、节水灌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良种良法,加强“统一供种、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示范样板基地建设,提高马铃薯等薯类产量。三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广应用农作物间套种栽培技术,做足空间增收文章,向立体空间要产量效益,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产品商品率,有效缓解农作物争地矛盾,挖掘增产增效潜力。四是抓好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广“双季水稻+冬种粮食(马铃薯、红薯、秋玉米)”、“水稻+玉米+豆类”或“玉米+豆类+水稻”、“玉米+玉米+豆类”等种植模式,提高复种指数。

三、工作措施

(一)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进一步落实好中央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防止出现全年性耕地撂荒,减少季节性丢荒,千方百计稳定和增加水稻、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要在新植甘蔗地、幼龄果园等间作套种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向空间要粮食;充分发挥马铃薯等冬种作物的季节性增产潜力,向时间要粮食;大力发挥超级稻等高产粮食作物的增产潜力,向科技要粮食,确保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抓好新建塘坝、水池水柜和渠道维修、清淤等工作,改善灌溉条件。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通过项目带动、节水设备购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采用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抓紧制定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推广地膜覆盖、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创新服务和技术模式,搞好技术配套,培肥地力。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三)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各县(市、区)要把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作为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协调各方力量,落实保障措施,扎实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实施农业部和自治区万亩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金城江区、宜州市、环江县、南丹县、东兰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8个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42号)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本县(市、区)的万亩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罗城县、天峨县、巴马县等县要结合实际,创建一个万亩超级稻或玉米高产示范片,争取列入2012年农业部或自治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各县(市、区)要整合农作物良种补贴、超级稻示范推广、农机具补贴、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优势农产品新品种推广、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民培训、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资金,实现集约资源,有效推进粮食高产创建。

(四)大力开展科技培训和指导服务。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技人员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的工作要求,围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加大科技示范,强化技术服务,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步伐,提高农民的种粮技术水平。通过举办科技大集、一村一班、农家课堂等活动,把科技送到千家万户。切实推动科技创新,落实好科技项目、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搞好科技指导服务,抓好示范样板建设,把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送到田间地头,提高粮食增产适用技术的普及率。

(五)全力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

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膜、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物价、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和整治工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证农资质量安全,保持农资价格稳定,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

近年来,我市低温阴雨、冰雹、洪涝、干旱、高温、病虫害等灾害呈多发、并发、重发趋势,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抗长灾的思想,完善抗灾救灾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充分发挥抗灾救灾服务工作队的作用。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的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认真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技术措施,加强分类指导,推进科学抗灾,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各项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粮食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粮食生产工作,督促粮食生产措施的落实。要层层分解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做到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今年年底要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情况。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

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服务作用。

各县(市、区)要增加财政投入,保障科技人员包乡(镇)、包村(屯)开展技术服务的经费。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要不断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待遇。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等要向到粮食生产一线服务人员倾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横幅、版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以及各地各部门抓粮食生产的好经验、好措施、好典型,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

在关键农事季节,要组织工作组深入粮食生产一线进行工作督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统计部门要建立市以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各县(市、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粮食生产数据。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粮食生产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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