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信政办〔2012〕29号
颁布日期:2012-04-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信政办〔2012〕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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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本纲要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作用有效发挥,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迈出重要步伐。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出台了《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和法律制度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积极就业政策全面落实,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五年内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7.1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超过53.5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包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形成,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2010年末,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参保人数7.8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22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8.7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9万人、21万人、22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五年6次上调,2010年末月人均达到1051元,比“十五”期末增长104.5%。失业人员失业金标准连续三次上调,2010年末达到560元(县区达到480元),比“十五”期末增长75%(县区增长87.5%)。

(三)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全面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逐步兑现。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欠薪保障机制、经营者收入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稳步推进。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健全。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末,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24708元/人,比“十五”期末增长144.27%。

(四)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科学人才观逐步确立,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初步发挥,人才效能明显提高。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08年末,我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3.6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5.17万人,高技能人才6.5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10.03%。引进国外智力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十一五”以来共实施引进国外人才项目15余项,引进国外专家20余人次,派员出国(境)培训45余人次,建立引智示范基地14个,解决关键难题20多项。

(五)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以《公务员法》为核心的配套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公务员选拔任用、激励保障、新陈代谢、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形成。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基本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启动。2010年末,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2%。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妥善安置了784名军队转业干部,85%以上安置到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基本实现了接受单位、部队和个人“三满意”。

(六)劳动关系调整新格局基本建立。劳动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取得新进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调解仲裁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不断完善,依法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十二五”时期事业发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在全市大局下推动事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群众性都很强,领导非常关心、社会非常关注、群众非常关切。我们坚持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来谋划,一方面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另一方面根据承担的职责及时汇报,提出服务大局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先后有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事业单位岗设置等工作进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就业攻坚行动计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行动计划、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行动计划纳入市政府七项行动计划八大工程,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五项工作进入省、市政府向人民群众公开承诺办好的十项民生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们及时跟进、坚决落实,在第一时间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办法,逐级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确保了决策落实,推动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在突出重点中实现整体推进。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重点,集中精力,抓大事,办急事,保稳定,促发展,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重要突破。同时,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人事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劳动者权益维护、发展劳务经济、军转安置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协调发展。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在开拓进取中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开拓创新,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抓好“两转两提”,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着眼于加快建立人才集聚机制,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拨办法,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着眼于形成工作推进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了就业、农民工、军转安置、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等联席会议制度;注重目标管理与督促检查,建立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监督问责,推动了工作落实。四是坚持加强教育,在加快融合中形成合力。局党组始终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放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带队伍、树形象、争一流”的服务理念,从领导干部做起,上下一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多年来,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自觉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以群众利益为重,讲党性、讲团结、讲责任,淡泊名利,不计得失,以积极的姿态和行动践行宗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工作,出色完成了每项工作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亮点纷呈,展示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的觉悟和素质,树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难得发展机遇。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对促进就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对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既是发展的动力,也是发展潜力。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大局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把各项工作放在魅力信阳建设大局中去谋划,围绕中心,找准定位,融入全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一)要准确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促进就业提出的新要求。“十二五”时期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我市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就业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要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就业增长之间的内在关系,科学判断就业总量和就业结构变化趋势,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二)要准确把握保障改善民生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出的新要求。“十二五”时期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任务更加紧迫,加快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这就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努力使广大劳动者和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要准确把握建设人才大市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中原经济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魅力信阳,实现“三大跨越”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支撑,建设人才大市的任务更加艰巨。要坚持人才优先的发展战略,深入落实重大人才政策,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口大市向人才大市转变。

(四)要准确把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的新要求。随着经济转型和利益关系调整,劳动者的利益和权利维护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劳动者主力,利益诉求和维权意识更加强烈,劳动关系面临新的挑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处置劳动纠纷和矛盾冲突的难度加大。要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不断消除劳动关系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树立人才优先的理念,尊重人才成长规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3.坚持统筹协调。立足我市市情,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城乡各类群体社会保障待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4.坚持增强服务能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并向基层延伸,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利、高效、多样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完善干部培训体系,提高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为加快中原经济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着力破解“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民生怎么办、粮食怎么保”四大难题,把“人往哪里去”与“民生怎么办”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需要重点思考和破解的重大课题,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更加公平、更加稳定、更加体面,力争实现社会保障范围覆盖城乡、基金保障有力、水平稳步提高、服务高效便捷,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城乡就业人数持续增长,结构更加合理,有效调控失业,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显著提高。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十二五”期末,城乡就业结构达到4:6,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达到41.5:29.4:29.1。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管理服务高效便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十二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万人。

3.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实现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大市的转变,为魅力信阳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十二五”期末,我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99.7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3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0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20%。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6%。

4.工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合理。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决定和调整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坚决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促进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实际年均增长13%。

5.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建立以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为基础的预防预警机制,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二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6%。

6.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和科学的分类制度,公务员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并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信阳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2010年末2015年末说明

一、就业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47.145

2、城镇登记失业率3.50%4.50%

3、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万人)53.5(“十一五”累计)50

4、城乡就业结构比例4:6省十二五规定4:6

5、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比例41.5:29.4:29.1省十二五规定35:34:31

二、社会保障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2.855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0养老与失业保险科调研报告

8、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8.7135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940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130

1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228

12、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1051元年均提高10%十二五参照国家年均增长10%

1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三、人才队伍建设14、人才资源总量(万人)63.6(2008年末)99.7

15、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15.17(2008年末)23

16、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6.55(2008年末)11.05

17、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万人)25市中长期人才规划

四、工资劳动关系18、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708元省十二五实际年均增长13%

19、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

2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80%

四、“十二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以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为出发点,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城乡劳动者提高素质并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1.实行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并举,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方式

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实现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的良性互动。建立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的促进就业机制,在制定和实施产业规划、地区规划以及重大项目的建设立项过程中,加强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和推进有利于创造就业机会且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建设和行业发展,对吸纳劳动者就业量大的产业进行必要的扶持。

2.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促进就业机制

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层次拓展就业渠道。通过完善扶持政策,着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通过实行更加灵活的就业方式和鼓励政策,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以创业促就业,着力促进青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雇就业,让有志于创业的劳动者方便创业、成功创业。通过稳定公益性就业岗位,着力加强对就业困难且生活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并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就业,做到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深入实施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和政策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整合现有资源,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紧密结合,形成有利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支撑。完善青年职业见习制度,建立从院校到见习基地的直接通道,适度扩大职业见习基地的范围,加强相关的考核与管理。

4.建立健全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改进服务方式,开发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为城乡劳动者及农民工提供有效服务,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针对各类人群的特点,确立不同的公共就业服务方式。支持并规范发展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5.加强失业调控

妥善安置关闭破产和重组改制国有企业的分流职工;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强化企业在稳定岗位方面的社会责任,通过行政和经济的手段,鼓励和帮助企业内部消化富余人员,严格控制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减人员的行为。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订预案和相应措施,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

(二)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积极的社会保障政策,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强化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待遇管理的规范化;发挥工伤保险制度预防工伤、促进职业康复的功能,积极争取工伤康复中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

2.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基本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3.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调整完善失业金申领计发办法,稳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全面开展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稳步提高住院、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支付水平。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加快解决老工伤长期待遇问题。

4.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整合公共服务资源,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

5.开展多层次社会保障工作。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业。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与社会保险衔接的产品和服务。

6.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健全人大、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监督,健全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和协调配合的社会保险监督机制,加大社会保险反欺诈力度,建立社会保险异地协查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建设,增加基金监督工作人员力量,强化社会保险监督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信阳市“金保工程”建设进度,适时安装社保基金监督软件,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能力。通过开展现场和非现场监督,实现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的全程监督,确保基金安全。稳妥开展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7.强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加快社会保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健全管理体制,科学核定人员编制,提升管理手段,全面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发放社会保障卡。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实施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加快新农保等信息网络建设。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信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人才优先发展,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规模,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落实高层次创新人才工程、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工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留学人才回国创业支持计划。继续实施引智工程,加强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拓宽引进国外智力渠道,进一步改善引进国外智力环境,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加强人事考试机构建设,完善人事考试制度,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公共服务体系。

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机制,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大型骨干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依托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型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重点行业领域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健全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夯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基础。以考试考核晋升岗位等级资格为抓手,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考核、使用、选拔、管理机制,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培训考核机构建设,开展适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特点的技能竞赛活动,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3.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服务、评价、激励机制。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定期调查工作制度,为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奠定基础。稳步推进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激励和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4.加强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全民创业能力;实施创业人才推进工程,加强创业服务,培养一批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表彰活动,弘扬创业精神,提高创业活跃度,促进全民创业。

5.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坚持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形成人才科学合理使用机制。创新人才流动机制,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开发利用国内外人才市场和资源,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加强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推动产业、区域人才协调发展。完善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的激励机制,保障人才合法权益。

(四)实施积极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统筹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坚决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促进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在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实施附加津贴制度。完善长期在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工资福利倾斜办法。

2.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研究出台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3.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重点提高基层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深化高收入行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控高收入行业、企业工资增长。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使企业负责人收入水平与职工工资水平保持合理比例。

4.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建立以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和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工资分配提供信息指导。健全最低工资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促进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

(五)全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加快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机制体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1.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加快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

2.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和劳动定额定员等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

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建设。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工程。加快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步伐,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4.推进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加强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机制建设。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综合治理机制,提高处理违法案件和处置劳动保障群体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实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制度和办法,加大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施《2011—2015年公务员培训纲要》,开展新一轮公务员大规模培训。

2.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具体办法。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3.全力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完善公开、公正的安置工作机制,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充分开发军转干部人才资源的新途径。

(七)健全农民工工作体系

1.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全面提高劳务输出质量。一是树立大培训的理念。进一步整合教育、农业、扶贫、劳动及各民办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建立教育、农业、扶贫、劳动“四位一体”的职业教育体制。二是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平台作用,加强与各用工单位沟通联系,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三是积极开展涉外劳务培训。依托CCC信阳培训中心建立“信阳国际劳务培训中心”,实现信阳涉外劳务培训工作的规模化、规范化,带动全市涉外劳务培训工作开展。

2.健全劳务输出网络,引导外出人员有序流动。一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按照“新三化”标准,逐步在全市建成以市级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为骨干、乡镇劳动保障平台为补充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中心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协调中心。继续深入实施“金保工程”,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实现市、县、乡人力资源信息共享。二是加强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把劳务合作纳入重要合作内容。三是以信阳市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新县吉星劳务合作公司为龙头,开辟国际劳务输出通道,建立国际劳务输出基地,加大国际劳务输出力度,力争全市每年国际劳务输出5000人以上。

3.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创业。一是建立回归工程信息库。组织力量对信阳籍在外务工经商创业人士和其他各界人士的联系方式、资产、经营状况、拟投资方向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类逐项登记造册。二是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门服务窗口”。对创办项目实行联合审批,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并向社会公布服务程序、服务内容和咨询电话。三是强化对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回乡创业培训机构,对有意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免费创业培训、信息技术、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四是享受优惠政策。树立“市外资金都是外资、回信阳投资都是外商”的理念,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可享受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五是设立创业园区。设立回归创业园区,根据返乡人员投资的项目和规模,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

4.围绕劳务输出特色,全力打造劳务经济品牌。根据我市外出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制造、建筑、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实际,做大做强加工制造、建筑建材、市场营销、家政服务等四大劳务产业和国际劳务,形成“一县一品,一乡一业”的劳务经济特色,发展壮大全市劳务经济。培育诚信的信阳劳务经济品牌,提高信阳劳务的诚信度。培育技能型信阳劳务经济品牌,提升信阳劳务经济的技术含量。培育新县涉外、平桥建筑、商城缝纫、光山充绒、淮滨电焊、潢川园艺、息县保安等具有地域特征的劳务经济品牌,突出信阳劳务经济品牌的地域性。培育具有行业特征的劳务经济品牌,做大做强加工制造、建筑建材、市场营销、家政服务四大劳务产业。

5.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大力加强农民工工作,逐步建立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权益保护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改善农民工公共服务。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和同工同酬,推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八)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对全体劳动者“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

1.构建社会保障一卡通技术保障环境。扩建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建成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加快发行社会保障卡,涵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服务人群。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安全信任体系。

2.加快业务经办支持系统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建设统一、规范、标准化的社会保障应用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应用系统。提高系统集中层级,促进城乡各类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协同办理。

3.提升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支持能力。完善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基金监督应用系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

(九)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有效整合资源,以基层为重点,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大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县及县以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加强县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

2.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服务。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提高服务水平。

五、建设一批重大民生项目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结合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实际,确定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公共职业(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工程、养老基地等项目作为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民生项目。

(一)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现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融二为一,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交流平台。提供包括职业(求职、招聘、创业)指导、职业素质测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职业中介、人力资源交流(各类招聘会)、创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劳务(人才)派遣、劳务输出、网络服务等“一站式”公共人力资源服务。

(二)公共职业(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在现有就业训练中心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1个市级职业(创业)培训服务基地,10个县级职业(创业)培训服务基地,形成市县二级公共职业(创业)培训和服务网络。履行培训技术开发、培训质量监控、培训结业考核、制定创业服务标准等职责,免费为城乡劳动者提供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性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经营管理咨询、融资贷款以及培训信息发布等公共服务。

(三)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建设1个示范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逐步建成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孵化服务网络。为城乡劳动者提供集创业见习、创业融资、创业场地、创业孵化、展示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创业服务。

(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通过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劳动者就业再就业。重点是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围绕技工院校的主体专业,发挥技师学院的专业优势,建设1个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使80%工种和专业的教师得到不同程度的培训,满足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对新工艺新技术师资的需求。

(五)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建设10县区212个乡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市、县、乡互联互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在金保工程一期基础上,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建设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实现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领域全程信息化。

(七)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建立一级(市级)网格1个,二级(县、区级含市级管理区和开发区)网格15个,三级(街道、乡镇级)网格212个,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

(八)河南省养老基地和工伤预防康复中心项目。加快推进河南省养老基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河南省工伤预防康复中心项目落户信阳,同步建设,综合利用,为广大退休职工和工伤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县区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务员法》和《社会保险法》。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加大公共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建立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和各级政府的分担机制,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大财政对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财税金融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

(四)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积极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重点民生项目的实施,通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支撑。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资源,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建立理论研究、技术开发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推动科研创新,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理论体系,为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理论研究,以及政策评估、技术标准、社会保险精算等专题研究,建立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家库、资料库和基础数据库。大力推广科研成果应用。

(六)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注重舆论引导,加强舆情分析,加大宣传投入,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强化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意识。加大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的表彰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鼓舞激励作用。

(七)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系统干部培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建设优质服务窗口,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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