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港航业发展的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港航业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港航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的意见》(鲁政发﹝2010﹞106号)和《山东省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精神,加快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推动我市港航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增强加快港航业发展的责任感
水路运输具有占地少、成本低、能耗小、污染轻、运能大、效益高等比较优势,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交通运输方式,也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我市曾拥有“京杭大运河”黄金水道,发展港航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与国家“南北水调”工程同步实施的京杭运河济宁至泰安段复航工程,为我市港航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港航经济作为城市经济的新支撑点和带动经济结构转型的新引擎,业已成为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实现要素聚集、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推手,具有“一港带全局”的放大效应。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港航业发展的重要性,从加快“强市名城”建设的高度出发,把加快港航事业发展作为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规划,合力共建,推动全市港航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内河水运的比较优势,以“对接长三角、构建新港航”为动力,以船闸、航道、泰安港建设为重点,以船员、船舶和水运企业发展为支撑,着力完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大力发展运河经济、港口经济,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
(二)近期目标。“十二五”期间,建设三级主航道23.8公里,建设泰安港港区3处,建设单向通过能力2100万吨的八里湾二级船闸,建设船舶垃圾回收处理中心1处,完成大清河支流航道建设前期工作。全市船舶运力总规模突破10万净载重吨,货运量突破120万吨。全市二类以上船员达到3000名,培育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船队,努力实现船舶标准化、船队专业化、企业经营集约化。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9%,内河运输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5%。港口粉尘综合防治率达到70%,港口污水综合处理率达到100%,京杭运河泰安段的船舶污水及垃圾接收处理率达到100%。
(三)远期目标。至2020年,完成“一个中心、三个体系”建设。“一个中心”:加快京杭运河北延和小清河复航,建设港航路配套、多种运输方式相衔接、设施先进、功能完备的泰安港,使之逐步成为区域性重要港口和京杭运河水路交通枢纽,全力打造区域物流中心。“三个体系”:建设水上交通搜救指挥中心,配备搜救、消防、巡逻、打捞等类型船舶,形成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装备精良、反应快速的现代化安全监管、污染防治和救助打捞体系;建设港口物流园区、货物交易区、服务中心,形成集贸易服务、市场运营、信息集散、人才交流、商务休闲于一体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形成集船舶运输、港口装卸、船舶制造与检验、海事运政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港航管理体系。
三、加强港航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一)加快航道规划建设。大力推进京杭运河泰安段湖区主航道和大清河重要支流航道建设。推动东平湖与京杭运河“穿黄工程”、小清河复航工程的衔接,根据港区发展需要,及时开挖新的进港航道。加快水利枢纽、桥梁等航道基础设施建设,满足航运通航需求。制定全市旅游客运航道规划,综合开发利用全市水运资源。
(二)加快八里湾船闸建设。按照八里湾船闸工程规划,加快闸室、启闭机房、上下游引航道、锚地、管理区和八里湾公路桥、东平湖大堤桥工程建设。全面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环境,保证工程质量,把八里湾船闸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样板工程。
(三)加快泰安港规划建设。按照“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思路,完成泰安港规划和东金山、代屯、大清河三个港区建设,合理划分港口功能,使港口集疏运体系与专业泊位需要的货物种类配套衔接。
(四)加快集疏运体系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临港综合运输枢纽场站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实现高等级公路、铁路与内河港口的无缝衔接,主要港区实现专用疏港公路与干线公路直接连接。加大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满足港口、码头、船舶快速发展需要。
(五)加快水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开发、规范旅游岸线,科学划定旅游航线,大力发展水上旅游运输。加快水浒中心旅游码头建设,提升东平湖、天平湖、天颐湖等现有旅游码头服务能力,开发新的水上旅游服务项目,进一步丰富旅游产业内涵。
四、推进水运市场繁荣发展
(一)加强岸线使用管理。市交通港航管理部门要按照内河航运法规,合理确定岸线功能,建立岸线规划控制线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要加强岸线资源统一使用管理,严格审核航道港口岸线使用,依法审批,坚决杜绝浪费、乱占岸线资源。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规划部门要本着统筹兼顾、适度超前的原则,预留出充足的岸线资源和陆域纵深地带,以满足航道、港口发展的需要。
(二)大力推进港航业发展。坚持以港口为中心,发挥临港地区的区位和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临港产业发展。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港口与大物流企业、临港物流园区合资合作,推进腹地“无水港”建设,实现港口与腹地物流链资源的有效整合。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技术,进一步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建立港航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拓展与周边港口物流信息领域的合作。
(三)推进航运企业发展。大力扶持发展航运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内河航运公司的合作,培育壮大骨干航运企业,着力膨胀运力规模。优化内河船舶运输组织,促进干支直达运输,发展专业化运输。引导内河航运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积极培育集装箱运输业务,着力组织好南货北运业务,提高船舶利用效率,扩大内河运输。加快水上客运旅游化、舒适化、高速化步伐,大力开拓游艇、湖泊湿地等水上旅游运输,促进水上旅游业发展。
(四)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推进本质安全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突出抓好东平湖、天平湖、天颐湖、京杭运河、黄河等重点水域,客船(高速客船)、危险品运输船、危险货物作业、浮桥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水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县、乡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港航、地方海事系统水上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应急救助体系,加强行业、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港航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规划衔接、土地供应、集疏运体系建设、口岸环境、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重大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全局,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港航业发展。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航道、船闸、港口、航运行政管理职能;有关县(市、区)要切实加强旅游船舶、抽运砂船、浮桥、港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营造公平开发、有序竞争的经营环境。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加快港航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京杭运河主航道和船闸建设由国家投资,支流航道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支流航道、防波堤、锚地等港航公用基础设施及航运交易服务、港口监管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增加对安全、应急、搜救、监控等支持保障系统的投入。港航重点建设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在立项、用地等方面的支持,航道、防波堤、锚地、船闸等港航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通过政府划拨的渠道获得。内河航道、船闸可实行“贷款建设、收费还贷”的模式建设、运营。要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推进船型标准化,提前淘汰老旧船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筹集港航建设发展资金,促进港航业和港口经济发展。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港航、海事机构建设,优化岗位设置,调整充实高素质人才,强化港航、海事执法力量。要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努力培养引进企业高端管理人才和现代港航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级专业人才,特别是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等高层次、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要加强港航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大力培养高级船员、高级技工,提高港航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港航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行业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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