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4年国庆州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4年国庆州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4〕2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国庆、州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国庆、州庆是人民群众食品消费、餐饮消费的集中时段,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阶段。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州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及节日期间重大活动安排情况,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提高监管覆盖率,消除监管盲点,认真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全州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节日消费特点,以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集中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农家乐、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调味料、粮食、禽蛋、蔬菜、水果、饮料、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强化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三、抓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人群较为集中的特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同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节日值班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提前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建立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测,有效应对并及时核查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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