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大公路、扬天公路、沿江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大公路、扬天公路、沿江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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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大公路、扬天公路、沿江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3〕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现将《安大公路、扬天公路、沿江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安大公路、扬天公路、沿江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决定组织开展安大公路(省道233)、扬天公路(省道244)、沿江公路综合整治(以下简称“三路”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力解决有碍安全、有阻畅通、有损形象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三提升”: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改善路况质量,提升服务出行能力;整治路容路貌,提升路域环境综合形象。
二、具体任务
本次“三路”整治范围包括:三条公路的路面、路肩、边坡、排水沟、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用地指公路边沟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范围;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不少于15米)。整治重点是完善安保设施、改善公路路况、整治沿线环境、提升绿化水平。
共性任务:
1、公路平面交叉道口整治。排查非法搭接公路的平交道口,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依法进行查封;对公路沿线连排居民因出行需要自行搭接的道口(俗称“排骨路”)进行归并渠化,有侧分带的减少侧分带开口数量,结合中分带的开口情况进行归并;未设侧分带的增设辅道,并通过安装防撞护栏和增设绿化带等措施进行隔离,减少道口数量,实现机非分离、路宅分离。
2、公路沿线集镇段整治。对设有中分带的路段,规范道口设置,减少中分带道口数量,遏制车辆随意调头、逆向行驶和行人任意穿越现象。对设有侧分带路段的侧分带开口进行归并,减少数量,集中出行;对未设侧分带的路段视路边间距和中分带开口情况,采取增设辅道、安装防撞护栏或增设绿化带等方式进行隔离。
3、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取缔公路两侧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迁移设置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集贸市场、砂石摊点和废品收购等场所、设施,或通过砌墙、绿化等措施进行隔离。修整路肩、边坡、排水等附属设施,取缔边坡种植,实现路田分离,消除路边垃圾,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美观。
4、公路标志标线整治。完善公路标志设置,补划磨损、脱落的公路标线。
5、沿线广告、非公路标志整治。对公路沿线立柱锈蚀、版面破损、布幅拖挂及未经许可设立的非公路标志和广告设施进行拆除或迁移。
6、公路沿线重要节点整治。对重要节点路段中分带、侧分带和路侧枯死、缺株的绿化进行补植,对影响安全行车视距的绿化进行修剪;对大型交叉道口、城际交界处进行景观打造,绿化提升。
个性任务:
7、将扬天公路苏皖交界处660米改造成一级公路。扬天公路苏皖交界处大仪段660米现为二级公路,与扬天线整体一级路现状不相符合,同时也与安徽省天长市境内在建的一级路不相协调,造成公路瓶颈。
8、完成沿江公路开发区朴席段3.96公里路面上面层摊铺。
9、整治安大公路宝应射阳湖、望直港镇境内部分路段沉陷、翻浆及桥头跳车等路面病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
召开“三路”整治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保障,落实责任分工,确定时间节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6月—9月)
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对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按照行政区域和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协调处理矛盾,确保整治进度和质量。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3年10月—11月)
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提出整改要求。
(四)验收总结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3年12月)
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考核,进行通报、实施奖惩。同时,出台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监察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三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明确工作责任。本次“三路”整治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和条块互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扬天公路、安大公路三垛以南段路肩范围内的整治任务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扬天公路、安大公路三垛以南段路肩范围外和沿江公路、安大公路三垛以北段的整治任务(包括征地拆迁、矛盾协调、增设辅道等)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详见附件)
3、妥善化解矛盾。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宣传教育,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妥善化解各类矛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4、强化督查考核。市“三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促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通报奖惩,兑现奖励资金。各县(市、区)也要量化考核标准,落实奖惩措施,扎实有效推进“三路”综合整治工作。
附:“三路”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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