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2011〕163号
颁布日期:2011-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取向,确定了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指导纲领,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行动准则,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了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县市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推动《纲要》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健全市场保障体系,确保如期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合理确定责任分工。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部分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

二、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分工安排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必须确保完成。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二氧化碳排放降低2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下同)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减少5%和10%,氨氮和氮氧化物各减少10%。(市环保局牵头)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市水利局、市工信委牵头)

耕地保有量保持534.5万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森林蓄积量达到1322.3万立方米。(市林业局牵头)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牵头)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市教育局牵头)

2.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

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人口自然增长率等约束性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提出分解到各县市区的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后下发,各县市区要确保完成。

分解指标时,要统筹考虑各县市区在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实现目标潜力等方面的差异,有区别地设定各县市区考核评价的目标值,使考核评价结果合理反映各县市区客观实际和努力程度。

3.建立完善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部门、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人口自然增长率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业绩考核。(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市考核办落实)

(二)重大任务和工程。

1.优化发展布局,打造新的增长极。

全力推进西咸新区建设。优化发展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发展主导产业,培育引进核心企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生态宜居环境,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市西咸新区协调服务办牵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积极推进高新区建设。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新的发展平台。建设国家显示器件产业园、电子信息业制造基地、医药产业工业园和橡胶科技产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快推进彬长旬能化基地建设。加快煤向电力转化、煤向载能工业品转化、煤向化工产品转化步伐。着力推进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促进生产与服务业的有机融合。建设煤电工业园、能化工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等园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和县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强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形成一批产业集聚、高效集约、特色鲜明的工业集中区,全力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市中小企业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工业主导工程。加快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等项目实施,建设关中能源接续地和国家新型能源化工基地,打造西部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调整优化食品、医药、建材、纺织产业和产品结构,提升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优势骨干企业发展。(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扩大消费,构建“一城二区三带”文物旅游空间发展格局,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主动承接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北客站、新丰铁路编组站等大型物流节点的辐射,加强空港产业园与西安国际港务区的联合协作,建设一批具备综合调配运作能力的物流园区。积极发展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社区服务、餐饮、住宿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旅游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业产业提升工程。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抓好粮食单产提高工程,确保粮食安全。实施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建设100万亩国家级标准优质苹果出口基地、75万亩特色杂果基地和25万亩时令水果基地。实施以奶业、生猪发展为重点的畜牧富民工程。大力发展蔬菜设施栽培,建设西宝高速咸宋路沿线“V”字型绿色蔬菜长廊和渭河北岸百里特色蔬菜产业带。(市农业局、市粮食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抓好农村安全饮水、水质监测体系、农村沼气、农资农产品检测储备及物流信息网络、动物防疫体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建设工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做好北部和中部旱腰带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完成“三告别”工程任务。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和转移就业“双百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增加农民生产性和工资性收入。(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农业服务体系工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服务、物流配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信息化、农业保险制度、农业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市农业局、市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

全力推进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全面实施西咸新区总体规划,加强与西安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构建“一轴半圆”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网络,抓好西安咸阳城市之间公路交通和城市路网的全面对接,实施西安咸阳地铁和城市轻轨建设。加快中心城市与县城、重点镇间的快速干道建设,抓好旧城改造和明清城区保护,继续实施“万亩林地、万亩水面、万亩花卉”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工程。加快县城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设施等建设步伐,推进多城同创工作。以11个省级重点镇建设为示范引领,加快“百镇开发”工程建设,建成一批具有相应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现代化特色小城镇。(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积极实施彬县—长武—旬邑、礼泉—乾县、武功—杨凌—扶风等城乡统筹重点示范区发展。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推进项目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和社区集中。统筹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县按职能分工负责)

5.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动力。

科技创新工程。大力推进创新型区域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培育科技创新项目、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人才建设工程。实施“千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培养、青年英才开发、企业管理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宣传文化人才培养、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等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会同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6.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社区和镇办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广电中心、体育运动中心、群众艺术馆等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推进文化产业园、秦汉文化旅游产业园、秦咸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建设,积极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新兴文化创意产业、现代休闲娱乐业,拓展新型文化业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物旅游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发展保障能力。

交通建设工程。优化铁路、公路和民航综合交通网络体系,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全面实施铁路支专线、复线、客专、货专、扩能改造、城际客运系统等铁路建设项目,抓好高速公路、国省道升等改造和改扩建、西安大环线、西咸北环线、县乡公路、农村道路等道路工程,推进彬长旬能化基地煤炭外运通道建设,加快咸阳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市交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重点水利建设工程。推进亭口水库、柏岭寺水库、红岩河水库、姜河沟水库等工程建设,争取东庄水库开工建设,完成15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大北部地区能源基地水源工程、南部及“旱腰带”地区节水灌溉和生活水源工程、沿河县区城镇及重点区域防洪工程等建设力度,构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农业高效灌溉和综合防洪减灾三大体系。(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电网建设工程。实施“西电东送”高压、特高压外送输变电站和线路设施建设,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和电气化县建设步伐,新建彬长坑口电厂外送工程、彬县王塬330KV扩建工程和25座110KV变电站工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咸阳供电局、地电咸阳分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信息网建设工程。深化“数字咸阳”工程建设,完善地理空间信息技术设施,统筹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筑大容量、高速率、安全可靠、相互融合的信息传输网络体系。(市工信委牵头)

8.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生态建设工程。稳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重点区域绿化、西北三省区陕西林业生态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市林业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模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快工业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设施及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及运行监管。抓好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等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工程。推广低碳技术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彬长旬能化基地和各产业园区为重点,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工程。实施彬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礼泉再生资源产业园、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煤层气综合利用、旬邑煤矸石电厂及粉煤灰综合利用、礼泉生物质能发电、垃圾发电、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中水回用等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9.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推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基本实现镇办初中和中心小学寄宿制,大力发展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具有咸阳特色的现代化教育新体系。(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加快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实施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市卫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实施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和农村计生家庭创业工程,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有序组织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市人社局牵头)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基层就业和服务保障体系、养老机构及设施建设、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等工程。加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保障待遇正常调节机制,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保障性安居工程。抓好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租房、廉租房等项目,五年建设保障性住房500万平方米7.2万套。(市住建局牵头)

10.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精心做好项目谋划。精心谋划和实施能源化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农业产业化等重大产业项目,交通运输、水利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重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项目建设一流环境。健全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督办制度,完善项目跟踪服务和协调推进机制。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项目建设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11.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打造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的战略高地。(市招商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名牌产品的出口比重,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出口,培育电子信息、医药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特色出口产品。(市商务局牵头)

加强同欧亚大陆桥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培育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组织,推进对外工程项目承包。(市商务局牵头)

(三)重大改革任务。

对《纲要》提出的改革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安排,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负责)

加强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市信访局会同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推进三原、兴平、彬县的“扩权强县”和云阳、马庄、武功镇等“扩权强镇”的改革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有关县市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2.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大资产重组工作力度。(市工信委负责)

积极稳妥推进纺织、造纸等市属企业改制工作,完成纺织、电子信息和水务等集团组建工作。(市工信委牵头)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3.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市科技局负责)

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等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快融资平台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扩大市城投公司融资规模。(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牵头)

探索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市金融办牵头)

(四)专项规划任务。

按照《纲要》确定的战略重点,各有关部门已经在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抓好各专项规划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谋划部署,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每年3月底前,要将上年度所负责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二)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县市区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履行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密切跟踪分析,适时开展评估。各部门、各县市区对《纲要》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纲要》的进展情况。在《纲要》实施中期阶段,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提出评估报告报市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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