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省政府对我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落实工作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省政府对我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落实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发〔2015〕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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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省政府对我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落实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5〕42号
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5〕3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项考评指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2015年度省政府考核各市政府指标体系分为“5+2”模式,由经济建设、政治(政府自身)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发展、法制建设7个部分构成,共109项指标、264项考核要点、8810个考评节点。其中,涉及我市98项指标、232个考核要点、637个考评节点。对此,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省考评工作列为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要将各项指标、考核要点、节点工作任务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把握要点,及时填报。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把握省考评要点、节点工作任务,认真分析研究所承担省考核指标的考评内容与考评办法,认真组织、积累相关证明材料,按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及时、科学、合理地填报各项数据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要熟练掌握省政府绩效管理系统的使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数据,对能够按时完成的指标,要在指标时间节点前2日内填报完毕;对不能按时完成的指标,要提前一周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绩效办汇报情况,并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填报实际完成情况。各责任部门在填报节点完成情况保存后,不得直接提交,要及时向市政府绩效办反馈,由市政府绩效办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后统一向省政府提交。
三、实时在线考核,建立月通报制度。省政府将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实时在线考核,实行月调度、季排名、年终考核。同时,省政府绩效办将根据上报指标完成情况在考核节点或随机时点,对重要指标或存在质疑的指标进行现场核查。市政府绩效办将建立省指标月通报制度,对未完成指标节点及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市长、分管副市长反馈,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影响我市省考评成绩的部门,将在该部门年度考评总成绩中直接扣减相应分数。
四、科学分劈考评指标,做好县区考评工作。按照省考评工作要求,2015年我市对县区的考评指标将全面承接省政府对市政府的考核指标,同时将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及区域特色指标列入对县区的考评体系。各责任部门既是完成省考评指标任务的主体,同时肩负着对县区的考评职责。各责任部门要严肃对待县区考评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参照省考评模式、细则,从县区实际出发,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分劈指标任务,设置考评办法,确定考评要点、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需要县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对县区开展半年、第三季度、年终考评。请各责任部门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2015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绩效考评单项指标表》,并于2015年5月6日前上报市政府绩效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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