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工作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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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3〕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3〕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2013年度全市企业技术改造目标和任务,现对全市2013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承担任务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年终将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2013年全市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投资目标
2013年,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完成800亿元,增长23.9%,其中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确保280亿元,占工业投资比重35%。具体分县市区目标如下:
二、企业技术改造专项任务分解
按照省政府的具体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各县市区工业发展的总量和产业特点,将专项任务分解落实(具体目标任务见附表)。各县市区政府牵头推进项目,要早调研、早谋划、早启动实施,部门负责科室要加强项目跟踪服务,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督促各县市区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对于列入专项的项目,在申报中省财政扶持资金以及安排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时,重点倾斜、优先扶持,支持项目不低于60%。
三、加强技改工作监测分析和各项保障要素力度
一是要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改监测分析。省市已经完善和建立了工业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有关投资动态监测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做好工业主管部门与统计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指定专人,及时掌握并分析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改投资情况。及时召开投资分析会,研判形势,对照目标任务,加强工作力度,切实解决重点项目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在充分争取中省市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同时,各县市区按照年度市政府对于各县市区要求列支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重点扶持工业项目发展。要加强协调,确保资金落实,并根据重点目标任务,结合县域产业实际,用好财政扶持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附件:全市技术改造专项任务分解表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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