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3-26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有直属单位: 2013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有直属单位:
2013年,各地紧紧围绕和服务科学发展大局,在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年初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状和《扬州市2013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办法》,经综合考评,决定授予宝应县人民政府为2013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一等奖,邗江区人民政府等2家单位为2013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二等奖,高邮市人民政府等3家单位为2013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三等奖;宝应县人民政府等2家单位为201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贡献一等奖,江都区人民政府等3家单位为201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贡献二等奖,广陵区人民政府为201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贡献三等奖。(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经验,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工作组织实施力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为推进跨江融合发展、把扬州建设成为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而努力奋斗!
附件:
1、扬州市2013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2、扬州市201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贡献奖单位名单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6日
附件1:
扬州市2013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
宝应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
邗江区人民政府
江都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
高邮市人民政府
仪征市人民政府
广陵区人民政府
附件2:
扬州市201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贡献奖单位名单
一等奖:
宝应县人民政府
高邮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
江都区人民政府
邗江区人民政府
仪征市人民政府
三等奖:
广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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