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玉林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玉林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的通知

玉政发〔2013〕52号

玉州区、福绵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玉林市本级(含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定为月人均收入1570元(其中单身家庭标准为2000元)。此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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