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梧政办发〔2013〕87号
颁布日期:2013-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6月13日17∶20,我市竹湾市场发生火灾。市消防部门接报后,先后调动特勤、长洲、河西、河东、苍梧等5个中队、19辆消防车、106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至21∶30明火被扑灭。经初步统计,火灾过火面积约2100平方米,118户经营户受灾,幸无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正在核查当中。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刘志勇、市长朱学庆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6·13竹湾市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时间

从6月14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二、检查的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消防安全。企业及公众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三合一”、“多合一”、集贸市场、地下商场、宾馆、学校、网吧、超市、大型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粮食仓储场所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情况;挤占消防通道、私接电源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况;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二)道路交通安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情况;“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客运线路、运营客车安全情况、GPS安装及使用情况;“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情况;地下非煤矿山、尾矿库的隐患治理和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监管情况;现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设计、诊断情况;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改造情况;液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液氨使用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冶金企业在煤气区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及交叉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情况。

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冶金、电力、铁路、民航、旅游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消除各类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检查方案,认真安排部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组织好企业自检自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输、住建、国土、质监、海事、旅游等部门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职,全力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严格检查整改。要坚决按照严查违规违纪、严查不良设备、严查违反质量标准、严查安全隐患的“四个严查”要求,加大检查整顿力度。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和取缔。

(三)严肃追究责任。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对因领导不力、检查整顿不力发生事故的地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第一时间控制肇事者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市政府将适时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市安委办(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6021931)。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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