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05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05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05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2005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2005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五月)
根据省下达我市的2005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6号令)和《江苏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订了2005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05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及使用要求
(一)计划安排的基本原则
优先安排交通道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重点保证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兼顾重大外资工业项目和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用地;其他项目用地按照“三个集中”、集约用地和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要求解决。
(二)制定计划的主要依据
根据各市(县)、区前三年GDP值、前三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前三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200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经济指标和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在预留涉及市级已确定建设的交通道路、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重大外资项目和教育等重点社会事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的基础上,经过测算和综合平衡,将剩余计划指标分配给各地。
(三)计划分配方案
1.农用地转用计划安排。省下达我市2005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9480亩(其中耕地转用计划6160亩),市级预留重点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4580亩(其中耕地转用计划3550亩),分配给各地农用地转用计划共4900亩(其中耕地转用计划2610亩),其中:江阴市1250亩,宜兴市1100亩,锡山区500亩,惠山区500亩,滨湖区500亩,新区900亩(含太湖科技园区150亩),崇安区50亩,南长区50亩,北塘区50亩(详见附件一)。
2.土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计划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安排。根据各地土地整理复垦后备资源、土地复垦整理申报项目库和存量建设用地调查等情况,将土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下达给各地(详见附件二)。
(四)计划使用要求
各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合理安排用地计划,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年度供地计划台帐,对同意报批用地的项目,核发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详见附件三)。各地要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登记、统计,每月月底前将当月的计划核拨、使用和核销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积极向上争取,拓展用地空间
(一)积极争取申请使用国家、省重点项目用地计划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5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5〕114号)精神,专项安排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批准、核准并由国务院审批农用地转用的重点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计划41300亩(其中耕地转用计划32300亩),专项安排省级和省级以下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计划66150亩(其中耕地转用计划43000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争取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在国家和省留用用地计划中解决。同时,积极做好向上争取追加用地计划的工作。
(二)积极争取“三个集中”建设用地周转指标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三个集中”,我市已专门向省政府申请,专项安排我市农村“三个集中”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各地要按照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有关部署,抓紧研究制订实施“三个集中”的三年规划以及2005年年度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依据各地规划、计划及其实施情况,适时下达“三个集中”建设用地周转指标。
三、坚持内涵挖潜,依法集约保障发展用地
制定建设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转变的导向政策,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依法处置荒芜闲置土地和合理开发未利用地。大力关闭整治砖瓦窑厂,加快矿山环境整治步伐,积极推进农村村庄整理,探索建立苏南苏北耕地占补直接挂钩新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锡政发〔2005〕28号)精神,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提高集约化水平。对荒芜闲置土地处置不力,矿山环境整治、砖瓦窑厂关闭、土地复垦开发整理计划不落实,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的地区,暂停受理用地审批。
附件:1.2005年度无锡市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情况表
2.2005年度无锡市土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及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计划
3.江苏省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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