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市消防支队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运城市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按照省政府7月13日召开的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晋公通[2010]96号),市政府决定从7月20日到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公安部关于消防工作的重大部署,紧紧抓住火灾防控的关键环节,以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开展“十个专项整治”行动、创建“一条消防安全示范街”;以大宣传、大培训为先导,,培养树立“一百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实施消防安全“万名明白人”工程;以大练兵为支撑,完成“两千家”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验收,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服务和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社会单位从业人员和基层官兵对辖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岗位业务素质和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根据需要,市政府成立市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领导组。
组长:王安庞市长
副组长:王殿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建喜市委常委、副市长
常建忠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蕾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武宏文副市长
王健康副市长
成员:王吉敏盐湖区区长
朱晓东永济市市长
董旭光芮城县县长
史凯临猗县县长
廉广峰万荣县县长
田艺彬新绛县县长
李亚丽稷山县县长
杜中伟河津市市长
张建元闻喜县县长
葛作民夏县县长
卫再学绛县县长
李旸平陆县县长
杨彦康垣曲县县长
王瑞宝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魏爱军绛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王宏伟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明造空港新区管委会主任
权志高市公安局局长
张玉忠市发改委主任
张殿权市财政局局长
靳虎刚市住建局局长
曹醒侨市环保局局长
王玉林市民政局局长
孙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迎市人社局局长
邵明水市农委主任
杨金贵市文广新局局长
李晋杰市教育局局长
叶新龙市卫生局局长
闫甲午市商务局局长
李晋生市林业局局长
李波市文物局局长
潘志孝市质监局局长
武晓勤市工商局局长
蒋同军市安监局局长
杨忠庭市旅游局局长
樊振稳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主任
郝荣生市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
张民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靳卫平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秦爱民市宗教局局长
王新征市人防办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全市“五大”活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五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五大”活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靳卫平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文万平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杨维民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张建洲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
成员:畅红梅贾立荣张青婵段海斌
高云峰高攀李伟郭鑫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空港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杜绝失控漏管
1.工作职责
市政府: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消防安全“五大”工作方案,负责全市“五大”活动的总体安排,跟踪掌握各行业、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五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全市“五大”活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验收。
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职责:负责组织制订本级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五大”工作方案,负责辖区内“五大”活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各部门、各乡(镇)“五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辖区“五大”活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验收。(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五大”活动办公室)
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消防安全“五大”工作方案,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五大”活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五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五大”活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验收。(各单位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五大”活动办公室)
2.大排查大整治分工
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覆盖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商场、宾馆、学校、客运车站、旅游景点、化工及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农村、社区、建筑工程等其他容易引发火灾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根据职责分工,市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为:
(1)化工及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2)道路交通及客运车站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
(3)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牵头组织。
(4)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5)高层、地下建筑及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
(6)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文物局负责牵头组织。
(7)旅游景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8)体育场馆、设施等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9)电力、通信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供电分公司及各通信分公司分别组织实施。
(10)农村、社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
(11)养老院、福利院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12)医院、村镇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13)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整治工作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销售领域的消防产品整治由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整治由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3.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
(1)8月20日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所管辖的所有高层居住建筑、客运汽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化工及易燃易爆场所、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各单位有无消防审核、验收手续;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检查结束后,各系统、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建立台账(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独立建账),并于8月20日前将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的工作情况书面详细上报市政府“五大”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五大”活动办公室进行汇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五大”活动办公室要对上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存在的隐患;督促跟踪整改,对于违反《消防法》的行为,由消防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同时,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4.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目标
对全市所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文物建筑以及可能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全面梳理一遍。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确保任何一个单位的火灾隐患都有人过问,坚决杜绝失控漏管。全市102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验收;全市公安派出所完成1000家“九小场所”“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切实做到社会单位检查率100%,隐患整改合格率100%,底数清、登记率达到100%,“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二)集中开展大培训大宣传,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1.工作措施
(1)树立示范典型,创建“消防安全示范一条街”。市政府在“六户联防”群防群治工作的基础上,以“六户为组、延伸到底、责任到人、利益共享”为目标,全面创建凤凰南路“消防安全示范街”。市公安、工商、消防三部门联合成立“消防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领导组,成立创建服务队,从硬件设施到软件台账实行精细化、标准化管理,重点对从业人员的“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手把手进行辅导,进一步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预防和减少“九小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要在此试点示范的基础上,选取一条主干道作为消防安全示范街,从硬件到软件,从人员到资金,逐一进行落实,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2)集中开展大培训,实施“消防安全万名明白人”工程。今年,市政府着力构建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格局,将社会单位“一把手”消防安全素质的提升作为基础防控的重点,全面实施消防“万名明白人”工程。市委宣传部指导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做好重特大火灾及其它消防事件的社会舆论、新闻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年底以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辟消防专版、电视栏目、广播节目、专题网站不少于1个。各县(市、区)要依托各级政府网站、门户网站、主流媒体,针对重点消防工作,提请市、县、乡党委政府领导参加“党政领导谈消防”活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消防责任;市教育局制定全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规划和标准,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积极推动当地中小学校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8月底前上报3所学校参加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市人社局制订本单位、本系统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将消防知识培训纳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之中,协调组织开展消防讲座对农民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市民政局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8月30日前,全市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一处固定消防宣传栏,对福利机构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逃生自救安全教育;市住建局支持有关部门在城市主要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繁华商业地段,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树立公益广告开展消防宣传;市安监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矿山、危化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宣传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年度安全考核;市公安局将消防培训纳入安保人员培训和公安派出所评先、评级考核之中,10月31日前,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市消防支队要全面构建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三级培训网络,重点培训“四个能力”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指导者和社会单位自身建设的行家里手。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分级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理论讲解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的培训模式。
(3)培养树立“一百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
深入开展“全警进社区,消防大宣传”活动,在社区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8月30日前,全市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门组织物业公司结合运城市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按照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四个一”标准。即成立一支志愿消防队、建设一个消防活动站(室)、设置一处固定消防宣传栏、每户配置一具灭火器。在全市大力推进培养树立“一百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和空港新区原则上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的单位数不小于10家,以此提升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2.具体目标
年底前,所有社会单位全部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学校的宣传率达到100%,行政村的宣传率达到60%;我市命名为“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中小学校要达到10所,市级命名20所。全市要完成100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的创建工作,完成凤凰南路消防安全示范街创建验收工作。年底前,全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的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参加“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各类培训人数不少于1万人。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保安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火灾防范和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要得到显著提高。
(三)集中开展大练兵,提升社会单位从业人员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全力打造消防铁军
1.工作措施
(1)强化“六熟悉”训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官兵与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开展“六熟悉”,掌握单位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强化指挥员训练。8月底前,消防部门要组织对消防大队、中队、企业专职队、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指挥员进行不少于20天的集中轮训,学习掌握灭火救援业务理论,开展想定作业、组织指挥等实战训练,组织到灭火救援任务重的消防大、中队进行不少于15天的实习锻炼,随队执勤、随警出动,提高初战指挥水平。
(3)强化实战演练。消防、安监、应急办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社会单位从业人员和消防官兵开展实战演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修订完善预案,提高初战打赢制胜能力。同时,要集中开展石油化工灭火实战测试训练,加强技战术研究,储备充足灭火药剂,强化大吨位消防车、远程供水等装备配备,提高扑救疑难火灾的攻坚克难能力。
2.具体目标
要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场所和高层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六熟悉”,开展实战演练。公安、消防、安监、应急办、环保等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多力量联合演练或跨区域拉动演练,切实做好灭大火、打大仗准备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要根据统一部署要求,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广泛发动,制定分阶段任务表、推进表和检查考评细则(另行制定下发),迅速掀起“五大”活动的整治热潮。
(二)开展工作阶段(8月11日——11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要对火灾防控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攻坚,逐一破解。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提请挂牌督办,对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一律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该关则关,该停则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将派督导组定期下基层进行督导,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督导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五大”活动办公室。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要把“五大”活动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12月中旬进行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开展“五大”活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采取随机抽查验收和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市政府组织专门检查组随机抽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检查结果,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成绩不实、疏忽失职等问题,市政府将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取消检查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地执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督促各系统、行业将“五大”活动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要按照“突出重点、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街”、“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等样板工程,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万名明白人”工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和推动“五大”活动深入开展。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要逐项分解“五大”活动目标任务,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蹲点帮扶,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纳入到各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中,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附件任务表的具体要求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市政府“五大”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每月撰写2篇以上工作简报,报送1篇具有典型性、经验性、创新性和成绩突出性的工作总结。每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五大”活动办公室,同时上报《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统计表》《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登记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等工作资料。市政府将于12月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联系人:高攀高云峰
电话:0359—22813151375398616815035086111
邮箱:ycszfwd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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