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西政办﹝2006﹞132号
颁布日期:2006-1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的通知

西政办﹝2006﹞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77号),为进一步掌握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了解农民的真实需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合理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在全区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行政村及所属自然村(撤村建居村不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分为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及问卷调查三部分(详见附件,也可在“浙江农民信箱”http://www.zjnm.cn公共信息栏中下载),并按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统计填表,重点调查村庄通路、水、电、广播、电视、电信,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现状,了解农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事项,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方向、工作重点和具体村庄,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依据。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是一次全区性的专项普查。通过“浙江农民信箱”,将电子邮件发送到各乡镇(详见附件5);不能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文档的村以书面形式填写表格一式两份(一份送乡镇政府,一份存档)。并由乡镇政府逐村审核和汇总后,写出调查分析报告,将汇总表、村原始表和调查报告统一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区农办。村庄基本情况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

三、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总体上安排两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培训阶段(9月25日-10月25日)。召开动员会议,由区农办组织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再分头对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二)调查实施阶段(10月26日-11月10日)。以各村会计和驻村指导员为骨干力量,开展全面调查。

(三)汇总分析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乡镇对调查表进行审核、统计和汇总,将汇总材料报区农办。

四、工作要求

(一)准确填报,确保调查质量。调查人员在调查中一定要进村入户,按照附件要求据实统计填表。填表后,村会计或驻村指导员要签名,村委会要盖章确认,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搞好培训,提高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本次调查内容多,指标概念新、范围广、要求高,要对乡镇业务骨干、村会计和驻村指导员进行以村庄基础设施调查操作实务、office操作和“浙江农民信箱”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并做到应训尽训,务必使每一位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对调查指标的概念理解正确,做到填写规范完整,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调查工作。

(三)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区政府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炬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何海强副主任、区农办缪全法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陈国强(区城管办)、乔铁军(区卫生局)、冯玉书(区农业局)、郑家荣(区统计局)、袁骏(区财政局)、夏兵(区建设局)、金勇(西湖环保分局)。区农办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区财政、建设、统计、环保、卫生、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调查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组织精干力量,选派熟悉村庄情况、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下村指导和帮助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同时,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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