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府发〔20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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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
市府发〔2012〕7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节约土地,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和创造综合经济效益。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原料替代、工艺改造、产品设计、加强管理等探索,已初步形成煤矸石制砖、煤泥干化利用、煤矸石掺烧发电、粉煤灰制新型墙体材料等循环发展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效,于2009年被国务院纳入资源富集区开展循环经济区试点。为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开展资源富集区循环经济试点的重要战略机遇,现就贯彻落实《六盘水市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划》,大力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
2010年,全市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总量为2800万吨,约占全省的1/3,累计堆存量1.5亿吨,约占全省的1/2,综合利用率27%,低于全省37%和全国65%的平均水平。“十二五”末,我市将形成煤炭、电力、煤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六大支柱产业,基本建成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和西南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和装备制造业基地,届时,全市煤炭产能将达1.5亿吨、电力装机容量1500万千瓦、钢产量1000万吨、水泥产量1000万吨。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对煤炭、电力等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将逐年增加。据预测,到2015年,全市每年将产生煤矸石2700万吨、粉煤灰1724万吨、脱硫石膏242万吨、冶金渣等废弃物271万吨,加上历史堆存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将面临巨大的环境压力。因此,大力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已刻不容缓。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引导。认真落实《六盘水市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划》,从生产源头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并延伸和拓宽生产链条,促进产业间的共生耦合,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使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合理利用。二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三是坚持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引进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开展技术研究开发,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四是坚持就地利用、集中处理。从布局合理化、建设规模化、处理集中化入手,有效控制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五是坚持综合效益最大化。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提高经济和环境效益,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六是坚持废弃物资源化。转变观念,视固体废弃物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将其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最大限度地转化,实现循环利用。
(二)发展目标。大力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回收利用,减少排放。到2015年,逐步建成基本覆盖全市的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处置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基本实现产业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能力持续发展,基本控制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处置率达到100%。
三、综合利用范围和方向
本意见所指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和冶金渣,同时也适用于对尾矿、煤泥、化工渣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一)煤矸石利用方向。一是对热值较高的煤矸石首选矸石发电;二是对热值不高的煤矸石推广煤矸石烧结普通砖、空心砖、多孔砖、砌砖等墙体材料;三是利用煤矸石为原料,部分或全部代替粘土配制水泥生料,烧制硅酸盐水泥熟料;四是利用煤矸石充填采煤塌陷区和露天矿坑复垦造地造田,复垦种植;五是开展煤矸石回填,将采煤过程中的矸石全部回填。
(二)粉煤灰利用方向。一是为开展化工利用,提取铁、铝等金属元素;二是为建材利用,生产水泥原料及生产砖、砌块、混合材、微珠、沉珠、陶粒等新型建材;三是建筑利用,开展粉煤灰分选,生产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用于筑坝、修路等工程建筑;四是开展改土复垦、矿区回填等土地整治。
(三)脱硫石膏利用方向。脱硫石膏是一种性能良好的工业副产石膏,可以用于生产众多建筑石膏制品。主要利用方向:生产水泥;生产粉煤灰砖、石膏砌块、粉煤灰砌块、建筑石膏等新型墙体材料;制取硫酸等化工产品。
(四)冶金渣利用方向。通过对钢渣、铁尘泥的分选,实现钢渣100%的分选回用,提炼后的炉渣和高炉水渣等磨细成微粉可作水泥掺合料,也可用于生产免烧砖建筑材料等。
四、综合利用规划布局
(一)煤矸石综合利用规划布局。根据全市煤炭采掘和洗选发展规划,全市煤炭产量2015年达到1.3亿吨、2020年达到1.5亿吨,按照煤炭采掘矸石产率10%、洗选矸石产率18%测算,矸石产量分别达到2700万吨和3400万吨。其综合利用规划布局为:
──煤矸石发电。2020年,规划煤矸石发电装机570万千瓦,可消耗1250万吨煤矸石,主要项目布局为老屋基矸石电厂、火铺矸石电厂、盘北矸石电厂、盘南矸石电厂、六枝新窑煤矸石电厂、六枝黑塘煤矸石电厂、格目底矸石电厂、汪家寨煤矸石电厂、二塘矸石电厂。
──煤矸石制砖。2020年,规划建设15个煤矸石制砖厂,设计能力10亿块,消耗矸石240万吨,主要布局在大河镇、发耳乡、响水镇、柏果镇、中寨乡、岩脚镇等主要产煤乡镇。
──生产水泥熟料和水泥混合材。2020年,全市水泥生产设计能力1570万吨,可消耗煤矸石589万吨,水泥企业主要布局为贵州水城瑞安水泥有限公司、贵州畅达瑞安水泥有限公司、盘县黔桂三合水泥厂、贵州水钢水泥公司、贵州省六盘水市水矿鑫晟集团有限公司。
(二)粉煤灰综合利用规划布局。2015年,全市火电电力装机容量达975万千瓦,2020年达1445万千瓦,届时,粉煤灰产生量将分别达1724万吨和2853万吨。其综合利用规划布局为:
──分选空心玻璃微珠、漂珠。2020年,规划能力11万吨,综合利用粉煤灰22万吨,微珠、漂珠生产厂布局在大型电厂和矸石电厂所在地乡镇。
──提取铁元素。2020年,规划建设7个选铁厂,规模43.2万吨,消纳粉煤灰60万吨,选铁厂布局在大型电厂和矸石电厂所在地乡镇,提取的铁元素可供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综合利用。
──建材利用。2020年,规划建设10亿块粉煤灰砖、650万立方米粉煤灰砌块、100万立方米陶粒建材企业,全市水泥厂综合利用粉煤灰500万吨,其他建材企业利用粉煤灰585万吨,企业主要布局在大型电厂、矸石电厂和水泥厂所在地乡镇。
──建筑利用。2020年,分选能力达到330万吨,综合利用粉煤灰680万吨。
(三)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规划布局。2015年和2020年,全市脱硫石膏产生量将分别达242万吨和420万吨。其主要利用布局为:
──水泥缓凝剂。到2020年,水泥规划生产能力将达1570万吨,根据水泥配料过程中脱硫石膏5%左右的掺量比例,将消耗脱硫石膏78万吨。
──生产建筑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粉刷石膏、自流平石膏等新型建材。2020年,规划建设自流平石膏厂3个,年产自流平石膏30万吨,年消耗脱硫石膏30万吨;石膏砌块厂5个,年产石膏砌块140万平方米,主要布局在柏果镇、发耳乡、响水镇、岩脚镇、汪家寨镇等电厂所在地及附近乡镇。
──生产硫酸。2020年,规划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硫酸厂3个,年产硫酸30万吨,年消耗脱硫石膏112万吨,硫酸厂布局在发耳乡、响水镇、岩脚镇等大型电厂所在地乡镇。
(四)冶金废渣综合利用规划布局
──生产再利用产品。钢渣热闷项目,新建设一条年处理能力60万吨钢渣余热热闷自解生产线,同时建设一条自动化程度高、年处理能力60万吨配套磁选生产线。
──生产再生产品。建设70万吨/年新型环保水泥(微粉)生产线项目,生产高附加值的新型环保水泥微粉。
──开发其他新型预制建筑、装饰材料。产能扩大至年产1亿块标砖或年产5000万块免烧砖生产线。
五、主要措施和扶持政策
(一)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结合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自身特点,按照利用方向和规划布局,加强对国家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市场趋势等信息的收集和研究,通过市场调研、产业分析和科学论证,着力谋划一批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改善明显的项目。市县两级财政要从前期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制定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发展计划及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相关技术方案及财务效果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认真包装每个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尽量做深、做细前期工作,并纳入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大力向外推介,积极引进合作伙伴,使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成为招商引资的新亮点。
(二)切实抓好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和企业的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资源综合利用目录》,我市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金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均属综合利用类资源,可依据《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享受相应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或产品的认定,由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与监督管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程序是:由企业申报,市级经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初审,报省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证书》,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
(三)研究制定积极的产业政策。
1.制定产业发展目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发展改革部门要抓紧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业产业目录,把工业项目划分为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区别对待。鼓励类主要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对全市工业结构调整有较大带动作用及对行业技术进步有较大示范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类主要是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2.严禁粘土砖生产。从2012年起,全市一律不得新建、扩建、改建粘土砖生产线;现有粘土砖厂生产用地的变更,不予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对现有粘土砖厂实行登记备案制,未经备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不予通过,不发放工商营业执照。
3.限制采矿权数量,控制开山采石总量。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矿产资源开采量与需求量相平衡的原则,限制建筑石料用灰岩及砖瓦用页岩等矿种的采矿权数量,控制开采总量,在各级矿产资源规划划定的禁采区、限采区一律不得办理采矿权登记;提高矿山开采准入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石料用灰岩及砖瓦用页岩等矿产的最低设计生产规模;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减少矿山数量,确保采矿权布局合理,有序开发。
4.进一步采取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坚持一手抓扶持、一手抓汰劣,选择有一定经济基础、技术实力、竞争优势、管理水平、市场意识的大企业、大集团,尤其是市内省属煤矿、钢厂和电力企业,给予政策扶持与倾斜,培养成新型墙材产业主力军,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培育若干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
5.引导企业加快新产品的开发。以建筑节能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产、学、研”相结合,进行科技攻关。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支持和协助企业超前编制和制定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的技术法规和配套的技术政策。鼓励新型墙材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加强交流与合作,立足现有基础,走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相结合的路子。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有利条件,加速现有生产工艺的改造和完善,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建立企业技术开发体系,通过有效运作,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开发新型墙材。重点选择一批适应市场需求、效益明显、技术先进的企业和产品加以培育,尽快形成生产力。
(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对开展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或项目,在生产准入、市场准入、备案等手续上给予大力扶持。简化审批程序,特别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程序上缩短工作流程,即认定程序改为:由企业申报,市级经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初审,报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审定通过后即可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证书》,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
(五)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发〔1996〕36号)等有关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大力引导资源综合利用,拓宽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途径和步伐,鼓励、引导和督促有关企业对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1.财政方面。进一步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中的投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引导大中型企业和集团投资发展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新型墙材企业,促进多元化投资,形成产业竞争活力,尽快改变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和生产集中度低的现状。加大政府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从技改资金、排污费专项治理资金等专项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贴息资金予以支持,并确保逐年增长。把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列为技术改造重点,加大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力度。对使用先进设备的企业以及为研究开发所购置的设备或建筑物,实行加速折旧,加快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
2.电力资源配置方面。对煤矸石综合利用的发电机组优先上网,取消综合利用发电企业发电小时数的限制,提高企业开展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对综合利用煤矸石、煤泥等发电企业,实行鼓励自发自用、上网电量优先购买的政策,并执行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先保证符合产业政策的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用电,一旦出现拉闸限电时也要后停后拉。
3.用地方面。对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用地实行优惠的地价政策,并优先供地,按我市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适当放宽其全部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期限;优先安排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经市级政府批准,可适当返还土地出让金及有关配套费用;对已经生产的企业,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增加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堆放用地。
4.税费方面。对生产原料中掺兑固体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砖(不含普通烧结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泥土、砂浆等特定建材产品,以及废旧沥青混泥土用量占原料比重不低于30%的再生沥青混泥土,给予增值税全部减免或全额即征即退;对以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为燃料,综合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的电厂,享受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对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对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实行奖罚并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抓紧出台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办法,核定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库存,并建立和完善监控制度,对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库存量增减实行奖罚制度,对堆放库存增加的实行罚款,对堆放库存减少的予以奖励。总的要求是企业废弃物排放近期实现零增长,并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消耗。
5.融资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制订鼓励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向。各类金融机构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向废弃物处理企业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等。对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企业,在项目资本金构成比例上可以适当放宽。
(六)加强监管。建立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排放、利用统计制度,切实加强对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各个环节的监控。建立资源综合利用奖罚制度,对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取缔非法生产方式,给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典型企业留出空间,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规范化、法制化。
六、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涉及煤炭、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多个行业和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政府主导、经信部门牵头、环保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协作、有关企业参与、社会全面监督的管理体系,才能确保取得实效。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经信部门: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考核制度,将工业废弃物的排放量、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率等主要指标列入定期综合统计,并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培育一批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环保部门:做好企业工业废弃物排放数量和种类的监控、核定工作,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新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备案及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承担组织编制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和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研究提出资源综合利用的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推进前期工作,支持项目建设,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鼓励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产业优惠政策。
财税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循环再生资源、开展资源节约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再生资源产品、综合利用资源,以税费优惠政策引导循环经济发展;对实施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企业、项目,给予相关税费优惠。
物价部门: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初步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障碍;逐步调整资源型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从建筑设计标准、建筑材料标准、建筑节能、施工规范和要求等方面,引导企业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研究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并推广使用。
科技部门: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将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科技产业发展计划,大力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
国土资源部门:制定国土综合整治政策,以土地整理和复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恢复为重点,加强矿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和规范等工作。
能源部门:推行清洁生产,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质监部门: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对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抽样检查,严格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参与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研究并制定新型建筑材料的产品标准和工艺标准。
同时,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盘水市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信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督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各县(特区、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书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突出宣传资源综合利用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宣传企业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先进典型等。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完善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工作纳入督查重点。
(四)加强考核奖惩。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主要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对成绩突出的奖励,对在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浪费资源能源、污染环境的企业予以处罚。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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