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济政办字〔2013〕86号
颁布日期:2013-07-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

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方案

政府门户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窗口。政府门户网站群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建立在统一技术架构基础之上、分级管理维护、耦合程度高、信息可以基于特定权限共享的政府网站集合。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是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然要求,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任务。为切实做好我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山东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电子政务建设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市政府各部门已经建设政府门户网站100余个,全部集成在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初步形成了市级政府网站体系,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影响力。但是,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网站功能方面,大部分以发布政府信息为主,在线服务和与公众互动交流功能整体较弱;二是在资源共享方面,各政府门户网站仅是以链接方式简单集成,缺乏整体规划,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公众无法及时、准确地获取有效信息,“信息孤岛”大量存在;三是在网站安全方面,各网站防护水平整体落后,安全漏洞较多。

针对我市政府网站数量繁杂、域名不统一、管理无序的现状,迫切需要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建立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政府门户网站群”,即建立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主站,以部门级网站及其应用为基础支撑的若干子站,形成中心主站与若干子站集成的网站群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市直部门在市级平台上建设和管理本单位子网站。

(二)需求主导,实用高效。立足现状和需求,做好长远规划,深化业务应用,强调政务与技术深度融合,实现网站群建设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资源共享,融合创新。深度整合数据和平台资源,加强信息纵横交互共享和业务协同融合。避免重复建设,推进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实现网站群建设集约化、应用平台化、服务整体化。

(四)保障安全,促进发展。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综合运用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促进网站群全面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网站群集群模式。

建设目标:

1.独立设计,信息共享。各部门独立构建符合自身需求的站点,同一站点群内各站点之间的数据和信息可以相互共享。

2.集中管理,分散维护。整个系统权限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子站点的个性设计和内容维护则由相应的部门分散进行。

3.灵活布置,权限一致。业务性较强且已自成体系的站点,维持现有状态,暂时以链接方式集成,其他站点原则上都要集成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群。

建设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信息,丰富信息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在线服务。着眼服务和保障民生,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优化政府业务流程,重点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住房、交通、民政等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创新发展政府网站公益服务保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在线服务能力和水平。

3.与公众互动交流。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方式,加强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网上调查、网上评议等互动栏目建设,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创造条件。

(二)网站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完备的网站群安全保障体系,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全面提升网站群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站能够屏蔽恶意攻击,防止网页被篡改、被挂马,防止恶意入侵,防止网站数据、用户信息和其他关键信息被窃取,防止对网站下载内容的恶意篡改等,保证网站良好、健康、安全运行状态,提供全天候高效服务。

(三)网站群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管理工作的标准规范和长效保障机制,确保网站群规范、安全、持续、稳定、可靠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四)网站群建设进度要求。

1.市直部门未建或今后需建政府网站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用户需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平台制作部署。

2.市直部门目前已运行的政府网站采用服务器托管或租赁服务器空间方式运行的,应在2013年底前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群平台制作部署并完成数据迁移。

3.市直部门目前已运行的政府网站与自身业务应用系统深度融合的,原则上维持现状,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链接。服务器由部门维护管理的,网站服务器数据与部门办公业务系统数据共享的仍暂由部门建设维护与政府网站群建立链接,网站服务器数据与部门办公业务系统数据分离的应于2014年底前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群平台制作部署并完成数据迁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要重视网站群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人员,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提升使用成效。我市网站群采取统一建设模式,市级承担全部建设经费。今后市财政年度预算单列出网站群维护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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