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心城区商贸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心城区商贸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3〕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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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心城区商贸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当前,我市中心城区商贸批发市场存在基础设施配套差、安全隐患大、市场主体发展实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为尽快转变“低、小、散、乱”的现状,加强城市管理,切实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商贸流通服务业转型升级,实现“双创”目标,现就加强中心城区商贸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中心城区商贸批发市场的规划和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商贸流通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得到快速发展,形成了在区域内、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一定规模的商贸批发市场。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心城区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迅速聚集,城市发展速度加快。由于历史原因,这些老旧商贸批发市场已存在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消防安全隐患大、经营秩序较混乱、占道经营、物流不畅、交通堵塞、影响群众正常出行和市容市貌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老旧批发市场的管理和对商业业态进行调整已经刻不容缓。市规划、发改、商务、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有序,持续繁荣”的要求,对中心城区商贸批发市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严格会商审批,优化市场网点布局,减少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对中心城区老旧批发市场用地规划功能进行科学合理调整,一方面引导中心城区老旧批发市场部分业主向城市零售业业态转型发展,另一方面引导业主向规划建设合理、交通物流畅通、配套设施齐全、经营管理规范、消防安全保障的专业大型批发市场分流,以促进城市经济繁荣,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市公安、交通、城管、消防、交警等部门要从严治理中心城区老旧批发市场消防和交通隐患。要加大对中心城区老旧批发市场的消防安全宣传,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中心城区老旧批发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经整治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市场和商户,严格依法查处。要严格执行市政府55号令,结合中心城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对进入中心城区的货运车辆管理,实行按时限行。要对中心城区老旧批发市场周边货运车辆违章行驶和两轮、三轮摩托车乱停乱放、违章载客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改善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快在建商贸批发市场和配套设施建设
为尽快承接中心城区老旧批发市场布局调整转移工作,红花岗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快遵义国际商贸城及物流城、新雪域西南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商贸市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10月以前建成投用遵义国际商贸城(一期)、2013年底以前建成投用新雪域西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同时,红花岗区要加快南宫山区域道路、交通、供排水、垃圾处理、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忠庄立交桥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全力推进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城乡客运一体化站点建设。为中心城区商贸批发业态布局调整和市场搬迁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切实保障全市商贸批发市场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三、加大市场培育的政策扶持力度
用好、用足招商引资、市场培育及农业产业化等优惠政策措施,对入驻遵义国际商贸城及物流城、新雪域西南农产品交易中心的商户给予优惠扶持,让广大商户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遵府发〔2009〕28号)落实好扶持政策。工商部门对进入的个体经营户,除国家规定必须完善的相关证照外,给予试营业优惠措施。对入驻遵义国际商贸城、新雪域西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内并申办微型企业的商户,进行重点倾斜,鼓励、帮助其享受贵州省“3个15万”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优惠政策。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新蒲新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负责中心城区商贸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直相关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积极配合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排定时间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制订科学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违反本通知要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问责。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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