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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青浦区东乡烈士陵园、闵行区烈士陵园列为上海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沪府办〔2013〕58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青浦区东乡烈士陵园、闵行区烈士陵园列为上海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市民政局:
沪民优发〔2013〕16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青浦区东乡烈士陵园、闵行区烈士陵园列为上海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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