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 年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14日

2013年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快鄂东特大城市建设步伐,圆满完成2013年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紧扣重点,确保省定,争先进位,大步赶超”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根据“分类指导、差异考核、综合评价”的要求,将纳入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的责任单位分为两类:

(一)经济管理服务类(25家):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招商局、市统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国资委、市农办、市物价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社、市大桥局、市驻京办、市驻沪办、市驻汉办。

(二)社会管理服务类(23家):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房产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城投公司。

二、指标体系

按照“与省定目标衔接,确保连续性、竞争性、差异化”的要求,实行六个方面的考核:

(一)职能目标:是指市定目标和各部门主要职能工作任务,占综合考核分值的55%。

(二)招商引资目标: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三)共性目标:包含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保密6项目标。由各项目标组织实施的市直部门制订考核办法,占综合考核分值的15%。

(四)效能目标:是指各部门效能建设和执行力状况,主要考核政务值守(应急处理、信息报送)、政府实事和常务会议纪要落实、领导批示办理、建议提案办理和目标管理、直通车服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6个方面,占综合考核分值的15%。

(五)政风行风评议: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考核,占综合考核分值的15%。

(六)争先进位:考核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在全省排位较2012年前进位次目标。

三、计分方法

(一)争先创优加分:对各部门获国家、省部级表彰,重点目标超额完成任务,争先进位,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情况给予加分。最高加3分。

(二)年度目标管理综合得分=职能目标考核得分×55%+共性目标考核得分×15%+效能目标考核得分×15%+政风行风评议×15%+争先创优加分。

(三)招商引资、争先进位目标实行单独考核。

四、结果运用

目标管理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单位为达标单位,其余为未达标单位。在达标单位中,按经济管理服务类和社会管理服务类各3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评选优秀单位。

(一)奖励

1.对优秀单位和达标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分等次给予奖励。

2.当年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全面性工作表彰或省主管部门年度考评名列前三名的达标单位(省主管部门表彰9个以上市州的除外),比照优秀单位给予奖励。

3.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实行单独奖励。

4.设“黄石市争取重要政策项目资金荣誉特别贡献奖”,对获奖者给予奖励。

5.设“黄石市争先进位奖”,对完成市定争先进位目标的部门给予奖励,多进位多奖。

6.各部门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二)惩处

1.未达标单位在1个月内向市政府写出整改报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未完成省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共性目标未达标;受到国家、省部级批评;出现重大问题,给我市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三)年终考评结果送市委组织部,按60%权重计入市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评价。本《办法》由市政府目标办负责解释。市政府目标办另行制定考核细则。

2013年市政府部门考核目标经济管理服务类(25个部门)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精文减会,2013年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黄政发、黄石政规、黄政办发)较上年度减少10%;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较上年度减少10%。(重点目标)

2.政务值班、应急管理接报事项协调处理率达100%。

3.协调督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复率达100%,落实率达75%以上。

4.加强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办检查,督查督办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复率达100%。

5.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分解下达2013年省定目标,制定2013年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6.协调完成2013年财政收入和金融性投入目标任务;加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确保我市“A级信用市州”检查验收达标。

7.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成政府系统办公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完成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和数字城管二期项目。

8.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达到1144亿元,总量在全省市州排名较2012年进1位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5491元。(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3%,达到1000亿元,总额在全省市州排名较2012年进1位以上。(省定目标)

3.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率、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分别在2012年基础上降低3.5%。(省定目标)

4.实施总投资1420亿元、311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5.确保185个续建项目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建成亿元以上项目72个。

6.确保126个计划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30亿元以上。

7.实现2家企业在武汉光谷交易中心挂牌。

8.争取省级以上资金5亿元。

9.完成新农村建设项目32项。

10.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投诉。

11.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达到623亿元,总量在全省市州排名较2012年进1位以上。(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9家。

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8%。

4.工业企业利税增长10%,利润增长10%。

5.产品产销率达到97%。

6.企业亏损面控制在30%以内。

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单耗下降4.5%。

8.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9.煤炭企业安全事故控制在6人以内。

10.农业产业化企业担保额5000万元。

11.新增产值亿元以上企业24家。

12.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3.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商务委员会(旅游局)

1.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4%,总额在全省市州排名较2012年进1位以上。(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外贸出口增长15%,达到12.69亿美元,总额在全省市州排名保持前3名。(省定目标)

3.旅游总收入66亿元,增长20%。(省定目标)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5%。

5.新增进出口企业25家。

6.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2家。

7.新增限额以上服务企业82家。

8.接待旅游者1230万人次,增长15%。

9.新增4A级景区1家、创建五星级酒店1家和高星级农家乐2家。

10.新引进投资过亿元项目不少于3个,合同金额20亿元以上,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个。

11.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亿元。

12.黄石口岸核心能力建设通过国家级验收。

13.向上争取资金1200万元。

14.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5.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5.5%,在全省市州排名保持前3名。(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8家,高新技术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10%。

3.组织实施60项重大科技项目。

4.争取项目资金3000万元。

5.登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110项。

6.争取省级科学技术奖励13项。

7.发明专利申请量600件。

8.扶持培育10家科技型农场。

9.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

10.组织实施校企科技合作项目34项。

11.开发10项工业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12.引进、开发和推广20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模式。

13.举办农业实用技术讲座25场,培训农民2000人次。

14.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财政局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完成75亿元,总额在全省市州排名较2012年进1位以上。(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0%以上,在全省市州排名较2012年进1位以上。(省定目标)

3.科学技术支出占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2%以上。(省定目标)

4.地方财政总收入在全省市州排名较2012年进1位以上。

5.市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5%。

6.自征收入增长10%。

7.全市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纳入完全部门预算管理面达到100%。

8.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覆盖面达到100%,市级政府采购规模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20%。

9.市直公务卡发放面覆盖面达到100%。

10.市直国库集中收付直接支付率达到75%。

11.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2.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1.完成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投资64696万元。(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完成全社会交通投资60亿元。

3.建成黄咸高速大冶段、武黄城际铁路、黄石物流中心。

4.加快推进106国道、武汉至阳新一级公路阳新段、棋盘洲港区二期、罗桥物流等项目进程。

5.开工建设棋盘洲大桥连接线阳新至大冶段、铁山至武汉光谷公路、316国道、团城山综合客运枢纽站。

6.开工建设。黄石(棋盘洲)保税物流中心;

7.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棋盘洲物流园建设前期工作有明显成效。

8.完成一级公路路基40公里、路面50公里,完成二级公路路面改造35公里,完成农村公路改造200公里。

9.公路运输业总周转量增长15%,水上运输业总周转量增长17%.

10.内河适航水域船舶安全率达到98%,每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5人以内,每载重吨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5元以内。

11.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2.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水利水产局

1.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82.08%,解决1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开工各类大小水利工程3800处,完成总投资5.36亿元,完成土石方600万方。

3.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万亩,除涝面积1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平方公里。

4.启动青山湖2、3、4号湖的清淤工作。

5.实施黄石江滩快活岭段水下工程和护栏工程。

6.开展大冶湖生态新区防洪设计水位研究。

7.启动大冶湖出口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8.渔业总产值30亿元,水产品总量20万吨,其中名优特优达到65%以上,渔民人均增收500元。

9.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0.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农业局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37元,增长11.5%。(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率达到1.35,在全省市州排名保持2012年位次。(省定目标)

3.农业增加值增长3.5%以上。

4.新增流转耕地3万亩。

5.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

6.蔬菜农残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7.新增农机装备总动力3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5%。

8.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

9.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3个。

10.争创市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0家。

11.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2.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审计局

1.完成省审计厅下达的审计工作任务。(重点目标)

2.对市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3.对30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4.对30个政府投资项目决算(结算)进行审计。

5.对15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运用计算机审计项目占全年审计项目的80%。

7.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结论、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情况、重点整改检查面不低31.5%。

8.上报审计信息360条(次),被上级采用或批示283条(次)。

9.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招商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8617万美元,增长15%。(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新开工项目110个。

3.省外资金实际到资270亿元。

4.当年产业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600亿元。

5.做好全市因公出访管理以及邀请外国人来黄的审核审批。

6.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的引智项目执行率达到100%,组织申报2013年引智项目4项。

7.开展国际间友好交流活动4次。

8.做好13届“华创会”参会组织工作及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

9.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统计局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53元,增长11%。(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城镇化率达到60.8%。

3.全力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以及其它各项专项普查工作。

4.编发《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手册》、《找回“黄老二”,数据看黄石》、《统计年鉴》等各种资料28期(本)。

5.编发各种统计调查信息、资料200篇。

6.做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统计监测,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7.统计教育培训200人。

8.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1.对外宣传发稿24篇,其中,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9篇以上高质量稿件。(重点目标)

2.完成调研课题11个。

3.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稿及各类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4.组织召开市政府咨询委论证活动3次。

5.负责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主题发布背景材料的组织协调和文稿把关工作,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6次。

6.发行《公报》6期。

7.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政策性文件起草工作。

黄石市林业局

1.完成林业重点工程1.55万亩(人工造林1.25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其中:血防林0.8万亩(人工造林),退耕还林0.45万亩(人工造林0.45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完成中幼林抚育任务12万亩。

3.完成林业育苗任务1400亩。

4.组织四旁和义务植树260万株。

5.管护好110万亩中央、省级生态公益林,确保政策兑现到位,管护责任落实。

6.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7.森林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

8.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9.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粮食局

1.各类粮食经营主体收购粮食2亿斤,当年粮食购销基本持平。(重点目标)

2.完成黄石粮食现代物流中心一期仓储项目部分主体工程和中粮饲料加工项目。

3.完成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申报计划3000套。

4.向上争取资金400万元。

5.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宜存率、“四无”粮仓合格率、科学储粮率均达到98%以上。

6.维修改造骨干收纳库2个。

7.军粮供应合格率达到100%。

8.重点培植1个粮油配送中心、15个放心粮油连锁店。

9.巩固省级以上放心粮油示范企业8个。

10.粮油工业企业总销售收入14亿元。

11.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74以内,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在3起以内。(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3.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44人。

4.组织开展4次以上全市性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及专项检查。

5.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低于360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不低于2400人。

6.事故按期结案率100%

7.完成2013年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任务,关闭小矿山10家,小尾矿库10家。

8.行政审批按期办结率99%,承诺件提前办结率85%,群众满意率98%;全年无有效投诉。

黄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国有资产收益实现1亿元。(重点目标)

2.完成4家已实行业绩考核企业的结果评价、认定,并兑现其年薪;对符合条件的出资企业进行业绩考核。

3.与央企合作促成5个签约项目落户。

4.完成大冶有色3个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目标。

5.完成我市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前期工作,争取省里年内下达对我市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的批复。

6.完成20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产权登记年检。

7.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农办

1.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率达到1.35,在全省市州排名保持2012年位次。(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37元,同比增长11.5%。(省定目标)

3.完成170个自然村生活环境整治任务。

4.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20个,清理农村垃圾9万吨,清沟渠1000千米,配置垃圾箱(桶)4万个。

5.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家。

6.减少贫困人口1.8万人。

7.转移培训2000人。

黄石市物价局

1.完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项目不少于270项。(重点目标)

2.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控制在4%左右。

3.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率达到95%。

4.国家、省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听证率达到100%。

5.各项专项价费检查活动查处办结率达到95%,价格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

6.上报国家、省、市级信息50条,其中,被省以上采用18条,市级采用8条。

7.完成委托单位提请办理的涉案、涉纪、涉财物品价值认证(鉴定)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认证达到93%。

8.行政审批按期办结率99%,承诺件提前办结率85%,群众满意率98%;全年无有效投诉。

9.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11.6亿元。(重点目标)

2.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7亿元。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率达到99.9%。

4.实现增值收益8000万元。

5.新增缴存人数6500人。

6.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个,改建村级综合服务社90个。(重点目标)

2.创建新型庄稼医院6家。

3.商品购销总额23亿元。

4.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达11000万元。

5.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

1.大桥收费收入实现2700万元。(重点目标)

2.所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

3.桥梁运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1.积极开展北京、黄石两地经济技术协作和信息交流。(重点目标)

2.积极服务,热情接待市“四大家”及有关来京办事的领导,常态联络在京的黄石籍及曾在黄石工作过的有关领导和知名人士。

3.搞好资产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确保京处离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的正常发放。

5.积极劝返来京上访的滞留人员,认真履行驻京群工办的职

能。

6.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1.积极开展上海、黄石两地经济技术协作和信息交流。(重点目标)

2.积极服务,热情接待市“四大家”及有关来沪办事的领导,常态联络在沪的黄石籍及曾在黄石工作过的有关领导和知名人士。

3.搞好资产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确保沪处离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的正常发放。

5.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

1.积极开展武汉、黄石两地经济技术协作和信息交流。(重点目标)

2.积极服务,热情接待市“四大家”及有关来汉办事的领导,常态联络在汉的黄石籍及曾在黄石工作过的有关领导和知名人士。

3.搞好资产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确保汉办70名离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的正常发放。

5.积极劝返来省上访的滞留人员,认真履行驻汉群工办的职能。

6.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2013年市政府部门考核目标社会管理服务类(23个部门)

黄石市教育局

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1.42%,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1%。(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筹资2亿元,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书本费,按高中在校生20%的比例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免费为1000名企业职工进行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

3.创建10所示范幼儿园、50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更新义务教育学校课桌凳5万套。

4.黄石港区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评估验收。

5.小学、城区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农村地区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

6.创建10所健康教育学校。

7.选派30名城镇教师赴农村支教1年,确定10所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

8.教师培训率达到95%。

9.新增8所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配套设施“十有八配套”。

10.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1.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开展宗教场所信息基本数据采集工作,覆盖率达到65%。(重点目标)

2.开展“教风年”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达标率达到90%。

3.举办2期宗教界政策法规骨干培训班。

4.做好对口援建(曲松县、利川市)工作。

5.全年编写民族宗教工作信息48篇,向省民宗委网站报送信息不少于18篇,向国家宗教局网站报送信息不少于5篇。

6.指导市佛协开展2次讲经交流活动。

7.形成2篇民族宗教调研报告。

8.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公安局

1.杀人、放火、爆炸、劫持、强奸、抢劫、绑架等七类案件破案率达70%。(重点目标)

2.命案破案率达到95%。

3.刑拘转处率达70%以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转处率达50%以上,国家赔偿案件控制在4起以内。

4.重大群体性事件提前预警率达到100%,处置成功率达到100%。

5.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破案率达95%以上。

6.侵财类刑事案件破案数不低于3100起,人均查处治安案件数不低于7起。

7.不发生严重枪支弹药被盗、枪击造成多人死伤、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命案和恐怖犯罪案件。

8.城区新增城镇常住人口8000人。

9.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全市大型商场、大型宾馆、大型酒楼、娱乐场所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10.不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或重伤5人、或伤10人以上的重大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

11.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8人以内。

12.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黄石市民政局

1.争取各类民政资金4.5亿元。(重点目标)

2.建成黄石市“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热线,为城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呼叫服务。

3.筹集500万元“慈爱方舟”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为困难家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

4.建成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5.安排120名优抚对象到各类疗养机构疗养治病。

6.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97%。

7.福利彩票销售额2.2亿元。

8.为城区90—99岁老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津贴。

9.在继续减免“四类对象”(“三无”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和低保户)四项基本丧葬费用基础上,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纳入减免范围。

10.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1.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司法局

1.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6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4800件。

2.全年完成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人数达到96万人次。

3.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四无”乡镇达标率为42%以上。

4.律师担任顾问单位240家次以上,办理各类案件2400件以上。

5.各级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达8000件。

6.所管人员(劳教、强制隔离戒毒)非正常死亡事件零起;劳教人员本年度脱逃事件零起;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年度私自离所事件零起;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内涉毒事件零起。

7.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各类司法鉴定业务3120件。

8.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90%以上,缴费率达到85%以上。(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省定目标)。

3.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1.5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万人。

4.帮扶600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并带动1.8万人就业。

5.举办20场以上专场招聘,全年帮扶重点企业招工2万人以上。

6.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五险参保人数达到246.32万人次。

7.征缴社会保险基金32.2亿元。

8.年度政策性职称评审1600人,评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1000人。

9.省政府下达我市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安置率达到100%。

10.引进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00人。引进储备研究生以上人才100人,本科生800人。

11.新增专业技术人才8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000人。

12.启动实施我市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

13.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4.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1.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省定目标)

3.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与质量不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省定目标)

4.未发生被国家直接立案查处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重大违法案件。(省定目标)

5.平稳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的实施,获得建设用地指标。

6.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用地计划指标。

7.实施土地整治规模8万亩。

8.市本级实现土地收益16亿元。

9.矿山年检率达到100%,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足额入库。

10.完成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批及备案工作。

11.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供地面积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70%。

12.违法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95%。

13.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4.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

1.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2年减少1.3%、1.1%、1.9%、0.5%。(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省定目标)

3.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

4.长江黄石段保持Ⅲ类标准,磁湖Ⅲ类水质达标率达到82%以上。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以内。

6.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7.全市重点环保设施运行率和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8.完成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10个。

9.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100%。

10.积极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

11.每月通报大冶湖水质,严禁新增入湖排污口。

12.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3.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城镇化率达到60.8%。(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0亿元,完成城建重点项目主体工程20个。

3.新增和改造绿地面积60公顷。

4.创建绿化养护样板路、样板广场10个,完成单位庭院(小区)绿化改造提档升级15家。

5.维护改造背街小巷道路40条、4万平方米,改造城市道路及人行道2万平方米。

6.督办新增背街小巷路灯400盏。

7.完成2个社会停车场规划,督办新增中心城区停车泊位600个。

8.建筑业增加值增长8%。

9.全市实现散装水泥供应量900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180万立方米。

10.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42万平方米。

11.创省级文明安全“楚天杯”施工现场20个。

12.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3.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文化局

1.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占全市GDP的比重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同时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增加值总额在全省市州排名较2012年进1位以上。(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地方戏曲院团建设等达到国家或省有关文件建设标准要求,乡镇综合文化站有效运行,成效明显;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纳入全省县级“两馆”建设项目。(省定目标)

3.完成全国重大文艺奖项不少于1项,省级重大奖项2个以上;向全国推出文化品牌(或文化活动)不少于1项。(省定目标)

4.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

5.完成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文物保护方案。

6.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网吧集中检查各10次,群众举办接待率、查处率达到100%。

7.市群艺馆举办大型活动12次;市博物馆接待观众12万人次,年承办临时性展览4次;市图书馆接待读者10万人次。

8.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9.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卫生局

1.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7.5%。(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含卫生院)床位数4.7张,医生(含助理)数1.73人。(省定目标)

3.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主要费用补助率达到75%。

4.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1‰以下。

5.免费救治晚血病人515名,疫区血防改厕2000座,全市以行政村为单位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

6.完成省卫生厅下达我市艾滋病主动监测高危人群任务,对在本市居住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免费实行抗病毒治疗。

7.完成省卫生厅下达我市的登记报告肺结核病人数。

8.完成医疗卫生科研成果15项。

9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0.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130以内。(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83%以上。(省定目标)

3.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2.7%以下。

4.农村已婚育龄群众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75%以上。

5.常住本地已婚育龄妇女随访服务率达到90%以上。

6.二孩及以上妊娠对象孕情监测到位率达到60%以上。

7.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有效联系率达到85%以上。

8.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9.上级督办、交办信访件及时办结率达到100%。

10.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和落实到位率达到100%。

11.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2.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规划局

1.完成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方案。

2.完成大冶湖生态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3.规划“一张图”系统平台建设。

4.完成G01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5.完成F0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6.完成黄石市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研究。

7.完成黄石市静态交通规划研究。

8.完成团成山片区、花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完成汪仁镇百花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产业规划。

10.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1.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城市管理局

1.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通过省级验收,违法建筑控制480处,拆除违法建筑5万平方米。(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违法案件立案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85%。

3.全年完成违规的大型户外广告整治任务30处。

4.新建改造公厕20座,垃圾中转站3座。

5.黄金山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转正常,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以上。

6.新购道路清洗车等环卫车辆30台套,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

7.全市开展星级公厕升级达标活动,全年创建三星级公厕10座。

8.设置夏季便民瓜果销售点50处,中元节祭祀点300处。

9.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0.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结合民用建筑审批修建防空地下室3.5万平方米。(重点目标)

2.竣工验收防空地下室4万平方米,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率100%。

3.组织实施全市“7.13”防空警报试鸣,并结合全市防空试鸣,组织社区居民应急疏散演练,参演人员不少于14000人。

4.开展警报器社会化维护管理“六有”达标工作,依据《黄石市人防警报规划》,对全市警报器进行升级改造,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100%。

5.完成“十二五”国家科技部课题“基于物联网智能感知城市典型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研究与试点”工作。

6.开展民防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120场次,普及教育3.6万人次;

7.开展“民防杯”民防知识答题竞赛活动,参赛人数1.5万人。

8.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9.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全年没有发生Ⅱ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药品安全案件,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均达到75%以上。(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率100%,持证餐饮服务单位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100%,信息公示率100%。

3.国家下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和调查评价完成率100%,学校食堂诚信建档率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

4.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批发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村级及乡镇涉药点覆盖面不低于80%,违法广告移送率达到10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实现百万人口不少于300例。

5.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全年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电子监管入网率达到100%,上线核注核销率达到100%,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中标品种质量监督抽验率达到100%。

6.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加工、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率100%;上级交办、署名举报案件的查处率、回复率100%。

7.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登记回复率100%,假劣药械案件查处率100%,当年结案率90%以上。

8.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9.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率100%,行政执法正确率100%,解决基层依法行政短板问题落实率80%。(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完成市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为黄石大中型企业提供“直通车”法律服务8起。

3.根据《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省政府法制办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制定2013年度县(市)区和市政部门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办法。

4.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率达100%,妥善处理行政应诉案件。

5.规范性文件当年审结率达100%。

6.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7.完成法制办网站改版工作,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采用黄石法制信息35篇。

黄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1.完成国家下达的广播电视村村通、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每村每月放1场电影。(省定目标)

3.电台对上发稿600条,电视台上中央台《新闻联播》10条,上湖北台《新闻联播》160条。

4.完成经营性收入1.4亿元。

5.双向高清互动电视用户2.7万户。

6.开办有影响力的节目、活动不少于6个。

7.全市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8.5%。

8.舆论导向正确,无违反宣传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现象出现。

9.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体育局

1.做好体育场馆管理营运工作,承接2项次以上有影响的国内国际体育赛事。(重点目标)

2.完成国乒基地重建工程,开工建设南湖游泳馆。

3.建成省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中心4个,市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0个,大冶阳新县自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20个。

4.向省级优秀运动队(含集训)和高等院校输送优秀运动员100名。

5.市级场馆全年接待体育健身锻炼人数40万人次以上,组织2000名青少年参加夏、冬令营体育锻炼。

6.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700人,审批等级裁判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0名,指导服务市民全民健身活动。

7.残疾人集训队接待服务满意率达90%。

8.90%以上体育社团组织通过年检。

9.体育彩票销售额达到1.5亿元。

10.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

1.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8540套(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9251套(户),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5801套(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00户,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建成。(省定目标、重点目标)

2.西塞山区十三排异地还建金广厦已签协议住户全部分配到户。

3.发布房屋征收公告32个,完成征收(搬迁)房屋7650户。

4.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率达到10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率达到100%。

5.商品房共用部位维修资金征缴率达到100%。

6.新开工建设项目实施白蚁预防率达到97%。

7.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0%。

8.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增长15%。

9.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25%。

10.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年无有效投诉。

11.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门卫、大楼安保人员、监控室值班人员到岗率100%,无盗窃案件、刑事案件发生。(重点目标)

2.安保、监控、消防等设施设备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餐厅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机关大院无卫生死角。

5.机关大院公共绿化不发生人为原因导致树枯苗死和病虫问题。

6.机关公务车运行准点率达到99%,安全运行100%。

7.确保机关大院水电畅通。

8.洗理服务无投诉。

9.确保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3%。

1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逐年下降2.4%。

11.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80%以上。(重点目标)

2.年办件量达到11万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项目的全程代办工作。

4.完成行政审批、招投标综合监管制度改革理论探索调研课题3个。

5.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率达到100%。

6.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节约率达到16%以上。

7.继续深化和推进电子招投标交易与管理系统建设。

8.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1.实施重点工程17项,完成年度投资6亿元。(重点目标)。

2.实施多元化融资10亿元。

3.完成亚行黄石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贷款协议、项目协议的签约工作,实施10个子项目。

4.月亮山隧道、城际铁路黄石北站站前广场、河西大道综合改造项目开工建设。

5.完成磁湖南岸景观一期、长乐大道一期绿化及沿湖路道路绿化工程。

6.新群艺馆项目主体工程完工。

7.完成公交车辆更新100台任务。

8.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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