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甘办发〔2015〕46号
颁布日期:2015-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方案的通知

甘办发〔2015〕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甘孜州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方案》已经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孜州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方案

为加快解决各县(市)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经州政府研究,决定以委托代建融资模式,用两年时间集中建设县级机关干部职工周转房。现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一、建设现状

(一)干部职工住房存在的问题。

全州多数县城地处边远,房地产市场不健全,房源紧缺、房租较贵。如:色达、理塘县每月房租在1500元左右,房租占干部月工资的35%以上。同时,由于建房材料大都从内地采购,运距远、成本高,以及抗震设防要求高、施工期短、建设周期长等因素,实际造价远超内地建房标准。全州各县(市)普遍存在“退休干部退不了房、新招干部找不到房、在岗干部在外租房”现象,相当一部分干部居住的是70、80年代修建的土木结构房屋,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男女同住一套房的尴尬局面。近年来,我州通过房改、安心工程周转房建设等措施,在“十二五”期已解决部分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全州各县县级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困难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二)“十二五”期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情况。

省发改委于2012年7月牵头开展四川藏区基层干部职工周转住房和办公用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四川藏区“五支队伍”(乡村干部队伍、佛教寺庙管理干部队伍、县乡公安政法队伍、教师队伍和县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基层周转房及办公设施建设规划(2012-2015年)》。我州纳入《规划》12391套。“十二五”以来,国家、省发改委通过藏区资金安排甘孜州干部职工周转房7793套,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54957万元。其中:2011-2012年安排11县干部周转房1200套,共71748平方米,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8400万元;2013年安排18县干部周转房4593套,共166655平方米,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2557万元;2014年安排13县干部周转房2000套,共70000平方米,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4000万元。目前,18个县(市)县级(含异地交流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周转房缺口在6450套以上。

二、建设任务

(一)“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

今年初,按照国家、省发改委《“十三五”期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规划方案》,在规划编制时,按需编报了全州干部职工周转房24851套,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3.04亿元。其中:州级干部职工周转房2850套,每套80平方米,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6.84亿元;县级干部职工周转房12913套,每套70平方米,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7.12亿元;乡镇干部周转房9088套,每套70平方米,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9.08亿元。目前,《“十三五”藏区规划》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将于近期报送国务院。

(二)县城干部职工住房建设任务。

从重点考虑高寒高海拔地区、支持康定撤县设市、解决其他县级机关周转房建设出发,在充分征求和尊重各县(市)人民政府基础上,决定先期实施建设县级机关干部职工周转房4906套,采用50平方米/套、70平方米/套两种户型)建筑面积3221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0.35亿元。其中:州本级250套、石渠700套、理塘500套、色达500套、白玉300套、得荣300套、新龙300套、道孚100套、炉霍300套、德格县140套、亚管局60套(以上户型均为70平方米/套);甘孜300套、康定100套、泸定100套、丹巴56套、九龙100套、雅江150套、海管局50套(以上户型均为50平方米/套);稻城县300套(其中:150套户型为70平方米/套、150套户型为50平方米/套);乡城县300套(其中:240套户型为70平方米/套、60套户型为50平方米/套);巴塘县此次不申报。各县(市)不得突破州政府确定的建设标准和面积。

三、建设方式

(一)资金筹措。

项目初步测算建设总投资10.33亿元。按照农发行贷款要求,项目所需资本金按照23%比例确定,金额总计为2.83亿元,资本金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建设规模进行筹集。其余7.96亿元资金由州电力开发公司所持康定华能公司股权或总承包企业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向州农发行申请贷款。

本息偿还途径:贷款7.96亿元,十年期利息约计2.83亿元,合计10.79亿元。一是争取中央、省把我州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予以解决;二是中央、省专项资金未落实前,州县(市)政府将还本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进行解决,包括可支配财政收入,县级财政上缴扣收等;三是项目自身产生的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的所得部分可用于偿还本息。四是本次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任务实施主体在县(市)人民政府、2个管理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从争取国家资金、合理安排预算、及时收缴房租等方面制定措施,切实履行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统贷统还责任。

(二)建设管理。

县级机关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采用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方式开展。总承包企业按照EPC模式(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和分级负责”的规定以及“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由各县(市)与总承包企业签订承包合同。建成的干部职工周转房使用权、资产及运营管理归县(市)人民政府、2个管理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

(三)时间进度安排。

1.前期工作时间。6月5日前,各县完成选址工作;6月15日前完成用地、环评、可研编制工作;6月20日前完成可研评审工作;7月25日前完成总承包企业招标工作。

2.融资贷款时间。8月底完成农发行各项贷款手续和相关事宜。

3.进场施工时间。招标投标期间同步开展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总承包企业于8月5日进场施工。

4.项目移交时间。2016年10月,总承包企业按照交钥匙方式将建成的干部职工周转房移交给各县(市)人民政府、2个管理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责任分工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县级机关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一)州政府金融办、州投资发展公司、农发行甘孜州分行三方组成贷款工作组,积极争取贷款基准利率等方面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及早审核,完成贷款相关事宜。(牵头单位:州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州国资委、农发行甘孜州分行、州投资发展公司)

(二)积极做好项目争取工作,多渠道向国家、省争取建设资金;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制定具体的还款细则,州投资发展公司和各县(市)、局按细则履行还款义务。(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海管局、亚管局)

(三)建成的干部职工周转房使用权和资产归属以及后期管理,按照分级登记、分类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州本级项目的非经营性资产划归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经营性资产划归州投资发展公司)。具体管理办法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州投资发展公司负责制定。(牵头单位: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投资发展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局、亚管局以及各县国资公司)

(四)积极落实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各县(市)、海管局、亚管局自行解决征地拆迁费。州本级250套干部职工周转房按高层修建,容积率按2.5计算,需11亩建设用地,州本级干部周转房用地由康定市负责落实,州财政解决征地拆迁费。(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局、亚管局)

(五)对干部职工工作地周转房建设项目提供技术力量指导,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局、亚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各县(市)人民政府、2个管理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可研编制工作,完成后,由县(市)发改部门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可研文本进行审查,州发改委、总承包企业参与把关,县(市)和2个管理局发改部门对可研进行审批,州发改委对州投资发展公司进行批复,帮助完成贷款手续,两个可研批复内容务必一致。同时,各县(市)和项目业主做好相关要件的申报工作,协调落实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局、亚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投资发展公司)

(七)各县(市)人民政府、2个管理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州投资发展公司作为还本付息主体,代州人民政府履行偿还贷款和利息事宜。明确各县(市)人民政府还款责任,建立规范有序的还款机制。州财政局负责督促落实各县(市)和有关单位按建设数量筹集建设资本金,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落实房租收取,中央投资资金下达后及时向州投资发展公司拨付和筹集其他财政资金进行兜底。(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投资发展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局、亚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一次性推进县级机关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是稳定干部职工队伍扎根高原、安心工作的民生工程,是全州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州政府成立全州县城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为组长,分管发改、住建副州长为副组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政府金融办、州国资委、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局、亚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成员单位,对全州县级机关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统一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二)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局、亚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尽快落实建设地点和土地指标,以划拨方式供地。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州政府金融办、州国资委、州投资发展公司、农发行甘孜州分行组成贷款工作组,按照贷款要求,做好资料收集,尽快通过审核,确保贷款资金足额到位,保证建设进度资金需要。

(三)制定配套政策。州住建局要及时制定甘孜州干部职工工作地周转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下发执行,保障县城干部职工住房建成后顺利投入使用,切实解决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投资发展公司、农发行甘孜州分行、各县(市)政府、海管局、亚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做好统贷统还一揽子工作细化方案,制定中央资金、房租费以及财政兜底方案,加强资金风险管控,保障贷款按时、如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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