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广元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一、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

(一)涉重金属企业基本情况

1、行业分布

根据2010年广元市污染源普查并结合实际排查,广元市涉重行业主要有金属表面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铅锌矿采选业、金属回收及综合利用业、铅蓄电池收集、报废汽车拆解业。涉重企业共10家,其中金属表面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4家,有色金属冶炼业2家,铅锌矿采选业1家,金属回收及综合利用业1家,铅蓄电池收集1家,报废汽车拆解业1家。具体情况见表1。

表1:涉重行业分布情况

行业

企业数量

份额

企业名称

金属表面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

4

40%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天源机械有限公司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华昌电子有限公司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广明机电有限公司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红轮机械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业

2

20%

四川中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青川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

青川县青云上锰业有限公司

铅锌矿采选业

1

10%

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

金属回收及综合利用业

1

10%

青川县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

铅蓄电池收集

1

10%

华茂蓄电池经营部

报废汽车拆解业

1

10%

广元市再生资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处

2、区域分布

从区域分布上看,市本级涉重企业3家,利州区涉重企业3家,青川县涉重企业3家,朝天区涉重企业1家。

表2:全市涉重企业区域分布

县(区)

企业数量

份额

企业名称

市本级

3

30%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天源机械有限公司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华昌电子有限公司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广明机电有限公司

青川县

3

30%

四川中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青川县青云上锰业有限公司

青川天运金属有限公司

利州区

3

30%

华茂蓄电池经营部

广元市再生资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处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红轮机械有限公司

朝天区

1

10%

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

3、污染物产排情况

表3:全市2010年重金属污染物产排情况

种类

总铬(Cr)

镉(Cd)

铅(Pb)

汞(Hg)

产生量(kg)

1387.54

0.012

0.018

0.19

排放量(kg)

19.78

0

0

0

如表3所示,以广元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准,全市产生重金属污染物有总铬(Cr)、镉(Cd)、铅(Pb)和汞(Hg)四种重金属。其中总铬占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的99.98%,总铬主要由零八一天源机械有限公司、华昌电子有限公司、广明机电有限公司、红轮机械有限公司4家企业产生;镉、铅、汞等重金属主要是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多金属矿浮选过程中产生。各排污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排具体情况见表4。

表4:广元市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排情况

(单位:kg)

重金属产排情况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天源机械有限公司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华昌电子有限公司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广明机电有限公司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红轮机械有限公司

四川中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

总铬产生量

902

315

5

137.51

28

0.033

总铬排放量

14

3

0

2.78

0

0

镉产生量

0.012

镉排放量

0

铅产生量

0.018

铅排放量

0

汞产生量

0.19

汞排放量

0

注:其中天源、华昌、广明三家企业数据来自2010年普查数据,红轮、中哲、宏术三家企业数据来自2007年普查数据

(二)重金属污染监测工作及能力现状

1、监测工作现状

目前我市重金属污染监测开展了水体(地表水、地下水)重金属例行监测、部分土壤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重金属重点污染源监测等。环境质量监测中未对环境空气中重金属进行监测,对地表水国控断面还未进行重金属自动监测,重点污染源全面调查监测尚处于起步阶段。重金属污染监测工作还存在着重金属污染范围不清、污染种类和程度不明,对重点区域及污染隐患的危害程度掌握不够等问题。重金属污染的基础调查、分析研究、风险评估等落后于污染防控的需求。

2、监测能力现状

市环境监测站现配备了进口ICP-MS(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仪、微波消解器、便携式重金属阳溶分析仪等设备,基本具备了重金属常规和应急监测能力。但还不具备环境空气和水体中重金属自动监测能力,对污水处理厂废水中的甲基汞还不能监测,土壤中重金属监测能力还不足。要达到上述监测能力还需要增配环境空气和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系统、HPL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或形态分析仪、土壤直接进样原子吸收仪等设备。

县区监测站中除旺苍和苍溪站配备了原子吸收仪外,其余监测站均刚成立,尚不具备监测能力。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核心,围绕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的总体要求,严格环境准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防范环境风险,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9号令);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

9、《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7号);

10、《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川环发[2011]54号);

11、《广元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重金属浓度和涉重金属企业排放全面稳定达标,环境质量维持稳定,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规划重点

重点监控重金属污染物: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等。

重点监控行业:金属表面及热处理加工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重点监控企业:根据2010年全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并结合实际排查,2012年国家重点监控涉重企业4家,即零八一天源机械有限公司、零八一华昌电子有限公司、零八一广明机电有限公司、四川中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省重点监控涉重企业1家,即零八一红轮机械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1、以园区化管理为导向,积极推动涉重企业入园。加快081工业园和青川碑垭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除宏术矿业外,其余涉重企业全部进入园区进行集中专业化运营和处置。

2、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对所有涉重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3、强化重金属监管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现场执法、重金属应急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加强重金属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完善重金属监测体系,健全重金属污染预警应急体系。

(二)重点防治项目

全市“十二五”规划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7个,总投资14927万元。详见表6。

表6:广元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工艺

建设规模

投资估算(万元)

项目进展

所属控制区域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零八一集团天源机械有限公司电镀废水治理工程

零八一集团天源机械有限公司

废水综合治理工程

化学混凝,部分循环利用

100吨/日

500

规划

重点区域外

2012-2014

零八一集团华昌电子有限公司电镀废水治理工程

零八一集团华昌电子有限公司

废水综合治理工程

化学混凝,部分循环利用

100吨/日

500

规划

重点区域外

2012-2014

零八一集团广明电子有限公司电镀废水治理工程

零八一集团广明电子有限公司

废水综合治理工程

化学混凝,部分循环利用

30吨/日

200

规划

重点区域外

2012-2014

零八一集团红轮机械有限公司电镀废水治理工程

四川广元红轮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综合治理工程

化学混凝,部分循环利用

50吨/日

300

规划

重点区域外

2012-2014

青川县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Cr、Cd、Cu、Ni等废渣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青川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

重金属废料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系统

重金属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危险废物焚烧炉气二氧化锰湿式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技术

建设年处理2万吨含重金属废料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系统

9027.1

已投产

重点区域外

2011

四川中哲新型科技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

四川中哲新型科技有限公司

冶炼废水治理及含重金属废渣处理

废水处理闭路循环系统、废物处理综合利用

建设年产电解锰3万吨的废水处理系统及重金属废渣收集处理配套设备设施

1600

规划

重点区域外

2012-2014

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

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

采矿废渣、选矿废水及尾矿处理

废水处理闭路循环系统、矿区尾矿、废渣处理及综合利用

建设日处理选矿废水1000吨、尾矿800吨处理系统及区域重金属废渣收集处理配套设备设施

2800

规划

重点区域外

2012-2014

四、规划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制度

1、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强化基层政府和涉重金属企业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及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实施问责;对造成环境危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依法进行环境损害索赔;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完善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作为涉及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未经审批的在建项目或未通过环评“三同时”验收的项目,要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停止建设和生产的项目,要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予以关闭。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将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涉重金属行业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提。建立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开展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场地和周边区域环境污染状况评估试点工作。

3、强化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完善重金属污染企业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扩大淘汰范围。逐步建立涉及重金属产能退出的财政奖励、转型后土地使用权出让、贷款贴息、生产配额等经济激励或补偿政策,鼓励重金属污染企业主动退出。逐步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建立重金属污染损害评估的技术支撑体系、资金保障体系和相关政策体系。引进市场机制,逐步完善污染赔偿制度。发挥信贷税收综合调控作用,禁止对生产涉重金属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工艺)名录中各项产品,或者采用名录中各项工艺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重金属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完善投融资模式和政策。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投资融资机制,拓宽国际融资渠道,争取国际援助或长期低息贷款等多种资金投入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

(二)加大科技攻关力度

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科技创新。加强重金属污染与人体健康等重大课题研究,设立专项科研经费开展相关研究。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大力开发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强科学研究、科技工程示范与重大环境治理工程的衔接,大力推广国内成熟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重金属行业清洁生产、土壤和场地污染修复技术。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治理技术;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大力扶持环保咨询服务业,鼓励涉重金属企业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行。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省内外、国内外专门人才,加快培养与引进发展重金属环保产业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全面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产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

1、实施目标责任制。各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由当地政府负总责。各级政府是规划的实施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期完成规划任务。将规划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各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

2、明确部门责任。环境保护部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监管,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保障环境安全。依法公布应当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防控企业名单,组织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研究制定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准备金制度和重金属地方排放标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和科普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经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涉重金属项目的前置条件把关,对未经环评审批的项目不得批准项目的可研报告、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相关产业政策工作,经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淘汰排放重金属的落后产能、工艺和产品;财政部门对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探索被重金属污染土地用途的调整;农业部门要依法建立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农田重金属监测,开展耕地适宜性评价,合理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广农产品安全生产综合技术;卫生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与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做好重金属危害诊疗工作,定期组织对重点区域或高危人群开展健康检查。

3、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推进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强化设施维护,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未完成治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因重金属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4、建立污染防治长效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0]6号)的要求,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长效协调机制。成立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及重点区域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参加的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

5、落实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规划目标、任务和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解落实到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资金,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6、强化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广元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未完成规划目标的地方实施严格问责追究,相关地方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并暂停该地区新上重金属项目的环评审批。自2012年起,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市政府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任务的具体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告。2013年开展实施中期评估,2016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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