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土地储备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市场运行,强化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盘活城市土地资源,筹集更多的城市建设资金,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以及保证土地储备工作的科学有序实施,确保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编制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树立科学的土地利用观,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做到四个统筹,即“统筹区域之间、城市与乡镇之间、近期与远期之间、增量与存量之间”的用地需求,通过“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城市建设用地,提高规划和计划实施质量,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与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

二、工作原则

(一)规划全覆盖,市域同发展。市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必须统一纳入土地储备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的原则,合理规划储备地块的投放时序,按规划时序科学计划各储备地块的供应时序(包括: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益性用地等)。实现贵阳市范围内土地储备规划全覆盖,形成全市一盘棋,市域范围内共同发展的全新局面。

(二)市级统筹,区域联动。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由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将目标任务分配下达给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用地报批、征收等储备工作,同时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评审机构、评估机构、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联动,确保工作即时、深入、有效的开展。

(三)实事求是,科学实施。对划定拟储备范围的用地,应坚持服从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有利于城市建设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适时推进土地储备工作,以一定规模土地储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报送的项目和数据要实事求是、合理可行,纳入储备计划的土地原则上两年内必须完成土地供应工作,若未完成供应,将相应核减当地下一年度的土地储备计划。

(四)团结一致,加强配合。土地储备工作涉及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等,是一个系统性的复杂工作,各级相关单位及部门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齐心协力,加强配合,确保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编制工作的及时、顺利、有序推进。

三、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行业规划等相关资料的搜集汇总分析,摸清贵阳市土地储备资源的基本情况,编制《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及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严格实行“规划控制、计划管理”,坚持“先规划、后储备,先计划、再供应”的原则,实现规划全覆盖,将资源牢牢掌控在政府手中。充分发挥规划和计划的控制、引导作用,确保规划和计划的完整、真实、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工作目标具体包括如下:

(一)土地储备规划方面

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从规划用途、用地性质、区位、周边规划发展等多方面确定储备土地的选址和范围,根据规划需要进行地块权属调查,土地储备发展趋势研究及经济分析,确定可储备地块、供应土地规模、布局及总量。

2.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资源利用的实际情况,编制《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规划近期:2012—2013年;规划中期:2014—2015年;规划远期:2016—2020年)。

3.分析研究贵阳市现行土地储备的实施状况,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储备实际条件,划定规划储备、指标储备、实物储备范围。

4.最终编制成果包括:

(1)《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文本。

(2)《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说明。

(3)《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图表册。

1)《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图册:贵阳市储备土地分布图、土地储备规划图、年度土地储备供地时序图、储备地块划分编号图、各储备地块控制图(用地范围和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主要用地强度控制指标)。

2)《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表册:贵阳市规划储备土地汇总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储备土地汇总表、近期重点储备地块汇总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用地平衡表、重大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储备土地汇总表。

(4)《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基础数据库,包含面积、历史数据、规划控制数据、供应时序等。

(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方面

1.根据市域范围内城乡土地统筹发展战略,市土地储备中心结合土地储备规划,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编制的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建议,编制下一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目标任务分配下达给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3.各区人民政府根据目标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用地报批、征收等储备前期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储备。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目标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用地报批、征收等储备前期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各县(市)储备机构统一储备。

四、工作阶段

(一)土地储备规划编制程序:

1.市发改、工信、财政、国土资源、住建、规划、交通、林业、水利、环保、棚改办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及市属国有公司,将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行业规划提供给市土地储备中心和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将各县(市)土地储备的规划资料提供给市土地储备中心。

2.编制单位根据相关资料,按照土地储备全覆盖,市域范围内的土地全部进入土地储备,“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的原则,拟定《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初稿)。

3.《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初稿)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的意见后,形成《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送审稿),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4.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20年)》,经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地方经济有影响建设项目、公益性项目等,需要改变规划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5.对于已经列入近期土地储备规划的用地,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建立控制违章建筑和打击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有效措施,防止储备成本增加。

(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程序:

1.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和年度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需求,拟定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建议,于每年9月30日前报市土地储备中心。

2.结合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上报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建议及各地块规划用途、用地性质、区位、周边规划发展等多方面,确定计划储备地块、规模及总量,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筹编制全市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地块,作为办理土地储备项目立项、规划、征收、用地等审批手续的依据;各级职能部门停止办理列入土地储备计划范围内新建项目规划、用地、建设及土地转让、抵押等相关手续;对于已经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用地,各级地方政府(管委会)应建立控制违章建筑和打击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有效措施,防止储备成本增加。

4.建立目标责任制。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本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分配下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应按照目标任务严格执行。

5.建立奖惩制。责任单位按照目标任务,积极落实本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任务完成好的给予奖励,反之,将对相关单位给予惩罚。

五、报送资料要求

为完成好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的编制,需要相关单位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一)市规划局

1.贵阳市范围内的2010年的1:10000的地形图。(电子版)

2.相关的贵阳市城中村现状调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范围图及相关统计数据。(电子版)

3.《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文本、说明及图件。(电子版)

4.《贵阳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现状图(带地形)、《贵阳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带地形)。(电子版)

5.现未建但已审批项目、规划委员会已通过项目的汇总总图及相关技术指标。(电子版)

6.负责提供重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最新情况及进展,密切对接新的规划动态情况。

(二)市国土资源局

1.贵阳市范围内详细的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统计数据及相应图件;贵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详细的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统计数据及相应图件。(电子版)

2.《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说明及图件、数据库。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数据库。(电子版)

3.贵阳市范围内的现状清理整顿土地、闲置用地汇总图及统计数据;贵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现状清理整顿土地、闲置用地汇总图及统计数据。(电子版)

4.预测未来五年每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土地供应计划,提供土地供应的相关动态数据等。

(三)市发展改革委

1.贵阳市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纲要。

2.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包括位置、范围图及规划总图)(电子版)、相关技术指标及项目进展状况。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近3年的贵阳市房地产交易量(总面积和套数)、交易价、交易结构。

2.近3年的新建商品房数量和开发用地量等相关资料。

3.预测未来5年房地产需求总量(总面积和套数)、价格趋势、结构配比、土地需求量等资料。

(五)市棚改办

1.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现状调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范围图及相关统计数据。(电子版)

2.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相关规划。(电子版)

3.预测未来五年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

(六)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1.各区人民政府

(1)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及图件等相关规划。(电子版)

(2)各区的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计划,以及项目的位置及范围图、具体技术指标。

(3)各区上报的201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建议。

(4)预测未来五年土地储备计划。

2.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1)各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土地储备相关的规划文字、图件及表册等相关资料。(电子版)

(2)预测未来五年土地储备计划。

(七)市属国有公司

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图、选址的区位图及相关技术指标。

(八)其他单位

在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编制过程中,根据需要适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负责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与计划编制的领导和决策,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编制单位和报批

贵阳市土地储备规划委托单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编制单位: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成果的具体报批工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按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督办督查

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抓好工作部署、做好督促检查。市督办督查局要做好对各有关单位和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相关工作的督办落实。

(四)经费保障

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安排,并按工作进度统筹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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