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和七台河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和七台河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办发41号)

七政办发〔2014〕41号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和《七台河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七台河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抓民生工程战略举措,继续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黑龙江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自2011年开始,我市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3),初步形成了“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实现了公益性和普惠性的目标。截止到2013年底,我市新建成幼儿园15所,其中省定项目5所,改扩建完成幼儿园18所,其中省定项目17所。到2013年底,全市有各类幼儿园284所,在园幼儿14354人,教职工1371人,专任教师948人,幼儿与教职工比例为10.3:1。其中公办幼儿园(含附属园)31所,在园幼儿3153人,教职工407人,专任教师216人,幼儿与教职工比为7.7:1。与2010年比,公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比重由3.9%提升到10.6%,提高了6.7%;学前三年在园幼儿由9720人增加到14354人,增加了4634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47%提升到66%,提高了19%。

(二)存在问题。虽然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公办学前教育底子薄,基础差,新建幼儿园压力较大。二是资金缺口大。按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已经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过少,缺乏经费保障。加之规模小,收费标准低,仅靠收取保教费维持运转存在一定困难,挤占义务教育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师资队伍不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公办幼儿园师资数量不足,部分教师年龄老化,结构矛盾突出。民办园教师素质相对较低,待遇不高,队伍不稳定。四是缺乏对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支持和规范管理。目前,对民办园的扶持政策较难落实,没有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办法。优质民办园较少,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五是执法手段有限。主要是对民办无证办园现象缺乏强制性措施和有效制约手段。六是安全压力较大。民办幼儿园校车超员现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面对快速发展、量大面广的学前教育机构,安全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民生发展大局,坚持以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为核心,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比重,改革公共财政投入模式,着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合理配置保教人员,不断提高保教质量,逐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三、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在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政府投入、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交费、社会捐资等多元化学前教育投资体制,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办园质量普遍提高。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大幅增加,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4所,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45所,占全市幼儿园比例的16%。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园总数的60%,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培训577名幼儿园园长和3000名幼儿教师。

(二)年度目标。

到2014年底,全市新建1所公办园,改建扩建3所公办园,公办园比例达到1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园总数的40%。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到69%。培训幼儿园园长188人次,幼儿教师1000人次。

到2015年底,全市新建7所公办园,改建扩建4所公办园,公办园比例达到1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园总数的49%。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5%。培训幼儿园园长193人次,幼儿教师1000人次。

到2016年底,全市新建4所公办园,改建扩建5所公办园,公办园比例达到16%,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园总数的60%。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培训幼儿园园长196人次,幼儿教师1000人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施

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和支持,把发展学前教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制定、调整市县两级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认真抓好落实,随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充实学前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专门机构,安排充实专人负责学前教育工作。

(二)做好幼儿园规划布局。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实际,按照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坚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办园条件、保证教育质量、提高规模效益的原则,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推动落实城内住宅小区、棚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并做到配套幼儿园专园专用,限期内无偿移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对城镇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首先要做好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城区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公民办协调发展、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县镇首先办好中心幼儿园,保证每所县级幼儿园在6个班以上。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举办农村幼儿园,规划好城乡小学校附属园建设,保证各乡镇至少建成一所中心幼儿园,防止新的教育资源浪费现象发生。

(三)完善经费投入体制,多渠道筹集学前教育经费。建立财政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交费、社会捐资等多元化投资体制。各区县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增加政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保证公办园的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鼓励企业和公民个人积极筹措办园经费,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四)深化办园体制改革。我市要努力办好市级公办幼儿园,努力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真正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在保证以政府办园为主导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办园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或捐资助园,努力形成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发展学前教育的格局。探索民建公助的建园模式,试行股份制幼儿园,鼓励公民个人建高标准的幼儿园。通过联办、承办、国有民办、民建公租、股份制等办园体制改革,扩大幼儿园规模,提高办园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制定师资培养、培训计划,要安排幼儿教师有计划的进行轮训,大力提高全市幼儿教师的教学水平。针对目前幼儿教师队伍的现状,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教育资源,对幼儿教师和保育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思想、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逐步提高他们的思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实施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幼儿园全员素质。实行幼儿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六)加强规范,促进发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确定幼儿园最低标准,定期协同物价监管、财政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评估,规范办园行为。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形式,注重开发智力,培养幼儿的求知欲和良好习惯。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确保幼儿园教学活动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要牢固树立保教质量是幼儿园生命的思想,提高幼儿教育质量。要充分利用周围现有的资源发展学前教育,创新配备玩教具,指导孩子用身边的环保材料自制玩具。各类幼儿园应有充足的幼儿用书,有足够的开放性、低结构的活动材料,注重培养孩子的创造性、发散性思维。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幼儿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卫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安全防护体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严控、严惩针对在园幼儿的伤害行为。

(七)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基本要求和科学规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保障机制

(一)继续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要继续实行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领导、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部门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责任,研究解决实施行动计划中的重大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督导机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政府督导、部门督导和人大、政协督导的重点,把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

(三)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通报制度,对进展缓慢、举措不实、力度不够的,加强指导和问责。对因管理不严或违法、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项目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领导机构

为保证我市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区县政府、市教育、发改、财政、规划、住建、机构编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七台河市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主任:刘子文(兼)。

附件:七台河市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计划申报表

幼儿园名称在园幼儿数(人)教职工(人)所在地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计划资金投入规划(万元)备注

县镇农村现有园舍(平方米)园舍改造计划(平方米)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名称购置仪器设备等(台件)合计资金投向资金来源

合计其中:D级C、B级合计新建维修加固新建园舍维修加固园舍完善基础设施购置仪器设备需中央和省补助市县安排资金

茄子河区

东胜幼儿园30151750750750101055

中心河中心幼儿园11012172015001500200035030050200150

双鹤幼儿园27020130003000100062060020500120

宏伟幼儿园12013110001000100032030020220100

东胜幼儿园3015175010001000300300200100

勃利县

新世纪幼儿园27038134003400场地设备2000102090050701020

杏树中心幼儿园18025111001100场地设备15003202502050320

东城幼儿园2703812000200020002000场地设备20003002003070300

倭肯中心幼儿园180251600600场地设备15002201502050220

吉兴中心幼儿园180251500500500500场地设备2000120502050120

铁西幼儿园18025110001000场地设备15003202502050320

青山中心幼儿园180251400400400400场地设备1500110402050110

抢垦中心幼儿园180251500500500500场地设备1800120502050120

永恒逸夫中心幼儿园180251400400400400场地设备1800110402050110

新兴区

第一幼儿园1122712090室内装修200120705010020

北岸中心幼儿园2002211763室内装修2001701205015020

长兴幼儿园17517114201420场地设备20003972001475030097

区县小计284739289987338001857014020455022000492732503905577304315612

直属幼儿园

市实验幼儿园28359140324032300010009001001000

市第二小学附属园200221197016001100500设施设备2500162.215107.240162.2

如意家园136060134143414设施设备300012207602002601220

如意家园236060131883188设施设备300011607101902601160

金河学校附属幼儿园18030112001200场地建设1500550260150140550

大学附属园36060176297629设施设备1787170015002001700

实验幼儿园万宝分园3606013295设施设备12001688880168

直属合计2103351752652106320563500159875960.2413015735.210805960.2

全市合计4950743159151383800396333458350503798710887.273804051292.2181010275.2

七台河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4—2016年)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特殊教育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和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为目标,以“医教结合”为手段,以“随班就读”为辅助,提高我市残疾孩子入学率,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残疾人个体发展,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有用人才。

二、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2所,教职工44人,其中专任教师37人,在校学生185人,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学生265人。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34%。

(二)存在问题。我市特殊教育整体水平还不高,办学格局和空间狭小受限,发展不够均衡,经费保障不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前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亟待加强等。

三、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

(一)发展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到2016年,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

1、提高普及水平。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适度发展九年后初职教育。

2、加强条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3、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课程改革,逐步完善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校本课程体系。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完善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四、主要措施

(一)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二)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三)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逐年提高,2014年达到生均4000元,2016年达到年生均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继续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

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认真贯彻国家课程标准,加大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力度,坚持按需施教,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体系。强化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积极开展“医教结合”教学模式改革,注重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强化个别化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规划。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心特殊教育”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特事特办,重点扶持,部门联动,通力合作,积极推动我市特殊教育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特殊教育工作,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发改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机构编制部门要合理核定特殊教育不同学段教职工事业编制;物价监管部门要合理核定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收费标准;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养、治、康、教工作;人社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和倾斜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检测、医疗与康复服务工作;残联部门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搞好毕业残疾学生的就业安置。

(三)加强督导评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特殊教育工作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和各有关学校的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对加快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以更好地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六、组织机构

为保障我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区县政府、市教育、发改、财政、规划、住建、民政、人社、卫生、机构编制、物价、残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七台河市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主任:刘子文(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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