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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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3-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3〕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宝鸡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宝鸡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宝鸡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2—2015年)》和《陕西省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陕西省依法行政示范市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提高行政决策能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努力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率先在西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学习培训
1.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年内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组织县区政府领导参加1-2期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报告会。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要将其依法行政测试和考察情况作为任职的依据。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
3.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依托网络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和法律知识测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推进市、县(区)、镇政府依法行政
1.抓好创建陕西省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完善制度,培育典型,强化监督,认真做好创建验收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依照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标准,抓好对眉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动态管理,定期指导太白县政府做好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眉县政府、太白县政府
3.开展创建宝鸡市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健全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全面提升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县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市、县(区)政府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大事项科学决策工作制度》,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把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探索政府常务会议公众旁听制度和政府购买专业服务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专家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关天副中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坚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改进规范性文件起草方式,完善规范行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发布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五)推进政务公开
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推进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试点。扩大网上办公范围,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查询、办事、提出意见建议。适时邀请公民代表、大学生走进政府机关参加见习活动。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1.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完善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机制。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等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2.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快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探索适用听证程序案件备案试点,加强对重大行政行为处罚的备案监督。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继续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和确认工作,建立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电子档案,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日常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3.开展宝鸡市优秀行政执法人员评选活动,促进规范、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4.做好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申领及证件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七)加大依法行政监督力度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设置领导接待日,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案卷评查、半年检查、年度考核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在公安交警、环保、城管等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3.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量化考核分值,提高考核的操作性,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4.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过错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
(八)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调解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杜绝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的行为;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加大案件听证力度,注重实地调查,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民商纠纷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九)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落实和保障行政执法经费,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落实编制,充实专业人员,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采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奠定良好的基础。
2.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标准,强化各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要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3.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使用。对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
4.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时,要在7月上旬和12月中旬,书面向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半年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抄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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