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市政办函〔2016〕24号
颁布日期:2016-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6〕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旅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今年立春较早,气候提前转暖,较为适宜出游。与往年相比,我市“两节”期间游客数量将呈现增长趋势,旅游接待任务和安全生产压力会同步加大。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认清今年“两节”期间我市旅游工作的新特点,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要强化属地管理,切实抓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前移预防关口,组织开展节前旅游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大对交通枢纽、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娱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旅游景区及大型游乐设施和节假日人流集中场所的

检查督查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旅游局要加强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防范工作,及时公布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实时流量,当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要果断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对山岳型景区要完善安全防卫设施、警告警示标牌以及救生救助设施设备,严防因雨雪冰冻天气引起的自然灾害伤及游客。市交通局要加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消除侥幸、麻痹思想,确保旅游车辆运行安全。市公安局要加大对扰乱社会治安、涉旅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区域的秩序维护和隔离疏散工作,严防暴恐、踩踏事件发生。市食品药监局要加强旅游单位食品卫生和食品加工场所的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市卫计委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突发性的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先抢救收治伤员、后收费的原则,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市质监局要对全市所有游乐设施及景区缆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坚决停止运营。此外,市卫生、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分别发布旅行健康提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空气污染指数等信息,引导游客规避安全风险。

二、切实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

“两节”期间,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对辖区旅游景区以及周边旅游市场秩序的检查力度,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置游客投诉,维护旅游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经营,切实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市旅游局要加大“两节”期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经营行为。针对旅游包车、价格、合同、广告等重点环节开展综合治理,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节前、节中持续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检查非法、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不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和违规违法涉旅侵害游客利益等行为,进一步整治规范“一日游”秩序,确保节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市公安局要加强对“黑导”的打击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易发多发重点区域的尾追揽客等行为,加强打击敲诈勒索等危害景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市区广场等游客集散地的旅游治安环境治理力度。市交通局要加强对“黑车”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黑车”及假冒公交车非法运营的行为,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查处拒绝载客问题。市物价局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景区门票,以及相关涉旅单位的价格监管,要求各旅游、商业、餐饮等服务企业明码标价,重点治理部分涉旅餐厅价格欺诈现象。市工商局要重点围绕欺客宰客行为开展治理工作,加强对旅行社广告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快捷酒店及星级宾馆饭店商务中心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商务局要强化餐饮等服务单位的人员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从业技能,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市城管局要对重要场所和重点地域的乱设摊点、围追游售等现象进行大力整治。市质监局要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市宗教局要规范宗教旅游景点的管理,对假冒僧人诱导游客烧高香骗捐、借教敛财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积极丰富节假日旅游特色产品供给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两节”期间旅游需求特点,积极组织推出文化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活动,开发乡村旅游、文化旅游、民俗旅游、冰雪旅游、康体健身旅游等休闲、度假型产品,丰富“两节”旅游产品供给,促进节假日旅游市场繁荣。市旅游局要引导旅游企业继续开展多种惠民服务,开展跨区域协作,增强旅游联动性、便利性,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出游需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节假日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旅游目的地的交通、住宿、气象等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

四、进一步提升广大公民文明旅游意识

继续抓好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旅办〔2015〕42号)贯彻落实,通过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游客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张贴标语、设置提示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活动,引导游客文明出行。督促旅行社利用行前说明会做好文明旅游提示工作,加强导游、领队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两节”期间,各级旅游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五、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制度

“两节”期间,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的旅游动态,遇有突发情况要反应迅速、应对及时、处置得当。要保持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要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接受游客投诉,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因投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按要求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两节”期间的投诉电话、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提前报市旅游局。电话:86787611传真:86787601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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