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非法客运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安府办发[2014]24号
颁布日期:2014-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非法客运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有序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促进我市道路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正常的道路客运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非法客运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的工作原则和“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确保安全,切实维护正常道路运输秩序,保障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二、整治重点

(一)主城区及各区市县城区车站周边、主要街口、公路干线长期存在的面包车、小轿车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主城区及各区市县城区无牌无证两轮摩托车和“代驾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整顿主城区非机动三轮车参与非法客运经营。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非法客运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钟志荣任组长,副秘书长杨毅、陈文华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广安质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机局、市残联、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运管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毅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小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曾祖军、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郑洪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广安区交警二大队,分别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抽1人,市运管处、市公安交警支队、城管执法局各抽2人,在市整治办集中办公。市道路非法客运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道路非法客运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协调、督导工作,日常工作由市道路非法客运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区市县道路非法客运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抓好辖区内道路非法客运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方案于2014年4月25日前报市整治办。

四、工作职责

(一)市整治办:负责制定全市道路非法客运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统筹抓好全市整治行动部署动员和宣传发动;指导、协调和督导各区市县政府开展道路非法客运整治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定期向市整治领导小组报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二)区市县政府:负责属地道路非法客运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制定属地道路非法客运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深入抓好属地整治行动部署动员和宣传发动,发布整治行动通告,成立集中整治工作专门队伍,组织实施非法客运整治工作(广安主城区的集中整治由广安区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做好整治期间属地安全稳定工作,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做好信息摸排、汇总和报送工作,定期向市整治办报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三)市监察局:负责对整治行动行政效能实施监察问责;对陷入非法利益格局或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四)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应急处突工作,采取有力手段,依法查处涉黑涉恶、扰乱秩序、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提供各类车辆和驾驶人基础信息;做好执法现场被查车辆控制和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正常交通秩序;依法查纠改变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依法查处不具备上路条件车辆上路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各类道路非法客运者和合法客运经营者违章违规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各类道路非法客运者,按要求做好违章违规处理工作;及时摸清传递各类情报信息。

(六)市农机局:负责做好对农用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宣传教育,严防其从事道路非法客运;强化农用机动车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利用农用车辆特别是农用三轮车从事道路非法客运;按职责及时摸清传递各类情报信息。

(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规范城区停车场地管理,科学规划停车区域;依法查处非法客运车辆乱停乱放;加强对汽车客运站周边车辆停放秩序监管;密切配合集中整治工作。

(八)市民政局:负责解决好整治行动所涉低保户、残疾人优扶问题;按职责及时摸清传递各类情报信息,切实做好上访、闹事等突发事件处置和稳定等工作。

(九)市残联:负责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残疾人代步车的规范管理;及时摸清残疾人参与道路非法客运情况,通过扎实有效宣传教育让参与道路非法客运的残疾人自觉纠正违规违法行为;倾力协调落实残疾人相关优扶政策,解决好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对残疾人各种诉求(牵涉其它相关部门的,全力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依法予以解答疏导和协调处置,切实做好残疾人上访、闹事等突发事件处置和稳定等工作。

(十)广安质监局:负责非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等工作。

(十一)市工商局:负责非机动车销售市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和旧车交易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改装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行为;严格客车租赁企业登记管理,密切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客车租赁企业从事道路非法客运,加强其它涉及道路非法客运企业监管等工作。

(十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整治行动涉及的低收入弱势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等工作。

(十三)市政府法制办:对涉及非法客运集中整治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解释;加强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理因整治行动引起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

(十四)市文广新局:负责整治行动舆论宣传,积极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适时做好整治行动各阶段宣传报道和舆论导向等工作。

(十五)市信访局:负责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做好对所涉信访人员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组织督导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所涉群体信访、上访事件的及时解答疏导和协调处置工作;及时收集传递各类情报信息。

(十六)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整治行动所需的经费。

(十七)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摸清辖区整治行动所涉人员,并对所涉人员分类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和疏导;对参与道路非法客运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人员要跟踪教育疏导、直至其纠正违规违法行为,对因失业等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人员要跟踪帮助扶持、直至解决其最低生活保障;全力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辖区人员从事道路非法客运相关违法行为;按职责及时摸清传递辖区所涉人员其它各类情报信息,对辖区所涉人员各种诉求(牵涉其它相关部门的,全力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依法予以解答疏导和协调处置,切实做好辖区所涉人员上访、闹事等突发事件处置和稳定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行动从2014年4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共2个月时间,分宣传准备、集中整治、总结及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4年4月20日—4月2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道路非法客运整治行动工作;各区市县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发布属地开展道路非法客运整治行动通告,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区市县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会、宣传片、宣传单、宣传车、宣传点、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道路非法客运相关违法行为的危害、道路客运经营和道路非法客运相关违法行为查处等法律法规规章内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群众理解支持整治行动,让违法人员受到教育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各区市县政府及时组织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对辖区内参与道路非法客运相关违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摸底和逐一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市整治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4月26日—6月16日)。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行动工作原则、工作方针和工作职责,围绕工作重点,调集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顿主城区非机动三轮车参与非法客运经营,整治区市县城区车站周边及主要街道路口、公路干线的非法客运车辆。广安市主城区的整治工作实行市、区联动,广安区政府为整治工作主体,分别从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统一由广安区政府安排集中整治行动。市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工商、质监、农机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并抽派足够力量支持广安区集中整治行动,执法车辆由各执法单位抽派。

(三)总结及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4年6月17日—6月20日)。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市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巩固成效基础上建立健全道路非法客运长效整治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依法治理”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落实道路非法客运长效整治工作专门机构,开展日常整治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市、县联席会议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惩防并举、以疏为主的疏堵防控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目标明确、严格奖惩考核问责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道路非法客运整治行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刻不容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治道路非法客运是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攻坚年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广安主城区的道路非法客运整治事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治行动社会稳定维护等诸多因素,具有复杂的社会属性,需要各级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整顿广安主城区非机动三轮车参与非法客运经营;各区市县城区车站周边、主要街口、公路干线长期存在的面包车、小轿车等从事非法客运的违法行为;各区市县城区两轮摩托车和“代驾车”从事非法客运的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车辆的违法行为等是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和重点,有序推进道路非法客运整治工作。

(三)讲究方法,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讲究方法策略,对此次整治行动涉及的各类低收入弱势人员,一定要按照疏导在先、教育为主原则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广泛做好社会各个层面的宣传引导工作。要疏堵结合,有效解决好客运运力不足问题。同时也要严格执法,依法逗硬处罚。

(四)市县联动,分级负责。市政府整治办负责全市道路非法客运集中整治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问责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具体安排好执法整治工作。

(五)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集中优势力量、抽调精兵强将,在人员、经费和装备等方面最大限度地予以保障。广安市主城区整治工作经费包括办公经费、执法车辆燃料费、执法人员补助、宣传费用统一由市财政解决。其他区市县要落实经费,确保整治工作需要。

(六)严肃纪律,正风肃纪。各级各部门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严格组织纪律,自觉抵制道路非法客运行为,对为非法客运充当保护伞和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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