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陕政发〔2015〕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各专业评审组评审、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省科技厅审核,省政府决定授予“鄂尔多斯盆地东南部上古生界天然气地质理论新认识与延安大气田发现”等38项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予“高性能北斗/GPS双模卫星导航定位芯片产业化”等103项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授予“渭北旱塬红富士苹果双矮高细长纺锤形早丰产栽培技术研究及示范”等116项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获奖人员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实现“三个陕西”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http://www.shaanxi.gov.cn/uploadfile/2014sxkjhjxmmd.pdf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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