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中心城区“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中心城区“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抚府办发〔2015〕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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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中心城区“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中心城区“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19日
抚州市中心城区“一元化”户口登记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抚府发[2015]13号)精神,切实做好市中心城区“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户籍先行入轨,拉动统筹配套,带动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以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化率水平,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结合我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承载能力,在涉及相关权益保障和服务措施政策调整到位的情况下,对我市中心城区居民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工作,全部登记为“抚州市居民户口”。
二、实施范围
我市中心城区青云、荆公路、西大街、六水桥、文昌、孝桥、抚北、温泉及钟岭、城西、崇岗等街道(乡镇)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所有居民人口和家庭住户为本次“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的实施对象,共涉及人口14万余户40.8万余人。
三、时间要求
2015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上述区域“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临川区、高新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联系方式于10月底以前上报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制定工作方案。临川区、高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五年总体方案和2015年户改工作方案,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机制。工作方案于10月底以前报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政策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0月下旬抽调职能部门业务骨干担任培训教员,负责对县(区)一级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人员开展“一元化”户口登记13个配套子文件解读培训;临川区、高新区负责培训街道办事处(乡镇)骨干;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培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骨干。培训工作要于10月底以前完成。培训教材由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印。
(四)上门入户宣讲。培训工作结束后,组织宣讲团深入村、居委会以及居民群众家中,上门入户进行政策宣讲,通过答疑解惑,消除政策盲点,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五)开展“一元化”户口登记试点工作。在充分做好上门入户宣讲工作的基础上,市公安局组织临川、高新分局于11月上旬选择1-2个群众基础好、宣讲工作开展得比较扎实的乡镇(街办),先行开展“一元化”户口登记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发现问题,掌握情况,为“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全面铺开打下基础。
(六)全面铺开中心城区“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11月中旬,全面铺开市中心城区“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集中统一发放新的《抚州市居民户口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临川区、高新区要把“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平稳有效推进。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为“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宣传造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临川区、高新区要在网站、微博、微信上开辟“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政策解答和宣传专栏,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了解相关政策。
(三)强化工作保障。“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特别是户口集中换发阶段,涉及人员多、工作量大,临川区、高新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督导工作,对“一元化”户口登记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判分析,切实加以解决;要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工作进度,落实专职人员协调处理日常事务,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对涉及到户改工作的相关经费要全额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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