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3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服务效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治理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立足新形势新任务,顺应新要求新期待,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有效地抓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坚持政府领导主抓、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有关各方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分管领导要亲自督查、抓协调、抓落实,具体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当前工作任务和长远需要,健全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发改、监察、财政、国土、建设、环保、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安监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2〕29号)要求,细化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本行业的工作指导,上下联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夯实工作基础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公开渠道和政务服务载体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公开渠道,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及政务服务中心要按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将相关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促检查
近期,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关于批转〈德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函〔2012〕135号)、《关于印发〈德阳市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德办发〔2012〕39号)、《关于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通知》(德办函〔2012〕36号)等文件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上半年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和督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市政务公开办要适时组织相关牵头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
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在7月13日(星期五)前将上半年工作自查报告(一式两份)送市政务公开办。自查报告要开门见山,简明扼要,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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