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赣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赣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已经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于进一步把握和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对于巩固我市良好发展态势,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加快发展,推动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四种”理念,大力实施“四化”战略,建设“五个赣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努力实现发展规模、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的新跨越,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主要预期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赣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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