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梧政办发〔2014〕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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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梧州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0日
梧州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广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3〕169号)有关要求,决定以2013年12月31日为时点,开展我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了解我市体育场地的数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分析体育场地发展现状,研究发展对策,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网络,逐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需求。
二、普查目的
(一)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体育场地数量,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体育场地类型、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况。
(二)为制定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体育场地标准、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数据。
(三)为制定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了解、掌握我市体育场地发展变化特点,为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广西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深化体育改革提供可靠基础资料。
(五)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场地建设和使用实施宏观管理,调整体育场地建设投资方向和建设结构以及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提供客观依据。
三、普查范围
全市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各类体育场地。
四、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包括体育场地所属单位基本情况,场地基本情况,大型场馆运营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行政区划码和城乡划分码、单位所在详细地址、所在系统、隶属关系、单位类型、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单位场地从业人员总数、2012年收入合计和支出合计。
场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场地代码、场地名称、场地分布、场地归属、建成年份、场地规模、投资金额、场馆从业人员人数、运营模式、对外开放情况、年开放天数、平均每周接待健身人数、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和场地专业特性指标。
大型场馆运营情况主要包括:收入指标、支出指标、承担各种活动天数、承担各种活动次数。
本次普查场地类型包括体育场、田径场、田径房(馆)、小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室外游泳池、室外跳水池、综合房(馆)、篮球房(馆)、排球房(馆)、手球房(馆)、体操房(馆)、羽毛球房(馆)、乒乓球房(馆)、武术房(馆)、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空手道房(馆)、举重房(馆)、击剑房(馆)、健身房(馆)、棋牌房(室)、保龄球房(馆)、台球房(馆)、沙狐球房(馆)、室内五人制足球场、网球房(馆)、室内轮滑场、壁球馆、门球房(馆)、足球场、室外五人制足球场、室外七人制足球场、篮球场、三人制篮球场、排球场、沙滩排球场、室外手球场、沙滩手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曲棍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棒垒球场、室外射箭场、室外轮滑场、板球场、木球场、地掷球场、室外门球场、室外人工速滑场、摩托车赛车场、汽车赛车场、卡丁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场、小轮车赛车场、室外马术场、射击房(馆)、室外射击场、水上运动场、天然游泳场、航空运动机场、室内滑雪场、室外人工滑雪场、高尔夫球场、室外人工攀岩场、攀岩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登山步道、城市健身步道、全民健身路径、户外活动营地、气排球等其他类体育场地等。
五、标准时点
2013年12月31日
六、组织机构
(一)工作机构。成立梧州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长由市体育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梧州学院等有关部门,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普查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级政府要及时组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本级普查机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各级普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完成普查任务。普查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普查联络员,负责对接上级普查办安排布置的业务、培训、宣传等相关工作。
县(市、区)级普查机构是本次普查的基本组织实施单位,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普查办公室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对普查员的培训、指导,真正做到不重不漏,保证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普查人员组成。
本次场地普查的基层普查员主要由以下几类人员组成:市、县(市、区)体育、统计、教育、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抽调人员;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抽调人员;县(市、区)、乡镇、行政村抽调人员。
本次普查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至2名普查员,原则上4至5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七、组织实施和调查方法
(一)组织实施。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六普”实施在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梧州学院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共同参与,各级统计部门业务指导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1.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本地区相关部门,明确分工,全面指导各县(市、区)体育场地普查组织实施工作,支持配合自治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高校在本地开展普查前的摸底踩点、培训、普查登记及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验收工作。
(2)制定本辖区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并负责提供所辖区域体育场地名录库。
(3)保障工作经费及配套经费到位,落实人员安排。
(4)动员、布置、组织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普查业务人员培训和实地普查工作。
(5)检查、监督各县(市、区)基本普查单位场地普查情况和质量。
(6)负责各县(市、区)普查表式及数据的复核、录入。
(7)通过媒体和网络等渠道,采取发布消息、简报、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普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体育场地普查的情况。
(8)撰写本市普查试点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2.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市体育局为我市“六普”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全市体育场地普查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市统计局对场地普查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保障,并协助各成员单位开展体育场地普查。
(3)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市体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单位开展体育场地普查,并协调解决普查员上门普查遇到的相关问题。
(4)市旅游局负责协助市体育局开展宾馆饭店、景点等体育场地普查,并协调解决普查员上门普查遇到的相关问题。
3.县(市、区)体育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辖区体育场地普查方案,组织本辖区体育场地的普查,并大力支持配合上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地开展普查及抽查工作。
(2)建立一支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普查员队伍,并配合开展普查员的二次培训工作,组织普查员对辖区(包括乡镇、行政村)体育场地进行实地调查。
(3)指导、督促普查员的普查工作情况。审核表式,检查整理数据,组织普查数据的录入。
4.梧州学院主要职责:负责我市相关区域体育场地普查的业务咨询培训等工作。
(二)基本普查单位普查方法。全市7个县(市、区)以条块结合方式普查。每个基本普查单位可在本区域内,通过教育、文化、工会、工商、旅游、物业等渠道,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有效方法进行普查。基层普查员在所属的地域内进行普查所有单位和个人场地,实地丈量,采集数据(在梧直属单位场地普查工作划分梧州市负责);按照不重不漏、准确无误原则填报普查登记表,并附实地丈量计算过程及两张场地照片(门头及场地照片各一张),同时,请普查员留存场地面积所得数据的依据,以备后期互查、抽查时查验。解放军、武警(含消防、边防、警卫)、铁路系统按条由国家体育总局部署。
全市体育场地普查汇总分为两个级次:县(市、区)级、市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录入、上报,最后将有效的普查登记表及数据包上报至市普查办,由市级组织本市最终的数据审核。
八、进度安排
梧州市“六普”工作拟分5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2013年9月至11月):参加自治区体育局“六普”工作动员会及业务培训;协调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梧州学院共同开展全市“六普”工作;与相关局委共同协商,制定梧州市“六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梧州市“六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布置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下发梧州市“六普”工作通知和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普查动员培训布置会,举办各县(市、区)及梧州学院专家组、业务骨干培训班;各县(区、市)体育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上报实施方案,组织本区域业务骨干二次培训(普查员培训),并将普查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报市普查办公室;启动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普查工作抽查方案、评比奖励办法、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誊印相关文件及表格。
各县(市、区)于3月25日前向市普查办公室报送本辖区普查实施方案,落实上报联络员名单和联系电话,3月底前组织完成辖区内二次培训工作(普查员培训)。
(三)实施阶段(2014年4月至8月):开展全面摸底踩点工作,摸清辖区内体育场地类型及位置;正式启动梧州市“六普”普查登记工作;普查工作检查组指导、督查各地普查工作进展;各单位做好审核工作,防止漏报、错报;各级普查机构逐级录入、汇总审核上报普查数据;各县(市、区)以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样结合的方式对普查数据进行自抽查和互查;市普查办公室赴各县(市、区)对普查质量进行抽查验收;市普查办公室组织数据录入、汇总审核普查数据。
(四)总结阶段(2014年9月至12月):撰写全市普查工作情况报告;向自治区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撰写全市和各县(市、区)数据分析报告;经上级统计部门评估后,公布普查数据;召开普查总结表彰会议。
(五)课题研究阶段(2014年9月至12月):征求意见,确定课题研究内容;成立研究小组,开展具体工作;课题汇报、评审、总结;课题研究及数据开发;制订促进梧州市体育场地建设政策,编制梧州市体育场地“十三五”规划。
九、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我市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由市、县(市、区)二级组织实施。普查数据处理采用各级直接处理基层数据,并逐级上报登记表和综合表的工作模式;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要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制,制定普查细则和质量控制细则,对培训方案、普查方案、普查登记、填报普查表、审表和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各级普查机构需对辖区内的普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事后质量检验。
十、普查数据公布与管理
普查数据汇总后,市普查办公室需对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经统计部门评估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普查获得的数据等有关资料,由各级体育部门或相关单位妥善保存并认真研究,为建立健全长期连续的、实时的场地数据库打好基础。
十一、普查经费
根据普查资料共享的原则,普查经费由自治区、市、县(市、区)共同负担。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特点、难度和工作量,将普查经费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经费预算,并加强普查经费管理。除印刷资料费、培训费、公务费、补助费、数据处理费和设备购置费等规定费用开支,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更不能挪作他用,确保普查费用合理支出。
十二、奖励和处罚
对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普查机构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向自治区推荐评先。对违反普查方法有关规定的普查人员,由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普查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梧州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梧州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冯建中市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谭汉忠市体育局副局长
黎建永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陈玮市教育局副局长
茹恩南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黄能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程颖市统计局贸经科主任科员
吴琼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陈宇光市旅游局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刘德中市体育局竞训科科长
卢灯旺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
主任:谭汉忠(兼)
副主任:黄能(兼)
程颖(兼)
梁泽伦市教育局体育专干
陈宇光(兼)
钟海明梧州学院公共基础部主任
联络员:卢灯旺(兼)
程颖(兼)
林二波市教育局工作人员
黄闽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科员
卢桂吉梧州学院公共基础部办公室主任
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从相关单位抽调。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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