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城区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城区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黑市政办发〔2015〕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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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城区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5〕132号
爱辉区人民政府,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城区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7日
黑河市城区河道清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执行《黑河市河道清障工作方案》(黑市政办发〔2015〕129号)要求,科学组织推进河道清障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障范围
对黑河市城区河道管理范围(重点是黑龙江干流从液化气站道口至东四嘉子村东)内的违法建筑物进行清除,到2016年主汛期前基本完成。
二、清障任务
(一)研究确定市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居住人员全部转移方案,合理选址安置。
(二)依法拆除不在城市总体规划内且在市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三)研究确定对在市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审批手续的建筑物、构造物,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拆除。
(四)依法拆除在市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没有审批手续的房屋、经营场所等影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和构造物,下达清理通知,对逾期不能完成或拒不执行清障要求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行政强制手段。
(五)对经审批的采砂企业不按照相关规定做到“随采随运”的,进行限期清理,并记入河道采砂违法记录。
三、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2月20日前)。对市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设障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分类排队,明确清理先后顺序,报市城区河道清障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置办法。同时,开展有关河道清障政策法规宣传。
(二)清理阶段(2015年12月21日—2016年5月30日)。根据领导小组决定的处置办法,集中力量对排查中发现的房屋、经营场所等行洪区内违法设障问题下达清理通知,对逾期不能完成或拒不执行清障要求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行政强制手段。
(三)总结阶段(2016年6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河道清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综合报告上报市政府,做好迎检验收各项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发放宣传单、与设障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道清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开展清障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二)认真核实底数。在市水务局2013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市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设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摸清底数,查清障碍物分布情况和形成原因,确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性质,逐一登记建档,为清障工作打好基础。
(三)分类进行处置。将市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设障情况进行分类排队,找出存在问题,分析主要成因,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按照轻重缓急、择险择重原则确定重点清障目标。
(四)及时发布公告。按照领导小组决定的处置办法,报请市政府,将清理依据、区域、时间和市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允许禁止任何新增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依法依规清除。本着“谁设障,谁清除”原则,确认设障主体责任管辖单位,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打击力度,责令设障者限期内清除,对逾期不清除的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六)严肃责任追究。将市城区河道清障工作列入市政府督办,对不能按时完成清障任务的,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对清障工作开展不利、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附件:市城区河道清障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市城区河道清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洪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方晓爱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立岩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瑾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景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郝忠安市水务局局长
鲁铭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春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建辉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刘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向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林业局副局长
任立华市农委副主任
齐国艳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刘志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李晓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德仁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
张德存市新闻中心副主任
范国君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景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
唐雪双爱辉区水务局局长
黄玉琢市信访局副局长
梁臣市水产局副局长
魏景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主任由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李德仁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督办反馈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6个工作组:
(一)清障调查组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爱辉区人民政府等。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涉及障碍物的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证、林地所有权证和临时建筑物、草原地、养殖水面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认定核实工作。
(二)政策法规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成员单位:市水务局、市信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等。负责做好清障工作中相关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和土地使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工作。
(三)舆论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新闻中心,成员单位:黑河日报社、黑河广播电视台等。负责做好清障工作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清障工作氛围。
(四)转移安置组
牵头单位:爱辉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等。负责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居住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五)经费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负责河道清障范围内没有责任主体个人(或单位)障碍物清除经费保障工作。
(六)强制拆除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章建筑物进行强行拆除,严厉打击无理取闹、干扰清障工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清障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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