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4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4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

内府办发[2014]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内江市2014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印发你们,请对照目标考核要求,扎实做好应急管理有关工作,务求工作实效。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

内江市2014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为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内江市目标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全市绩效考核目标的通知》(内绩效委〔2014〕4号)精神,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直属机构,中省直管部门(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预案体系建设情况、监测预警预报情况、信息报送情况、应急值班值守情况、应急抢险救援情况、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应急宣教培训情况、贯彻上级要求情况。

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市目标绩效委、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委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组织实施。考核基础分100分,加分不超过20%,采取自查与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评定

考核评定等级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考核得分在110分以上评定为一等奖,考核得分105分-109分评定为二等奖,考核得分100分-104分评定为三等奖。

附件:1.内江市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单位

2.县(区)应急管理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3.市级部门(单位)应急管理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

内江市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单位

一、县(区)序列(6个)

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县。

二、市直党群部门序列(9个)

市委群工局、内江日报社、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三、市政府部门序列(79个)

1.综合经济序列(24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内投集团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农能局、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

2.非经济序列(16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疾控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中省直管序列(25个)

国统内江调查队、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内江质监局、内江检验检疫局、国网内江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内江水文局、内江国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内江银监分局、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建行内江分行、中行内江分行、工行内江分行、农行内江分行、农发行内江市分行、财保内江分公司、寿保内江分公司、移动内江分公司、电信内江分公司、联通内江分公司、市邮政管理局。

4.二级局序列(14个)

市水产渔政局、市就业局、市社保局、市机保局、市医保局、市运管处、市航管局、市路政支队、市房管局、市园林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电子政务办、市城乡建设监察支队。

附件2

县(区)应急管理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内容标准分计分办法自评

得分考核

得分

1组织领导6分1.未调整完善应急委员会扣2分。

2.未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决策咨询制度不完善扣2分。

3.专职人员配备不到位扣2分。

2预案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15分1.未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扣3分。

2.应急预案没有情景设计,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扣4分。

3.未按演练计划完成演练任务扣4分。

4.开展演练后没有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扣2分。

5.未按要求上报演练方案、总结等资料扣2分。

3监测预警

预报10分1.未按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危险源信息数据库扣3分。

2.未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和风险隐患分析评估制度,且上报备案不及时扣3分。

3.未按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1次扣4分。

4信息报送16分1.信息报告制度不落实,基层信息员发挥作用不明显扣1分。

2.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台账记录不全、不规范扣1分。

3.突发事件信息漏报、瞒报、谎报1次扣6分,迟报1次扣4分。

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被省、市通报批评1次扣8分。

5应急值班值守15分1.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扣3分。

2.值班人员脱岗、漏岗1次扣6分。

3.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期未按要求报送值班安排、值班工作动态1次扣3分。

4.办理、回复领导批示不及时1次扣3分。

6应急处置12分1.县(区)相关领导、应急办主任第一时间未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工作扣3分。

2.应急响应启动不及时扣2分。

3.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5分。

4.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未及时上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报告1次扣2分。

7保障能

力建设10分

1.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不到位、装备配备不齐全、年度未培训演练、联动机制未建立各扣1分。

2.应急平台建设未启动规划,未编制实施方案各扣1分。

3.应急物资储备不充足、品种不全、调配不及时、放置不规范扣2分。

4.避难场所未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标志牌、编制应急设施位置图扣1分。

5.避难场所未按要求配备基本生活设施、设备扣1分。

8宣教培训8分1.未制定宣教培训方案或计划扣2分。

2.每年集中开展应急安全知识宣传少于4次扣1分。

3.乡镇(街道)、村(社区)未设置公共安全应急宣传栏扣2分。

4.未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应急科普知识扣1分。

5.未开展或组织公务员、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学校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基层信息员应急培训扣2分。

9交办事项8分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其他事项1次扣4分。

10奖励1.撰写的应急管理调研文章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5分,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3分,在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1分,被市政府应急办采用的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每篇加0.5分。

2.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5分、3分、1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3.开展应急演练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加2分。

4.创造性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有示范推广作用加2分。

备注:每小项扣分最多扣完标准分。

附件3

市级部门(单位)应急管理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内容标准分计分办法自评

得分考核

得分

1组织领导6分1.未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分管领导扣3分。

2.未明确具体负责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扣3分。

2预案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15分1.专项预案、部门和单位预案未备案和未向社会公布扣3分。

2.举办大型活动未制订应急预案扣3分。

3.本系统开展综合实战演练少于1次、专项应急演练少于2次扣4分。

4.开展演练后没有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扣3分。

5.未按要求上报演练方案、总结等资料扣2分。

3监测预警

预报10分1.未按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危险源信息数据库扣3分。

2.未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和风险隐患分析评估制度,且上报备案不及时扣3分。

3.未按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1次扣4分。

4信息报送161.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台账记录不全、不规范扣2分。

2.突发事件信息漏报、瞒报、谎报1次扣6分,迟报1次扣4分。

3.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被省、市通报批评1次扣8分。

5应急值守15分1.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扣3分。

2.值班人员脱岗、漏岗1次扣6分。

3.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期未按要求报送值班安排、值班工作动态1次扣3分。

4.办理、回复领导批示不及时1次扣3分。

6应急处置12分1.相关领导第一时间未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工作扣3分。

2.应急响应启动不及时扣2分。

3.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5分。

4.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未及时上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报告1次扣2分。

7保障能

力建设10分1.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不到位、装备配备不齐全、年度未培训演练、联动机制未建立各扣1分。

2.应急物资储备不充足、品种不全、调配不及时、放置不规范扣4分。

3.未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扣2分。

8宣教培训8分1.未结合本部门和单位职能制定应急宣教工作计划扣3分。

2.未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扣3分。

3.每年对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应急队伍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少于1次扣2分。

9交办事项8分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1次扣4分。

10奖惩1.撰写的应急管理调研文章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5分,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3分,在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加1分,被市政府应急办采用的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每篇加0.5分。

2.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5分、3分、1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4.开展应急演练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加2分。

5.创造性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有示范推广作用加2分。

备注:1.每小项扣分最多扣完标准分;2.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免予考核,其对应分数列入考评总分。

延伸阅读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