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邮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邮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邮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3〕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邮政管理局是按照国务院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总体部署批准设立,由省邮政管理局和市政府双重管理的邮政行业监管机构,于2012年12月3日正式揭牌成立。为做好我市邮政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邮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邮政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邮政业发展明显加快,尤其是快递产业迅速兴起,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由于我市邮政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地域差异性较大,因此邮政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仍有差距。加强邮政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是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和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加强邮政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建立政府依法监管、权责关系明确、上下运转顺畅的邮政管理体制,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为全市邮政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做好邮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要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对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设施的建设等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要统筹协调和指导邮政管理部门与相关方面的工作,将邮政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加强邮政队伍思想政治和廉政监督等工作。交通输部门要发挥综合运输体系的整体效能,统筹协调本地区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资源的整合,做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邮政管理部门要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制定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各县区政府要积极支持、配合市级邮政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开展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将邮政业发展纳入本地区整体发展规划,确保邮政基础设施
建设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完善邮政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区政府要将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统筹考虑邮政普遍服务局所、快递便民服务点和村邮站的设置,加大实施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并依法在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城市邮件接收、投递方面,应协调相关单位为邮件转运和投递车辆提供便利,以促进邮政企业进一步改善投递服务;在新建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通过验收。
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各县区政府要积极支持配合市级邮政管理部门工作,建立和完善邮政工作协调服务机制,不定期召开邮政通信发展协调推进会议,就本区域的邮政和快递发展进行研讨交流,协调解决邮政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动我市邮政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区要积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明确专门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市邮政管理局要不定期对各县区开展“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普查”和“邮政快递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督查,各县区政府要做好支持配合工作,确保邮政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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