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九府厅字〔2015〕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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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5〕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当前防震减灾工作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九江地区近年来一直是地震部门重点关注且可能再次发生中强地震的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在当前以及未来一个时期内我市地震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防震减灾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关键措施。要坚持和完善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证防震减灾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
二、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
(一)大力开展年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政府要以纪念瑞昌“11.26”地震十周年为契机,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系列科普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地震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弘扬防震减灾文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二)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社区、企业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紧急避险能力和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生基本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各级党校培训和公务员培训内容。组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讲队,制作宣传展板、印刷宣传材料,定期到乡镇、街道、村庄进行宣传,扩大对社区、农村的宣传面。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开发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民众需求的宣传教育精品。
(三)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优势作用,主动传播防震减灾知识,提高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效果。各级防震减灾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上报、研判、回应机制,完善新闻发布、门户网站、新媒体“三位一体”新闻宣传平台,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社会宣传教育,强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权威性时效性。建立健全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维护社会稳定。
三、大力推进地震应急保障工作
(一)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各单位专项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继续加快社区、乡镇等基层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形成分级分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应急预案体系。同时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健全预案的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公安、民政、卫生、发改、建设规划、宣传、防震减灾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定期开展多部门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的以及在建、待建、拟建的公园、广场等设施,规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求生避险设施。
(三)加强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现有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完善救援装备,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各级各类救援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军地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提高公安等部门以及大中型企业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抗震救灾能力。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作用。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引导,壮大应急救援力量。
四、切实提高城乡抗震设防能力
(一)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各级发改、规划、城建、防震减灾等部门要密切合作,按照法定职责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监督。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建设工程(含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抗震设防全过程监管和指导服务,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达到抗御九江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要求。依法开展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联合检查,各地要对重大建设项目、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建筑和老旧危房建筑进行认真排查,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要采取整改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推进实施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视并加强农村民居和农村学校危险校舍的防震防灾工作,尽快改变农村房屋设防差的状况,提高农民的居住安全水平。开展农村民居抗震安全示范工程,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示范工程引导,探索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建立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监管机制。各级防震减灾、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强农村民居抗震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抗震设防技术指导,把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镇,各级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对抗震民居扶持政策的研究。
五、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各地要科学制定“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市发改、规划部门要会同防震减灾部门编制好“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明确重点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相关规划衔接工作,统筹资源配置,确保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
(二)加大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机制,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加大对防震减灾的经费投入。重点加大地震监测、台网运行、流动观测、科普基地、震害预防、群测群防和应急准备等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夯实防震减灾基础。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六个一”和“九个一”工程。
(四)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适时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防震减灾各项任务的落实。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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