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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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9-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2〕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
河池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
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1号)精神,提升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科学管理、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建立健全标准规范,整合和完善基础网络,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平台,实现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解决各级各部门之间信息孤岛、重复建设、标准繁复、平台不一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电子政务内网平台改造项目。
电子政务内网平台主要用于承载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等业务信息系统,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物理隔离。对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将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的内部办公网络以及各县(市、区)的横向办公城域网络接入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在河池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建立涉密信息网络传输通道。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等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电子政务外网项目。
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主要用于承载公众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应用,与互联网逻辑隔离。建成并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市本级、各县(市、区)横向城域网,扩大光纤网络点覆盖面,市本级光纤敷设到市直及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横向连接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纵向骨干网络延伸至全市所有乡镇。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统一的互联网络出口,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发布和访问互联网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等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业务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项目。
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编制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交换规范,分别在电子政务内、外网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业务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政府系统业务数据的查询、传输、交换等数据管理。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管理平台项目。
建立以全网设备和用户信息管理为基础,集各类网络产品管理为一体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实现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信息安全分级管理,全网实时监控,提高网络的安全可靠性。建立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策略、安全评估和安全管理等机制,实现网络基础结构安全、网络层安全、操作系统平台安全和应用平台安全以及应用数据安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基础数据整合共建项目。
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整合基础数据,在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法人单位、人口、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统计与监测、文化信息资源等基础数据库;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和数字档案馆等公益性信息资源数据库。
1.法人单位信息资源数据库。
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建设和完善以法人组织机构代码为标识的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各类机构单位基础信息库,并建立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市编制办、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
2.人口信息资源库。
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市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以居民身份证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并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3.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
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建设和完善以测绘基础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并以空间地理基础信息为基准,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逐步建设土地矿产资源、海洋环境状态、地质地震构造、森林湿地荒漠、水源水系分布、行政区划和国土资源监管等业务信息库和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
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整合利用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建设我市完整、统一、高效、适用的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为开展经济运行动态监测、产业安全预测预警等分析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文化信息资源库。
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建设以国家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国家重要文物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信息资源库。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数字图书馆和数字博物馆由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数字档案馆由市档案局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六)政府网站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广西政府网站信息查询、数据传输、应用程序对接等技术标准,规范信息内容格式,建立全市联动的政府网站站群,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用户管理,为实现公众互动、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政府网站应用提供基础支撑框架。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政务办公综合应用系统项目。
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设电子文件交换系统、政务工作电子监察及绩效考评软件、政府辅助决策系统3个应用系统。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电子文件上报、下发、横传的有效认证;对政府工作目标、电子文件接收及处理和重大项目建设等行政办公业务进行电子监察与绩效考评;整合电子监察及各部门业务系统的有关信息为领导提供应急联动和指挥服务、舆情监测服务、视频服务、宏观经济监测预测与辅助决策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监控平台项目。
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建立电子政务内、外网信息安全监控平台,为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网络出口、网络汇聚节点和重点职能部门主要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和重要信息系统提供监控、预警、通报、响应和追踪服务,增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基础信息库和重要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为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可控运行提供支撑。对重要政府网站提供安全渗透测试和漏洞检查服务;提高网络舆情监测、网络失窃密监测预警和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能力,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安全管控机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3年6月底前)。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组织开展项目需求分析、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并分别报送审批。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3年-2015年6月底前)。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按照要求,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制定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年推进工作落实。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6月-2015年12月)。
2015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牵头单位认真总结项目建设的成果、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做好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决定成立河池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重大问题决策、项目建设方案审定以及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分管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门电子政务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电子政务工作的副主任兼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市直及驻河池中直区直各部门负责指导下属各级部门开展本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实施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按照电子政务项目审批流程,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学习和借鉴行业内的先进经验,利用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平台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要建立项目建设进度通报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衔接有关建设事项,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障项目资金。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项目牵头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特别是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各级各部门相互协助、共同建设的良好局面,确保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按照财政分级管理的原则,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资金可申请列入本级基本建设投资预算,项目运维管理经费可申请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三)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
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每年对各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好、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实施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电子政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报刊、内部刊物、简报等载体,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的报道,推广先进经验,交流工作体会,为全市电子政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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