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东政办发〔20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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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2号),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目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格局,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面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持续发展,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林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确定测报对象,指导监测预报工作。市、县区分级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站,落实设施设备和人员,组织实施监测预报工作。利用实时定位和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建立集监测预报、产地检疫、调运检疫、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到2020年,建设市级、县级监测站各50个,形成完整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和检疫御灾体系。突出抓好生态林场、自然保护区、孤岛刺槐林区、黄河防护林区等重点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灾情评估。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信息档案数据库,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二)严格检疫管理。林业部门要抓好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加强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源头管理,做好全过程检疫责任追溯监管体系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部门要加强对运输、邮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对未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应禁止运输、邮寄。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把好涉木产品采购关,要求供货商依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和完善外来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境外重大植物疫情风险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林业、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植物检疫审批和监管工作,建立疫情信息沟通机制。
(三)推进社会化防治。从事森林、林木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社会化防治进程,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拉动等途径,扶持和发展各种社会化防治组织。鼓励林区农民建立防治互助联合体,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区域化防治,引导实施无公害防治。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疫情除治、监测调查等服务力度。大力推行国家、省发布的防治技术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规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坚持分级管理和科学防治。落实林业有害生物分级管理制度,市重点支持美国白蛾、杨扇舟蛾、杨小舟蛾、春尺蠖、天牛等重点有害生物防治。对一般有害生物的防治,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由森林、林木经营者根据经营需要自主确定。林业部门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及时调整重点有害生物防治种类并组织开展防治工作。积极转变防治方式,强化抗性种苗的培育,大力营造混交林,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纳入造林绿化、森林经营、生态修复中,提高林分防御灾害能力。大力实施生物农药、天敌防治和杀虫灯防治等无公害防治措施,切实保护水源、土壤、非靶标生物和人畜安全。到2020年,全市生物农药、天敌防控面积达到10万亩,杀虫灯防控面积达到20万亩,初步建立可持续防控体系。
(五)加强防治基础和应急防治能力建设。各级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按照全省部署,落实县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测报示范站建设任务。加强防治检疫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完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规范的应急防治流程,纳入公共应急管理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应急防治指挥系统,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防治队伍,建设防治物资储备库,加强必要的应急防治设备、药剂储备。定期开展防治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防治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的落实,逐级落实防治责任,形成职责明确、措施有效、保障有力的防治工作责任体系。林业经营主体要做好其所属或经营森林、林木的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工作。将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加强航空和地面防治设施设备、区域性应急防控指挥系统、基层监测站等建设,切实提升防治减灾和应急防治的能力。在发生暴发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实行当地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临时指挥机构,及时启动防治应急预案,制定紧急除治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把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支持检疫性、危险性和暴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格防治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制度,确保防治效益和资金安全。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将防治需要的相关机具列入农机补贴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治作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津贴和相关福利待遇。信贷机构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化防治组织和个人申请林业贴息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保险机构要支持森林保险,提高森林和林木经营者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的能力。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防治工作。
(三)健全联防联治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逐步建立和完善相邻县、乡级行政区间联防联治机制,强化毗邻地区的防治工作,健全值班值守、疫情信息通报和定期会商制度。市林业局要加强对跨县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的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水利、黄河河务、自然保护区、公路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所辖领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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