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开展殡葬祭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开展殡葬祭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开展殡葬祭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开展殡葬祭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辽源市开展殡葬祭祀活动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我市殡葬改革力度,加强殡葬祭祀活动管理,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28号令)、《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革除封建迷信殡葬陋俗。
倡导文明节俭殡葬祭祀新风,打造服务优良、庄严肃穆的治丧环境。重点整治治丧活动中送行、夜间守灵、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等殡葬陋俗。
(二)规范殡葬祭祀服务行为。
规范殡葬祭祀用品市场和殡葬祭祀服务内容。重点整治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周边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和非法提供封建迷信殡葬服务行为。
(三)倡导生态环保殡葬方式。
禁止遗体非法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行土葬。重点整治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内建造坟墓的违法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25日至5月18日)。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视角、全方位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与文明、科学、健康、生态的殡葬方式和绿色环保的祭祀形式,在全社会营造破除迷信、革除殡葬陋俗、文明祭祀、节俭治丧的深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9日至8月31日)。
依法查处提供封建迷信殡葬服务,无证照经营、占道经营、超范围经营殡葬祭祀用品及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对治丧活动中的送行、夜间守灵、焚烧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等行为进行整治。依法查处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内建造坟墓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殡葬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各种封建陋俗不反弹,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辽源市殡葬祭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炜副市长
副组长:王伟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丛一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于太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东鑫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兆卿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文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崔新臣市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李东市林业局副局长
姚大海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副局长
李岩松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秀武市文明办副主任
侯彦辉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黄道年市委督查室主任
陈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管树锋龙山区副区长
侯艳丽西安区副区长
王魁祥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王兆卿(兼),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负责对在治丧活动中组织丧属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阴阳先生”进行训诫和处罚;负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听劝阻、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
市民政局: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做好殡葬行业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制止丧属在治丧活动中从事送行、夜间守灵、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等行为,努力为丧属提供完善、文明、健康、人性化的殡葬服务。市殡仪服务中心夏季晚10时—早5时、冬季晚8时—早5时,关闭停尸间和告别厅,不允许留人守灵。
市监察局:负责对党员干部在治丧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负责依法查处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内修建坟墓的违法行为。
市市容环境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店外销售和占道经营殡葬用品行为,整治在城区街路焚烧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行为。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祭祀活动管理的通告》,为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准确执法依据。
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全市各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引导群众革除殡葬祭祀陋俗,树立厚养薄葬理念;积极倡导社区公祭、网络祭祀等新型祭扫形式;引导群众选择树葬、花葬、海葬等绿色环保生态葬法,在全社会营造节俭治丧、文明祭祀的舆论氛围。
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负责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
市工商局:负责规范殡葬用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禁止销售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各区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行土葬治理及封建迷信殡葬祭祀陋俗治理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从源头上治理土葬和骨灰乱埋乱葬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区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殡葬祭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各区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分工明确,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各自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形成殡葬行业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做好殡葬行业管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版、专栏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及国家、省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报道,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市民抵制封建陋俗,维护城市环境,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督导,严格问责。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项督导组,通过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区、各相关部门、单位抓好殡葬祭祀活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行动不积极,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五)常抓不懈,依法行政。
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短期的集中执法活动,但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常态化,要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弘扬新风尚。各职能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在殡葬祭祀活动中的非法行为和封建迷信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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