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滨湖开发区无锡(滨湖)国家传感信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的批复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滨湖开发区无锡(滨湖)国家传感信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的批复

锡政复〔2014〕102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滨湖开发区无锡(滨湖)国家传感信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的请示》(锡规〔2014〕66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控规管理单元的用地代码按照《城乡用地分类与代码标准(试行)》更新,保证控规编制和实施管理的严肃性、规范化、精细化。

二、原则同意编制单元名称变更。为与开发区名称一致,原则同意将“无锡经济开发区(无锡(滨湖)国家传感信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名为“滨湖开发区(无锡(滨湖)国家传感信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及面积不变。

三、原则同意该管理单元用地性质及配套设施更新调整,具体如下:将高浪路以北大部分原规划研发商办混合用地更新为工业用地,保留沿高浪路的研发商办混合用地;华苑路与大通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华谊路与嘉业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菱湖大道与嘉业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浪新路与高运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浪新路与高运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高运路与菱湖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华谊路与立业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保留研发用地性质;菱湖大道与高浪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菱湖大道与高浪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菱湖大道与高运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保留商办用地性质;大通路与菱湖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嘉业路与浪新路交叉口西北侧及东北侧地块用地性质更新为工业、研发、商办兼容;将高运路与浪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更新为供电设施用地,北侧部分兼容工业及商办用地性质;将高凯路与菱湖大道交叉口西北侧供电设施用地调整至华谊路与高凯路交叉口东北侧;将观山路以南原规划36班小学由和畅路与华苑路交叉口西南侧调整至和畅路与花苑路交叉口东北侧;优化社区公园、社区配套设施用地及龙渚变的用地布局。

三、在下一阶段工作及规划实施中,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严谨性,有序推进滨湖开发区(无锡(滨湖)国家传感信息中心)的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夯实太湖新城产业基础,加快太湖新城建设步伐。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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